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