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10.4  】系统:调试 【 1《0.4.1  调】试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系—统调试前应》制定调试方案、测试!计划并应经会—审批准;《 》       【 2  《。。设备:。规格、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稳固外《壳不:。应损伤; —     】   3  采用】500V兆欧—表对电源电缆—进行测量其线—芯间线芯与》。地线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Ω; — ,   》。    《 4  设备及线】缆应标识齐》全、准确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第》5章的规定;—  【      —。5  机柜、控制箱!、支架、设备及【需要接地的屏—蔽线缆和同轴电缆应!。良好接地;》 ? ? ,      6  !各系统供《。配电的电压与功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 , 10.》4.2  信息设施!系统: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各系!统内的设备应能对】系统软件指令作【出及时?响应; — ?  :     2  系!统调试中应及时记录!并检查软件的—工作状态和运—行日:志并应能修改错【误,; 【      — 3:  系统调试中【应及时记《。。录并检查系统设备】对系统软件指—令,的,响应状态并应能修】。改错误; —  》  : ,  : 4  应先进【行功能测《试方可进行性能测试!;,   】。     5 【 调试过程中出【现运行错误、—系统功能或》。性能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填?写系统?调试问题《报告:表并应及时进—行,处,理、:填写处理记录 ! ,。 :10.4.》3 : 电话交换系统【的调试?和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逐级对?设,备进行加电设—备通电后检查所【有机:。架为设备供电—的输出电《压应符合设》计要求; 】  ?    《  2  电话【交换系统自》检正常、时》钟同步?、时钟等级和性能】。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   ?    3  安装!电话交换机服务系】统、联?机计费系统、交换】集中监控系统的调试!应达到系《。统,无故:障并应提供相应【的测试报《告 【。10:.4.4  —通信接入系统的调】试和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逐级对设备进行加!电,设备通电《后检:查所有机架为设【备供:电的输出电》压应符合设计—要求; 》 ?        】2  系统的安装环!境、:设备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 , :10.?4.5?  时钟系》统的调试和》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配置服务器、【。计算:机的软件系统的参数!、处理功《能,、通信功能应—达到设计要求—;   !  :   2《  应对出现故【障的设备、软件【进行修复或更换;】 》     》  : ,3  应通过监控计!。。算机对系统中的母钟!、子钟、《时间服务器》进行配置管理、性能!管理、?故,障管:理; 【   ? ,    《4  应通过监【控计算机《对子钟进《行时间调整》、追时、《停止等功能》调试并应达到对全】部时钟的网络—连接与?控制; 》    【  :  5  应调试母!钟与时标《信号接收《器的同步、》母钟对子钟同步并】应达到全部时钟与G!PS:同步; 】。   ?  :   6  应调】试双母钟系》统的主备切换—。功,。能、自动《恢复功能; !     —。   7  应对所!有设备进行不间断的!功能:、性能?。连,续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试验》期间不得《出现时钟系统性或】可靠性故障计—时应准确《;否则应修复或【。更换:后重新?开始试验《; :  —       2)!应记录试验过程【、修复措施》与试验结果 【   —     8  试!验成功后应进—行,与,其他系统接口功能测!试和联调测》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时钟系》统应与其他系统【接口正确; —   【      —2)时?钟,系统应按设》计要:求向其?。他,子系统提供》基准时间 】 10.4—.6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的调?试,和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配置服务器》、监控计算机的软件!系统参数、处—理功能、《通信功能应达—到设计要求; !  《      —2  对系统—的显示设备进行【单机调试《使各显示屏应达到正!确的亮度、》色彩显示; —     !   3《  :加载文字内容、图】像内容调试》、检测各终端—机应正?确显示?。发,布的内容;》 —    《   4《  调试、检测软件!系,统的各功能应达到】符合设计要求; !   —   ?  5  》测试终端机的—音、视频播》出质量应达到全部合!格; ? ,。 ,       ! 6  系统调【试后应进行》24h不间断的【功能、性能连—续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试验期间不得出【现系:统性或可靠性故障显!示屏不应出》现盲点;否则应修】复或更换后重新开始!24h试《。验; —    》     2)应记!录试验过程》、修:复,措,施与试?验结果 !10.?4.7  》呼叫对?讲系统的调》试,和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配,置服务器、计算机】、呼叫对讲主机【的软件系统参数、】处理功能、通信【功能:应达到设计》要求;? —       2 !。 对各?设备进行调试—应达到正确的使用状!态; 《 《       【。3  对《系统的各《终端应进行》编码并在该软件系统!中记:。录其位置《;  】      4 】 逐个、双》向调试呼叫对讲主】机与呼叫对讲—终端机响应状态应达!到,响应正确信号灯闪亮!应正确明晰;—   】     5  】调试、测试系统【。的显示功能各显示】。屏显示的信》息应准确、明晰;】 —       6 ! 调:试,、测试系统终端【的图像、语音—应使失真达到设【计要求; 】    》    7》  :调试、测试系—统门:禁的:开启功能应使—门禁正确响应—开启请求《;  】   ?。   8《。  调测与测试中如!应用软件系统出现错!误应检查《。。、修改软件》并重新开始配—置与调试; — , 《       9】  系统调试后【应进:行2:4h不间断的功【能、:性,能连:续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试】验期间?如果出?现系统性或可—靠,性,故障应修复》或更换后重新开始2!4h试验; — 》   ?     2—)应记录试验过程、!修复措?施与试验结果 【 1—0.4.8》 , ,验售票系统的调试和!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配置?服务器、监控计算】机、:售票机、读卡验【票,机的软?件系统参《。数处理功能》。。、通信功能应—达到设计《要求;? 》。  :      2【  :调试、?检测软件系统—的各项?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    —    3》  调试读卡验【票,机,的灵敏度应准确的识!别卡票的信》息并应回写正确;】 —       4】  :验票系?统应:正确记录各》读卡:验票机上传的读卡与!记账信息; — 《  :      —5  调试与测试中!如,应用软件系统出【现错误应检查—、修改软件并重新】开,始,配置与调试》; : ?。   《     6—  :系统调试后》应进行24h不【间断的功能、—性能连续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试验期】间如果出现》系统:性或可靠性故—。障应:。修复或?。更换后重新开始24!h,试验; 】    《     》2)应记录试验过】程,、修:。复措施与试验结果】;   !     》7 : 应测试读卡机在】读取开/关闸门、】提示、记忆、—统计、打印等不同类!型的卡的判别与处理!功能 》 : 10.4.9【。 ,。 ,各系统?在调:试和测?试,完,成后应进行试运行并!应整理系《统设备检验、安装】、调试?。过程:的有关资料及试【运行情况的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