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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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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1 ?。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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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电气装置】应安:。装牢固、整齐、标识!明确、内外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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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机房—内的地面、活动地】板的防?静电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第2《3.2节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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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电源线—。、信号线入口处的】。浪涌保护器》安装位置正确、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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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接地线【和等:电位连接带》连,接正确安装牢固接】地电阻应符合本【规,。范第16.4.1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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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2 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吊顶内电气装【置应安装在便—。于维修?处;
《
】。 : 2 《配,电装置应《有明显?标志并应注明—容量、电《压、频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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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落地式电气装置的】底,座与楼地《面应安装牢》固;
【
《 ? ,4 电源线、【信号线应分》别铺设并应排列【整,齐,。。捆扎固定长度应【留有: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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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成排安装的!灯,具应:平直、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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