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 质?量控制
【。
17.【3.1?。 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电气装置】应安装牢固、整齐】、,标识明确、内外【清,洁;
! : 《2 机房内的【地,面,、,活动地板的防静【电,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第23.2节!的要:。求;
?
— ? ,。 3 《 ,电源线、信号线入】口,处,的浪涌保护器安装位!置正确、牢固;
】
》 4 ! 接地?线和:。等电:位,连接带连《接正确安装牢固接地!电,阻应符合本规—范第:16.4.》1的规定
—
17.3】.2 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吊顶内电气装】置应安装在便于维】。修处;
【
】 2: 配电装置应有明!显标志并应注—明容:。。量、电压、频率等】;
?。
,
?。 》 3 《 落地式电气装【置的底座与楼地面】。应,。安,装牢固;
》
?
》 ? 4 ?。 电源线、信号【线应分别铺设并应排!列整:齐捆扎固定长度【应,留有:余量;
《
:。
,
】 5 成排—。安装的灯具应—平直、?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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