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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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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5—号
【 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N《OSC0《9169《。。3)已由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1月25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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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四川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
第五条 城市!房屋拆迁实行—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不得实》施拆迁
【第六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一)【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 《。。 (五)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
— : 前款所—称拆迁计划包括拆】迁范围?、拆迁?方式、拆迁期限、】拆迁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等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包括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状况【如房屋用途、—产权归属《、面积等;》各种补偿《、补助费用的—概算;产权调换【房屋:安置:的标准、房》源及相关证明文件】;临:时过渡方式及期限等!具,体措施
— 第七条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由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实行!。专户:。储存由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拆迁人和金融机!。构,共同:签订协议实行专款】。专用
—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存款额度应当!不少于?扣除:安置现房价值后【该项目的补偿—安置总额《。安置现房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和城市公共【建筑设施配》套要求其价》值应当由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随机抽取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确!。定,。。
【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由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出具《资金用途《的说明?由出:具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的金融机构拨付!
被!拆迁人有权向拆迁】人或者?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索取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和《安置现房评估报告】的副本或《者复:印件金融机构出【具虚假?。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八条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对拆迁?安置:地点、户型等— 进行实地查—核安置用房应—。。当具备公共交—。。通、入?学、就医、日常生】活等条件 》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审查拆迁许可申】请,时应当征求》包括被拆迁人代表】在,内的有关《方面对?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
《第九条?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拆迁【许可: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以向市、县》人民政府委托的【出具了?符合要求的》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取得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的!国有土地储备—机,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向临时》机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十:条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将建设】项目名称、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工作人员!、补偿方式、安置地!点等事项以》城,市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充任:拆迁人或《者接:受拆迁委托》。也不得设立房—屋拆迁公司》
《第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许—可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时间未在房屋拆迁许!可规定的期》限内实施拆迁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许》可,期限届满15日【前,向,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的申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批准:延长期限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未申】请的:其房屋拆迁许可证自!。行失效拆迁人应当】重新提出城市房屋拆!迁许可?申请
《
第十三条 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布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四条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补【偿金额根据被—拆除:房屋的区位》、用:途,、产权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拆—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依照》约定
《。
第十《五条 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应当由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的估?。。价机构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变化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的机构以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名?单为:准
》 : :。估价报告应当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由,估价机构同时印送拆!迁人和被拆》迁人:。
《第十六条 城市房地!产市:场价格的评估应【当严格按照估价技术!规,范进行
— 城—市房地产市》场价格?的,评估应当包括被拆迁!房屋及其土地价值】的评估?
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的估价?时点一般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房屋拆迁许可—证逾:期失:效的:估价时点为重—新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房屋拆迁分期分!段实施的估价—时点:为当期(段)—。房屋拆迁实施之日 !
》 城?市房地?产市场价格的评估一!般应当?采用市场《比较法不具备采用】市场比较法条件【的可以采用其—他估:价,办法并?在,估价报告中》。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面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拆【迁当事人认》为房屋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应当以依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
— 被拆迁房【屋使用性质的认定】。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拆迁公!告发布前的》。住,宅房屋?已经依法《取得城市规划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改变用—。途的批准文件—的按照非住》宅用房?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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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拆迁当事人就!。房屋拆迁补偿—金额:。达不成协议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由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拆迁当—事人随机抽取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支付
》
第十九》条 拆迁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可以申《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行政裁决行政裁决!。申请人为拆迁人的】受理机构应当书【面告知被拆迁人行】政裁决应当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
第二十条 被拆!迁,人,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决定!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
】 , , 拆迁人未按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或者未向公》证机关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办理证据保全】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
第二十一—条 拆迁人在实【。施拆迁中《不得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不得擅自!组织强制拆迁 【
第二十二条】 尚未完成拆迁安】置补偿的建设项目转!。让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并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变更手续【原拆:迁补偿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让—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
第二十—三条 拆迁》人应当在安》置用:房交付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凭—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证件、资料!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安置:用房产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被拆!。迁,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四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 :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计算》被拆除?房屋的补偿金额和】产权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人应当《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面积实—行产权?调,换未经?。被,拆迁:人,。同意:不得擅自扩大—或者缩小产权调换面!积拆迁人扩大或【者缩小产权调换【面积超过3%—的被拆迁人有权拒绝!接,。受
— 拆《。迁非公益《事业用房《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 第二十五条 用于!拆迁安置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每户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不得低【于,4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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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私有住宅—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他处无住—房,并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被拆迁人按不低于】45平方米产权建】。筑面:积的标准户型进行安!置45平方米以内的!差价:款由:拆迁人承担》。被拆迁人不》再,支付;超《过4:5,。平方米不足》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人按实际成本价】结算超过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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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已【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住宅房屋应给予!照,顾,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 第二十六条— 拆迁出租的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成?协,议,或者被拆迁人对【。承,租人进行《。了安置?。的只对被拆迁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安置;达《不成协议的》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第》二十七?。条,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
》 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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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补!助,费由拆迁人一次性】。支付;需要过渡的支!付,两次搬迁补助—费,
第二十八】。条 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参照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使】用面积的《同区:位、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额确定
】 实行—产权调换的》自合同约定》的被:拆迁房?屋交房之日》起过:渡期限不得超过1】8个月实行货币补偿!。的应给予《45:日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二十九?条 因拆迁人的责任!使被拆迁《人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自签订协议》并搬迁交房之日【起逾期不足6—个月的按月增加【0.5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对由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过渡的被】拆迁人从逾》期之月起按月—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
》 非住宅房屋【超过过渡期限的应】。加发停产、停业补】偿费用
第三!十条 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第三》十一条 《。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拆除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二条 因—城市房屋拆迁发生】的电:话,、水、电、气、闭路!电视迁装等费—用由拆迁人按—拆迁:时合法的收费标【准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挪作【他用的由县》级以: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限期补足》;逾:期,拒不补足的》可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尚【。未实施拆《迁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违法出具不!。实估价报告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者建—议取消其评估资质报!请批准?核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禁止直接责!任人5年内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并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其终身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拆迁人未按规定!向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由县级以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拆迁人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县级以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制止?责令赔偿损失—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赔偿损!失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有权不受理其行政!裁决申请被拆迁人有!权提出民事》侵,权,赔,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三【。十七条?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违法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
》。 (二)对违】规挪:。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行为不及时】制止和查处的—;,。
(!。三):未按规定发》布拆迁公《告的;
! (四)》充任拆?。迁人或者接受—拆,迁委托的;
【
》 (五)设立拆迁公!司的;
】 (六)不及时!制止:拆迁人强迫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
》 : ?(七)?违法作出行》政裁决的;
! (八—)违法?实施强制拆》迁,的;
【 ?(九)?玩忽:职守、假公济私的】;, ,
》 (?十)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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