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99【3年:3月18日成—都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1993年【。4月18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1》995年10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修正1》995年11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布)?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发挥其》效能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市政工程!设施是指
(!一)城市道路车【行道、人行道、高架!路、公共广》场、街头《空地、路肩及其附属!设施的配《套管理设施和—已征用或划拨的规】划红:线范围内道路建设用!地;
(【二):城市:桥涵桥梁(含立【体交叉桥《、,人行天桥)过街【地下通道《涵洞等;《
:。 (三)城—市排水设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排水沟、污—水处理厂及窨井盖、!水蓖子等附属—设施;
(四!)城市防洪》设施河道、河堤、河!坝、排涝泵》站、排洪道及其附属!设施等;
(!五)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城市桥梁!、街头绿地等处【的照明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成都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工程设施管理【
第》。四条 成都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负责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
, 市?。政工程?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维护的【原则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市政工】程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维【护范围负《。。责市政?工程设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各级公安、】城乡建设、规—划,、交通、工商行政】管理、环保等有【关,部门:应按照?规定的职责和分【。工与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认真《实施本条例
【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市政工》程设施建《设、管理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 第七条 市政工】程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除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竣工资料—外应同时报送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经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纳入正常管理【
? 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时《沿线的其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包括地下、地面】设,施,)实行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 第八条》 市政工程设—施可实?行有偿使用有偿【使用:的范围和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的管理权限报批 !。
市政工程【设施收取的费用【应当用于市政工程】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 , 第九条 市政工程!设施:属于国家财产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和保护】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
第!十条 对在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二,章 城市道》路管理
【第十一条《 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城市道路—的管理和养护—保持道路《设施完好
— :。第十二条 在城【市道路?上新开或封闭进【出,口的必须向市规划局!申报市规划局在作出!决定或审批之—前应征求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的意见并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许可—证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因堆物作业、建!筑施工、搭建亭棚】。、设置设施和—停车场(《点)等?确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报》经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批准并按—规定缴纳占道费【、道路修复保证【金,和交通管理费领取占!道许:可证后方可占—。用
占用城市【道路不能超期、超占!和改变使用》性质占?用期:。满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并向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缴销占【道许可证后》退还道路修复保【证金
《不准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市场已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市场:应有计划地限期改造!或,拆除
《在规划中《已不:作为城市道路使【。。用的现状道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却因规划建设需【要将:现状道路改作他【用的须?经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市规划局会!同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安局》审查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先赔偿!、后占?用的:原则赔偿不低—于远路标准的费用】赔偿:费用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用于城市道》路建设
》 , ,第十四条 》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需要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部门有权》依法作出终止占【用的决?定占用者必须执【行
《 第十五条 —因工:程建设确《需挖掘城市道路【建设单?位须持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办理》。城市道路挖掘手续缴!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保证【金,和交通管理费领取】挖掘许可证后方【可挖掘
挖掘!。城市道路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进行】。挖掘不得超期、【超挖工程竣工后经】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缴销挖掘许可证后】退还保证金
】 第十?六条 地下管—线发生故障需挖【掘城市道路抢修【的应在挖掘的同时报!。告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并在七日内补!办,手续故障排》除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标准修—复道路
》 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五?。年内不得挖掘确需挖!掘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道路挖掘【。费按:标准:加收二至十倍—
: 第十八》条 :凡因工程建设—占道、挖掘城—市道:路的施工现场须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及防】护设施明示》占道许可证》、挖:掘许可证《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施工
】第十:九条 各种履带车】及,其它超限车辆确【需通过城市道路时】应事先报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批准并采取有效【的技术安全保护措】施并:缴纳道路修复保证金!后在管理人员的监督!下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通行
车辆!通行后道路确未损坏!在一月以内》必须退?还道:路修复保证金—
第?三章 城市桥涵【管理:
第二十【条, 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城市桥!涵管理保证》桥涵:安,全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桥,。涵时其总重量—超过桥涵负荷量【的,须,报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按《。市公安局指定的路线!、时:间通:行
第二十】二条 未经》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依附桥涵】架设管线和修建设】施
第二十三!条 城市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桥涵上停【车和试刹车; 【
(二)侵占】桥面、桥孔从事【各种经营《活动;
【(,三)未经批准在【桥涵安全保护区内从!事疏浚、挖掘、打桩!、顶进等作》。业;
《 (?四)其它损害、侵】占桥涵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
第四章》 城市排水设施管理!
: 第二十四条 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排水》单位应当搞》好各自的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养护—保持其完好畅通;】
第二十五条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城》市排水设施或—需将专用排水—设施或其它排水设】施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须持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按规【划成片建设》区域的排水设施【在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前应设》置沉淀?池、栏污栅及清【淤设施?
城市排水设【施,施工:必,须由具备资质—证书的市政工程施】工队伍承担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并纳入正常—管理
第二—十六条 城市排水】设施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制》排水单位以建设【的雨水?、污水合流管(沟)!必,须逐步改造;—新建、改建专用排】水,设施:必,须按雨水、污水【分流的?原则:修建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
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须按规定缴纳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七条? 因城市建》设或单?。位新建排水设施须接!入其他?单位的排水》。设施时产权》单位:。应服从城市统一规】划不得拒绝》
:。城市排水《设施发生故》障或遇到险情需要断!。水抢修?时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合抢修?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排水设施上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和设】置,其他各种《管,线;:不得擅自拆除、改】建、:堵塞排?水设施
— 第二十九条— 排放超标污—水腐蚀排水》设施或因使用不【当造成堵塞的—由责任者承》担维修费《用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三十条 排水单】位应指定人员对【污水排放情况—进行测定按》规定指标汇集—水质、水量资料【向环境保护、—卫生防疫《、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环境保护、!卫生防疫、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 !。城市防洪《设施管理
— ,。 第三十一条 城市!防洪设施的整治和管!理须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全市防洪》规,划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防—洪安全
第三!十二条 河道堤【顶的保?护,区宽:度为
》 (一)南河、府】河十六?米;
—(二)?沙河、干河十二米;!
: (三)排洪【河十米;
— (四)西郊【河、饮马河五米;】 ,
: (五)绳》溪河及?其它排洪《道三米
— 第:三十三条 未经【批准不得占用、【挖掘河堤;不—得,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掏捞砂《石、取土、堆—物作业?。。和占用?、覆盖河《道,
? 不:。。准向河道、排洪道】等,防洪设施倾倒—垃圾:、废物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废水
【 第三?十四条 城市防洪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拆》毁和改变使》用性质?因城市建设》确需占用《现状:河道:、河堤的市》。规划局在《审批前应征》求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设单《位必须负责将—河,道,、,河堤按规《划建成保证行—洪断面及《河道堤顶的保—。护区宽?度
?第六:章 城?南道路照明设施【管理 ?
第三?十五条 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保证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保证照!度
新建、改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工,程竣工后须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并:纳入正常管理 【
第三十六条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占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必须报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不得损坏因】过失损坏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及时】通,知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抢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
第三十【七条 对危及道路照!明设施安全的树木照!明设施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园【林,部门处理
第七章! 罚 则 —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直接在路面上拌合!。水泥砂浆或以—重物撞损道路及其附!属设施; 》
, (二)在人行】道上:行驶机?动车;
— ,(三:)将垃圾及其它【废物倾倒在河—道,、排洪道内》或排水?设施内的;
!(四)?在市政工程设施【上乱贴、乱挂的 】
: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视情节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一,)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养护施工《现场未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及防护设施的【;
(—二)占用城市道路改!变使用?性质的;《
(三)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期》。满未及?时清理现场》。的;
(四)!未经批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履带车或超限【车辆的?;
(五)】未经批准在桥涵上行!驶的车辆超过—桥涵负荷限制的; !
, (六)》未经批准依附—桥涵架设各种管线或!修建设?。施的; 《
(《七)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上—拉接广播线》、通讯线、》。接用电源、安装其它!设施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视】情节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 ,(一)未经》批准占用、拆除、】移动道路照明设【施的;
(】二)未经《批准将专《用排水设施或其【它排水设施》接人城市《公共排?水,设施以及将》污水、雨水管道【混接的;《
《(三)?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掏涝砂—。石、取土、堆物作】业,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视情节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一)未经》批准占用、拆毁【防洪设施和改变使】用性质的; —
(二)—未经批准在》城,市道路上新开—或封闭道路》进出口?的,;
(—三)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未【经,批准新建《、扩建?、改建城市排水设】施或:改变排水走向—的;
(四)!未经批准拆除、【迁建、占压》城市排?水设:施的
《 , 第四十二条 【未经批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或超期、超占—、超:挖城市道路的视情节!责令限期改正并【按实际占用》挖掘:。或超期、超》占、超挖的时间【和面积处以》城市道?路维修费二至十倍】的罚:款
占用、挖!掘河堤通《道的按上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 —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河道、】河堤通道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拆除《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处罚】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执】行
《 处罚金《额在五千元以上【。的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又拒不【接受:处罚的?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可扣押没【收物品和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具《、吊销?占,道,(,挖掘)许可证
! 扣:押没收物品和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具、吊销【占道(挖掘》。。)许可证应》。当给当?事人出具《凭证或清《单 :。
第四十六条】 罚款统《一使用?市财政局《印制的收据并如数上!缴财政
扣】押没收物品和—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具》按成都市罚没财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
?第四十七条 对损坏!市政工程设》施的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除给予警】告、:罚款的处罚外有权】要求追赔损失—
对》。破,坏、盗窃市政工【程,设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四十八条 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到【法律:的保护?侮辱、?殴打、阻挠依法【执行公?务的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条 因—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的责任造成!个人:和单位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应负责赔】偿;对直接责任人或!单位:负责人可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秉—公执:法对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滥用职权、枉】法裁决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
, :第五十二条》 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和《各县(?市,)的: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可参照本《条例执行
—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成都市人民政府】。解释 ?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一年一月十—五,日,由成都?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成都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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