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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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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1 ! 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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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电《气装置应安装牢固、!整齐、标识明确、内!外,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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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机房—内,的,地面、活动地板【的防静?电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第2?3.2节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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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电源【线,、信号线入口处的浪!涌,保护:器安装位置正确【。。、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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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接地线!和等电?位连接带连》接正确安装》牢,固接地电阻应符合】本规范第《16.4.1的规定!
1【7.3?.2 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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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吊顶内【电气装置应安装在便!于维: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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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配》电装置应有明—显标志并应》注,明容量、电压、频率!等;
《
— 》3, 落地式电气【装,置的:底座与楼《地面应安装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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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电源线、》信号线?应分别铺设》并应:排,列整齐捆《扎,。固,定长度应《留有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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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成】排安装?的灯:具应平直、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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