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99【。3年:3,月18日成都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1993年4月【18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1995年【10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修正1《995年11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发挥其效能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市政工程设—施是指
— (一)城市道路车!行道、人行道、高架!路,、公共广场、街头】空地、路肩》及其:附属设施的配套管】理设施和已征用【或划:拨的规划红线范围】内道路建设用—地; ?
(二)城【。市桥涵桥《梁(含立体》交,。叉桥、人行天桥)】过街地下通道涵洞】等,。;
《 (三)城》市排水设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排水沟!、污水处理厂及窨】井盖、水蓖子—等附属设施;
!。 (四)城》市防:洪设施河道、河【堤、河坝、排涝【泵站、排洪道—及,其附属设施等;【
: (五)》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城市!桥梁、街头绿—地等处的照明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成都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工程设施管】。理
第四【条 成都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负责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 市政工程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维护的!原则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市政工程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维护范围【负责市政工程设施】的监督?管理:
: 第五条》 ,各级公安、》城乡建设《、规:划、交通、工商【行,政管理、环》保等有关《部门:应按照?规定:的职:责和分工与》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认真实施—本条例?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市!。政工程设施建设、】管理: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市政工》程,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除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竣工资料外!应同时报送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经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纳入正常管理 !
》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时?沿线的其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包括地下》。、地面设施)实【行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第八条 】。市政工?程设施可实》行有偿?使用有偿使用的范】。围,和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的管理权限报】批
市政【工,程,设施收取的费用应当!用于市政工》程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第》九条: 市政工程设—施属于国家财产【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和保护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
《 第十条 对—在,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
第:。二章 城市道—路管理
》 第十一条 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城市道路的管理【和养护保持道路设施!完好
《 , 第十二《条 :在城市道路》上新开或封闭—进出口的《必须向?市规划?局申报市《。规划局在作出决定或!。审批之前应征求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的意见并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许可证 —。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因,堆物作业、建筑【施工:。、搭建亭棚》、设置设《施,和停车场(》点)等确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报经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批!准并按规定缴纳【占道费、《道路修?。复保:证,。金,和交通?管理费领取占道【许可证后方可占【用,
占用城市道路】。不能超?期、超?。占和改变使用性【。质占用期满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并向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缴销占?道许:可证后?退,还道路修《复保证金《
不准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市场已】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市场应有》计划地限期改—造,或拆除 《
在规划中已不作】为城市?。道路使用《的现状道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却因规划建设需要】将,现状:道路改作他用—。的须经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市规划?局,会同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安局审查【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先:赔偿、后占用的【原则赔偿不低于【远路标准的费用赔偿!费用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用于城—市道:。路建设?
第》十四:条, ,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需【要,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部门有—权依法作出终止【占用的?决,定占用者必》须执:行,
? 第十五条 因工程!建设确需挖掘城市】道路建设单》位须持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办理《城市道路挖掘手续缴!。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保证金和交【通管理费领》。取挖掘许可证后方可!挖,掘
《 挖:掘,城市道路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进行挖掘!不得超期、超挖【工程竣工后经—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缴》销挖掘许可证后退还!保证金?
第十六【条 地下管线发【生故:障需挖掘《城,市道路抢修的—应在挖掘的同时【报,告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并在七日内【补办手续故障排【除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标准修复—道,路
《 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五年内不得【挖掘确需《挖掘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道路挖掘费按【。标准加收二至—十倍
《 第十八》条 凡因工》程建设占道、挖【掘城市道《路的施工现》。场须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及防护设施明】示占道许可证、【挖掘许可《。证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施工
》第十九条 各种履带!车及其它《超限车辆《确需通?过城:市道:路时应事先报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批准并采《取,有效的技术安—全保护措施》并缴纳?道路修复《保证金?后在管理人员—。的监督下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通行
—车辆通行后道路确】未损坏在一月以内必!须退:还,道路修复保证—金
第三章 城】市桥涵管理
】 第二十《条 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城市桥》涵管理保证桥涵【安全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桥涵时其总重量超!过桥涵负《荷量的须报》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按市公安局指定的!路线、时《间通行
》 第?二十二?条 未经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依附桥】涵架:设管线?和修建设施》
《。第,二十三条 》城,。市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桥涵上停》车和试刹车;
! (二)侵占桥【面、桥?孔从事各种》经营活动;
!(,三):未经批?准在桥涵安全保护】区内从?事疏浚、挖掘、【打桩、顶进等—作业;
(四!)其:它损:害、:侵占桥涵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 【
第四章 城市【排水设施管》理
? 第?二十四条《 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排水?单位应?当搞好各自的—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养护保】持其完好畅通;
!第二十五条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城市排》水设施或需将专【用排水设施》或其它排《。水设施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须持?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按【规划成?片建设?区域的排水设施在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前应设【置沉淀池、栏污栅及!清淤设施
城【市排水设《。施,施,。工必:须由具备资》。质证书的市政—工程施工队伍—承担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并》纳入正常管理—
:第二十六条》 城市排水设施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制排水单位以建【设的雨水、》污水合流《管(沟)必须—。逐步改造;新—建、:改建:专用排水设施必【须按雨水、污水分】流的原则修建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 】
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须!按规定缴纳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七条 因城【市建设或单位新【建排水设施须接入其!他,单位的排水》设施时产权单位应】服从城市统》一规:。划不得?拒绝 ?
城市?排,水设施发生故障或遇!。到险情需要断水【抢修时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合【抢修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排水】设施:上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和《设置其他各种管线】。;,不得擅自拆除、改建!、,堵塞排水设施
! 第二十九条 排】放超标?污水腐蚀排水设施】或因使用不当造【成堵塞的由》责任者?承担:维修费用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 第三十条— 排水单位应指定】人员对污水排放【情,况进行测《定按规定指标汇集水!质,。、水量资料向环境保!护、卫生《。。防疫、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环境保》护、卫生防》疫、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 城】市防洪设施管理【
《第三十?。一条 城市防洪设】施的整治《和,管理:须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全市防洪规划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防洪安—全
第三十二!条 河道堤顶的【保护区宽度为
】 ,。 (一)南》河、:府河十六米;—
? ,(二)?沙河、干《河,十二米;
— :(三:。)排洪?河十米;
— (四)》西郊河、《饮,马河五米; —
: (五)《绳溪河?及其:。它排洪道三》米
第—三十三?条, ,。。未,经批准?不得占用、挖—掘河堤;不得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掏捞?砂石、取土》、堆物?作业和占用、覆盖】河道
不【准,。向河道、排洪道【等防洪设施倾倒【垃圾、废物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废水 ?
第《三十:四条 城市防洪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拆毁和改变使【用性质因城市—建设确?需占:用,现状河道、河堤【的市规划局在审【批,前应征?。求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设单《位必须负责将—河道、河堤按规【划建成保证》行,洪断面及河道—堤顶的?保护区?宽度
第六—章, ,城南道?路照明设施管理【
第三十五条【 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保证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保!。证照度
》新建、改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工程竣工后须【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并纳入》正常管理
第三】十六条?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占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必须报!。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不得损坏!因过失损坏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及时》通,知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抢!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
— 第三十七条— ,对危及道路照明设施!安全的树木照—明设施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园林部门!处理
《第七章 罚 则】 ,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直接在路面】上拌合水泥砂浆【或以重物撞损道【路及其?附属设施;
】。 ,(二)在《人行道上行》驶机动车;
】 (三)《将垃圾及《其它:废,物倾:倒,在河道、排》洪道内或排水设施】内的;
》 (四《),在市政工《程设施上乱》。贴,、乱挂的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视情节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
: (一?)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养护施工》现场:未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及?防护设施的; 【
(《二)占用城市—道路改变使用性【质,的;
(三】)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期满未及时清理现!场的;
【(四)未《经批: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履带车或超限车!辆的;
— (五)未经批准】在桥涵上行驶—的车辆超过桥涵【负荷:限制的;《
(六—)未经批准》。依,附,桥涵架?设各种管线》或修建设施》的;
(七)!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上拉接广播线、【通讯线、《接用电源《、安装其它设—施的
《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视!情节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占用】、拆除?。、移动道《路照:明设施的; —
(二)—未经批准将专—用排水?设施或其它排水设施!。接人城市公共排水】设施以及将污—水、雨水管道—。混接的; 》
(《三)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掏涝砂石、取土】、堆物?作业: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视情节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
(一)未【经批准占用、—拆毁防?洪设:施和改变使用性【质的:。; :
: (二?)未经?批准在城市道路【上新开或封闭道【路进出?口的;
—。 (三)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未经—批准新建《、扩:建、改建《城市排水设施或改变!。排水走?向的;
— (四)《未经批?。准拆:除、:迁建、占压城—市排水设施的
! 第四十二条 【未经批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或超?期、:超占:、超挖?城市:道路的视情节—责令限期改》。正并按实《际,占用挖?掘或超期、超占、】超挖的时间和面积处!以城市道路》维修:费二:至十:倍的罚款
占!用、挖掘河堤通【道的按上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 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河!。道、河堤通道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拆除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处?罚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执行 ?
处罚金—额在五千《元以上的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又拒不?接受:处罚:的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可扣押没收物品】和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具、吊销占道(】挖掘)许可证
! 扣押?没收物品和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具、吊销—占道(?挖掘)许可证应当给!当事人出具凭证或清!单
第四十六!条 罚款统一—使用市?财,政局印制的收—据并如?数上缴财政 —
?扣押没收物品和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具按成都【市罚没?财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 第四十七条 【对损坏市政工—程设施的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除给予警告》、罚款的处罚外【有,权要求追赔损—失
对—破坏、盗窃市政【工程:设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到法律的【保护侮?辱、殴打《。、阻挠依法执—行公务的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第五十条》 因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的责任造成个人和!。单位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应】负责赔偿;对—直接责任人》或单位负《责,人,可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秉公执法对!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滥!用,职权、?枉法裁决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和各!县(市)的》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可?。参照本条例执行 】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成都市人《民政府解释 —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一年一月十五【日由成都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成都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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