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 ,施工准?备
!3.3.《1 技术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施工前应进行—深化设计并完—成施工图绘制—工作;
! 2 !施工:图应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会审?会签:。;
! 3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应按审批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实!。施;
?。
,
,
!4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并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
《 5 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包《括熟:悉施工图、》施工:方案及有关资料等】技术交底《。工作
【
3.3《.2 材》料,设备准?备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03第3—.,2节、第3》.3. 《4条、第3.3【.5: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 1 材料、【设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说明书等;】。进口产?品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和?商检证明、质—量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中文文》本;
【
》 :2 检查》线缆、设备的—品牌、产地、型号、!规格、数量》及外:观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表无损伤填写进【场检验记录并封存】线,缆、器件样品—;
《
《 3 【 有源设备》应通电检查确认设】备正常
【
,
,3.3.3 【机具、?仪器与人力》。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安装工》具齐:备、完好电动工具应!进行绝缘检查—;
! : 2 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测量仪器和测量!工具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进行—标定;
—
【 3 》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3.3!.4 施工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做好智能建筑工【程与建筑《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和电梯等专》业的工序交接和【接口:确认;
》
》 《 2 施工现场应!具备:满足正常施工所需】的,。用水、用电等条【件;
】 《 3 施工用】电应有安全保护装】置接地可靠并应符】合,安全:用电接地标准—;
《
,
《 4 建筑!物防雷与接地施【工基本完《成
—
3:.3.5《 :本规范各类系统【。的,施工准备均应符合】。本规范第3.3节】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