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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9【93年3《月18日成都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199—3年4月18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1995年1!0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修正?1995年11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发》挥其效能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市政!工程设施是指  ! (一)城市道路】车行道、人行道、】高,。架路、公共》广,场、街头空地、【路肩及?其附属设《施的配?套管理设施和已【征用或划拨的规【划红线?范围内?道路建设《用地; 《   (二)城【市桥涵?。桥梁(?含,。立体交叉桥、人行天!桥)过街《。地下通道《涵洞等;   (!三)城市排水—。设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排水沟、污水!处理厂及窨井盖、水!蓖子:。等附属设施;  ! (四)城市防洪设!施河道、河堤、河坝!、排涝?泵站:、排洪道及其附【属设施等;   !(,五)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城》市桥:梁、街头绿地等处的!。照明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成】都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工—程设施管理   !。第四:条, 成都?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负责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市】政工程?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维?护,的原则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市政《工程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维护范围负】。责,市政工?程设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各级公安《、城乡建设、—规划、交通》、工商行政管理、】环保等有关》部门:应,按照规?定的职责《和分工?与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认真实!施本条例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市政工》程设施建《设、管理《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市政工程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除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竣工资】料外应同《时报送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经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纳入【正常管理    ! 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时沿?线,的其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包括地下、地!面设施)实行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   第《八条 市政工—程设施可实行—有偿使用《有偿使?用的范围《和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的管理权限报】批   市政工】程,设施收?取的费用应当—用于市政工程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  第九《条 市政工程设施】属于:国家财产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和保】护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 】 , 第十条 》对在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 第:二章 城市》。。道路管?理   第—十一条? 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城市道路》的管理和养护保持道!路设施完好 —   第十》二条: 在城市道》路上新开或》封闭进?出口:的必须向市规—划局申报市规划局在!作出决定或审批之前!应征求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的意见并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许可证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因堆物作业、】建筑施工、》搭建亭棚、》设,置设施和停车场(点!。)等确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报!经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批准并按规定—缴纳占道《费、道路修复保证金!和交通管理费—领,取占道许可证—后方可占用》。 占用城》市,道路不能超期、超占!和改变?使用性质占》用期满?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并—向,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缴销?占道许可证后退还道!。路,修复:保证金 》不准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市场已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市场应有计》划地限期改造或【拆除 在规划中】已不:。作,为城市?道路使用《的现状道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却因规划建设【需要将现《状道路改作他用的】须经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市规划】。局会同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安局审查】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先赔:。偿、后?占用的原《则赔偿不《低于远路标》准的费用《赔偿:。费用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用于城市】道路建设   】第十四条 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需要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部门有权依【法作出终止占用的】决,定占用者必》须执行   【第十五?条 因?工程建设确需—挖掘城市道路建设】单位须持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办理城!。。市道:路挖掘手续缴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保《证金和?交通管理费领—。取挖:掘许可证后》方可挖?掘,   挖掘城市道!路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进行挖掘不得超期!、超挖工程竣工【后经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缴销《挖掘许?可证后退还保证金 !   第十六条【 地下管线发生故】障需挖掘城市道【。。路,抢修的应在》挖掘的?。同时报告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并在七日内补办手续!故障排除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标准【修复:道路   —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五年!内不得挖掘确需挖掘!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道《路挖掘费按标准加收!。。二,至,十倍 《  第十八条 凡】因,工程建设《占道、挖掘》城市:。道路的施《。工,现,。场须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及防护设施明示】占道许可证、挖掘】许可证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施工 》 第十九条》 各种履带车及【其它超限车辆—确需通过城市道【路时应事先报—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批准并采—取有效的技术安全】保护措施并缴纳道路!修,复保证?金后在管理人员的监!督下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通行 ?。 车辆通行》后道路确未损—坏在:一月以内必须退还道!路修复保证》金 :。 第三章 城市桥涵!管理   第二】十条 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城市桥!涵管理?保证桥涵安》。全  《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桥涵时其总重—量,超过:桥涵负荷量的须【报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按市公安】局指定的路线—、时间通行  】 第二十二条 【未经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依附桥涵—架设管线和修建【设,施   第二十】三条: 城市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桥?涵上停车《和试:刹车;   【(二)侵占桥面、】桥孔从事各种—经营活动;  】 (三?)未经批准在桥涵安!全保护?区内从事疏浚—、挖掘、《打桩、顶进等作业】;  《 (四)其它损【害、侵占桥》。涵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 第四—章, 城市排水设施【管,理   第二十四!条 :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排水单位—应当搞好《各自的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养护保?持其完好畅通—。;, 第二十五条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城市排水设!施或需将专用排【水设施或《其它:排水设施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须《持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按规—划成片建设区—域的排水《设施:在,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前应设置【沉,。。淀池、栏污》栅及清淤设施 城!市排水设施施工必】须由具备资质证书的!市政工程施工队伍】承,担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并纳入正《常管理 第—二十六条 城市【排水设施《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制排水!单,位以建设的雨水【、污水合流管(【沟)必?须逐步改造;新【建、改?建专用排水设—施必须按雨》水,、污水分流》的原则?修建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 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须按规定】缴,纳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七条 因城市建设】。或单位?。新建:排水设?。。施须接入其他单位】。的排水设施时产权单!位,应服从城《市统一?规划不得拒绝 城!市排水设施发生故】障或遇?到险情需要断水【抢修时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合抢修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排》水设:。施上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和设】置其他各种管线【;不得擅自拆除、改!建、堵塞排水设【施, :  第二十》九,条 排放超标污【水腐蚀?排水设施或因使用】不当造成堵塞的由责!任者承担维修费用】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  第三十》条 排水单位应指】定,人员:对污水排放情—况进行测定按规定指!标汇集水质》、水量资料向—环境保护、卫生防疫!、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环》境保护、卫生防【疫、: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 :城市防洪设施管理】   第》三十一条 城—市防洪设施》的整治和管理须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全市》。防洪规划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防洪安全 —   第三》十二条 河道堤【顶的保护区宽度【为  《 (一)南河、府河!十六米;《   (》二)沙?河,。。、干河十二米;【。   (三)排洪!河十米?;   》(四)西郊河、饮】马,河五米;  【 (五)绳溪河及】其它排洪道三米 !  第三十三条【 未经批准不—得占用?、挖掘河堤》;不得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掏【捞砂石、《取土、堆物作业和占!用、覆盖河》道 ? , 不准向河》道、排洪道等—。。防洪设施倾》。倒垃圾、废物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废水 《  :第,三十四条 城市防】洪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拆毁和!改变使用性》质因城市建设确需占!用现:。状,河道、河《堤的市规划局在【。审批前应征求—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设单位必须!负责:将河道、河堤—按,规划建?成保证行洪》断面及河道堤—顶的保护区宽度 !第,六章 ?城南道路照明设施】管理 ? 第三十五条 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保证【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保证照度】 新建、改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工程竣工后须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并纳!入正常?管理 《第三十六条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占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必,须报: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不得损坏因!。过失损?坏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及!时通:知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抢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 !   第《三十:七条 对危及道【路照明设施》安全的树木照明【设施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园林部门处理 】第七章 罚  【则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直接在路面上拌合】水泥:砂浆或以重物撞损】。道路及其附属设施;!   (二—)在人行道上行驶机!。。动车; 》  (三)》将垃圾及其它废物】倾倒在河《道、排洪《道内或?排水设施《内的;?   《(四)在市政工程设!。施上乱贴、乱挂的】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视情节—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一【)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养护施【工现场未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及防护【设施的?;   》(二)占用城市道】路改:变使用性质的; !  (三)》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期满未】及时清理《现场的; — , (四?)未经批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履带车或超【限车辆的;》   《(五)未经批准在桥!涵上行驶的车辆【超过桥涵负》荷限制的;   !(六)未经批准依】附桥涵架设各种管线!或修:建设施?的;:   (》七)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上拉接】广,播线、通讯线—。、接:用电源、安》装其它设施的  !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视情节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   (一)—。未经批准占》。。用、拆除、移动【道路照明设施的;】 : , (二?)未经批准将—专用排水设施或其】。它排水设施》接人:城市公共排水设施】以及:将污水、雨》水管道混接》的; 《  :(三)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掏涝砂石、取!土、堆物作》业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视情节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  (一)未经批】准占用、拆毁防洪】。设施:和改变?使用性质的; 】  (二)未经批准!在,城,市道路上新开—或封:。。闭道路进出口的; !   (三)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未经:。批准新建、》。扩建、?。改,建城市排水设施或改!变排水?走向的;《   (四)【未经批准拆除、迁建!、,占压城市排水设施的!   第四—十二条 未经批【。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或超期、《超占:。、,超挖城市道》路的视情节责—令限期?改正并按实》际占用挖掘或超【期、:超占、?超挖的时《间和面积《处以城市《道路维修费》二至十倍的罚—款   》占用:、挖掘?河堤通道的》按上款规定处罚 】   第四十三条 !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河道、?河,堤,。通道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拆除!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处罚【。。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执行 《  处罚金额在【。五千元以上的—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又拒不接】受,处罚的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可扣押没收【物品和?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具!、吊销占道》(挖掘?)许可证 》   扣《押没收物品和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具、吊销占】道(挖掘)许—可证应当《给当事人《出具凭证或清—单   第四十】六条: 罚款?统一使用市财政【。局印制?的,。收据并如数上—缴财政   扣押!没收物品和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具:按成都市罚没财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七《条 对损坏市政工】程设施?的,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除:。给予警告、》罚款:的处罚外《有权要求《追赔损失  【 对破坏、盗窃【市政工程《设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到法】律的:保护侮辱、殴—打,、阻挠?依法执行公务的【。。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五十条— 因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的责任【造成个人和单—位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应负:。责赔偿;对直接责任!人或单位《负责人可《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秉公执法对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滥用职权、枉法裁决!。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和各县(市)的】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可—参,照本条?例执行 》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成都】市人民政府解—释 ?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一】年一月十五日由成都!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成都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