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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12:年5月25日市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葛红林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日 》第一条(目》的依据) 【    《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适?用范围) 》  《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 : ,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装饰》。装修和地铁工—程,) : 》 , 第三?条(:管理主体《。)    】 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委托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实施监督管理 !     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层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可委托区(【市)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监【。督管理 》 , 第四【条(责?任主体?)   【  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监,测,、检测和设备—租,赁等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 第五—条(:建设单位责任—。) ?。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责》任     !(一)与《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     (二)】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单列不得将其纳】入招标投标竞—价范围并严格按【照规定拨付》 《    (》。三)施工前按规【。定对建设工》。程周边两《倍基坑深度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重】要设施、地》下管线等进行—调查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文】件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监测、】加固、防护、隔离】、迁改、拆除—或其他安《全措施?     (!四)成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明确总分】包单位的职责—。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督促、!组,。织相关单位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多个施工单位同时】。作业:的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综合协调!;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实施物业化》管理并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负总责? 《。    (五)对因!工程:施工对?毗邻的建(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重要设施《、,地下:管线等造成安全【隐患的组织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及时?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或鉴定】机构对受损的—建(构)筑物—。、道路?、,重要设施、地下管】线等进行安全性鉴定!排除安全隐》患 》 ? 第六条(》勘察设计《单位责任) 】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责任   】  (一)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提供的》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工程设【计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  《   ?(,二)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应》急抢险的需要配合】有关单位及时—提出处?理措施 【 ,  : (:三)对?因勘察、设计原因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承担责任 】 》 第七条(》监,理企业责任)— ?     监理企】业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责任 】。   ? (一?)为工程项目配备专!门的安全监》理人员建立项目安全!。监理档?案定:期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安全监理》情况   】  (二)》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认?可施工企业》擅自施工的立即下达!暂停:施工指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三)审查进》场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后《方可:签署施?工指:令对:施工:总承包和专业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在岗!。情况进行书》。。面记录  】   (四)—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列入重】点监控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 !     (五【。)参与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    (》六)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立:即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企业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施工企业【拒绝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企业应—及时将情况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 ,。 ,第,八,条,(施工?。企业责任) 【   《  施工企业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责,任     !(一:),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严】格考核 —     》(二:)按要?。求为工程项目—派驻项目经理、【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安全工?程师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    (三)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和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对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人工?挖孔桩工程地下【暗挖、顶管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 ?  ?   (四》)建立项《目分包企业名—册审查专业分包企业!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相关证件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按《规定履行总分—包管理职责 【     (【五)专业分包企业应!。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按规定配备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积极配合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统一》协调管理《。 : , 第九条(!施工现?场日常管理》) ?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   (一)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悬挂: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投诉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等“五!牌一图”;》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和监督—电话:     】(二:),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明确划】分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出入口》及主:要道路应硬化、保持!通,畅出入口、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区域之!间,应作明显的分—区标识实行“黄线】”管理   !  (三)》施工企业项目部应当!安排接受过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并经?考核合格的施工人】员上岗?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     (四】)施工?企业项目部》应当做好《施工安全日》常记录建立安全资】料档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做好《专,项记录 》。     —(五)?施工企?业项目部应按—照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同意的施工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作业》   —  (六)施工【。现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共安《全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应当:符合相关标》准提倡使《用工:具式:安全防?护设施  】   ?(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当符合有关【规定确保变配电【设,。施和输配电线路处】于安全?可靠状态 — :    《(八)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使【用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验》收;在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   】  (九)施工现】场应当遵守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  (十)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和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以及《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  (?十一)施工现场应】按照“数《字城建”的管—理,要求实行数字化【信息系?。统管理? 【 第十条(》起重机械管理) 】     施】工现场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和自【购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履行】管理职责建立—完善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和监控体系对】使用:期满八年的起重机械!建立重点监》。控档案?并按规定提供安全】性能定期《检验报告  !   (二》)租赁单位在—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自!购,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在》起重机械首次安装前!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备案;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变更【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备案注销】或,重新备案《。手续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应将—经备案的租赁单【位名单向社会—公示    ! (三?),安装单位进行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前应当按规定告【。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四)使用单】位应当自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 《     (五【。。)起重机械应当按】规定配备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定人定机定!岗”管理 —     —(六:)起重?机械作业《范围超出施》工现场?。。围挡范围的施工企】。业应当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 : 第:十一:条,(风:险,控,制)   】 , ,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建设工程—风险控制《意识制定建设工程风!险防控措施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并按规定为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和易发!生伤亡事故的起重】。机械设?备等办理保险— : 第十二!条(劳?动保护?。) 《     》。施工企业应当—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加强职—业健康工《作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配发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使,用施:工企业在《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当查验该—产品是否《具,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按规定进行抽【样送检不《。得采购未提供检【验报告或抽检—不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 第—十三:条(:安,全施工措施审—查) —    施工—企业应当《在开工前《按规定申请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并进行《安全监督备案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开工 —。 ? 第十四【。条(安全监》。督检查内容) 】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已进行?安全监督《备案的?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抽查!。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等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体防:护状况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行为或?者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应当责令其立即改!正限期消除安—全,隐患:;情节严《重或:逾期:未改正的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暂时停止施工 ! 第十!五条(信用管理【) :。  《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日常监】督抽查情况》将监督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记入信用信】息系统作为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依据之一 ! 《 ,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处理) 》     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工》程项目停工》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协助《相关单?位对事故进》行技:术分析 — , 《第十七条(行政处】罚,)  —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     (一】)违反第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八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九条第?三项、第《七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   ? (二)违反—第五:条第:三项第七条第四【项第九条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并报请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 —    《(,三)违反第五条第】五,项第:九条第五《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并报请《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  【。  : (四)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第十八】条,(暂停执业资格【)    】 施工现场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项目经理在本—市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六个月至一!年、暂停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市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三个月 【    》 施工现场发生【较大及其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项目经理在本—市的建?造师执业资格一【至二年、暂停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市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六个月至一年【;情节严重的,【报,请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吊销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 》。第十九条(暂—停投标) 》   》  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下列规定暂停施工】、监理企业》在本:。市的投标资格 【   》。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暂—停投标一至》。三个月; 【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暂停》投,标三至六《。个月:; ?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暂停投标《六个月至一年 【 — 第二十条(术语含!义)  【   本规》。定所称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    《 本规定所称物业】化管理是指》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组建专业》的物业管理》队,。。伍的方式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 第—二十一?条(施行日期) !。    》 本规定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