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993年3月】1,8日成都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1993年4月!18: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199?。5年10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修正19《95年11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布)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发》。挥其效?能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市政工程设施是!指
》(一)城市道路车】行道:、人行道《、高架路、公—共广场、街头空地、!路肩及其附属设施】的,配套管理设施和已征!用或:划拨的规《划红线范围内道路】建设用地;》
《(二:)城:市桥涵桥梁(含立体!交叉桥?、人行?天桥)过街地—下通:道涵洞?。等;
(三】),城市排水设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排水—沟、污水处理—厂及窨井盖》、水蓖子等附属设施!;
? (?四)城市《防洪设施河道、河】堤、河坝、排涝【泵站、排洪道及【其附属设施等; 】
(五)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城【市桥:梁、街头绿地—等,处的照明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成都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工程设施管理 !
第四条 【成都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负责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 ,市政工程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维《。护的原则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市政工程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维护范围负!责,市政工程设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各级公安【、城乡建《设、:规划、交通》。、工商行政》管理、环保等有关】部门应按照规定【的职责和分工—与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认真实施】本条例
》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市政工】程设施建设》、管理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 第七条 市政工】程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除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竣工资料外【应同时报送》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经》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纳入正常》管理
— 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时沿线的—其,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包括地下《。、地面设施)—实行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第八【条 市政《工程设施可实—行有偿?使用有偿使用的范围!。和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的管理《。权限报批
市!政工程设《施收取的《费用应当用》于市政工程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 第九条》 市政工程设施【属于:国家财产《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和保护—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
第十条 】对在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
第二章 》城市道路管理—
第》十一条 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城市道路的【管理和?养护保持道路设施】完好
第十】。二条 在城》市道路上新开或封闭!进,出口的?必须向市《规划局申报市规【划局在作出决定或】。审批之前应征—求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的!。意,见并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许可证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因,堆物作?。。。业、建筑施工—、,。搭建亭棚、设置【设施和停车场(点)!。等确: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报经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批准并按规定缴】纳占:道费、道《路,修复保证金》和交通管理费领【取占道许《可证后方可占—用
占用》城市道?路不能?超期:、超占和改》变使用性质占用期满!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并向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缴销占?道许可?证后退还道路修【复,保证金
不准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市场已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市场应有计划地【限,期改:造或拆除
在规】划中已不作为—城市道路使用的【现,状道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却因》规划建设需》要将现状道》路改作他《用的须经《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市规划局会同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安局审查!。。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先赔偿、后【。。占用的原则》赔偿不低于》远路标准的费用赔偿!。费用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用于》城市道路建》设
第十【四条 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需要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部门有权依法【作出终止占用的决定!占用:者必须执行
!。第十五条 因工【程建设确需》挖掘城市道路—建设:单位须持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办—理城市道《路,挖掘手续《缴,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保?证金和?交,通管理费领取—挖掘许可证后方可】挖掘 ?
挖掘城市【道路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进行】。挖掘不得《超期、超挖工程竣】工后经?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缴销挖?掘许可?证后退还保证金【
第十—。。六条 地《下管线发生》故障需挖掘城市道】路抢修的应》在挖掘的《同,时报告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并:在七日内补办手续故!障排除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标准修《复道路
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五年《内,不得:挖掘确需挖掘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道路挖】掘费按?标准加收二至十倍】
第十八条 !凡因工程建设—占道、挖掘城—市道:路,的,施工:现场须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及防护【设施明?示占道许可》证、挖?掘许:可,证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施工
—第十九条《 各种履带》车及其它超限车辆】确需通过《城市道路《时应事先报》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批准!并采取有效》的,技术:安全保?。护措施并缴》纳道路修《复保证金后在—管理人员的监—督下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通?行 :
车辆通行后道路确!未损坏在一》。月以内必须退还道】路修复保证金 【
第三章 城市桥涵!管理
第【二十条 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城市桥涵!管理保?。证桥:涵安:全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桥涵时】其总重量超过桥涵负!荷量的须报》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按市公】安局指定的》路线、时间》通,行 :
: 第:二十二条 未—经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依附桥涵架设管【线和修建设》施
? , 第二十三条 【城市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在:桥涵上停《车和试刹车;
! (二)侵占桥面、!桥孔从事各》种经:营活动;
【 (三)未经批【准在桥涵安全保【。。护区:。内,从事:疏浚:、挖掘、打》桩、顶进等作业; !
(四)—。其它损害《、侵占桥涵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
第【四章: 城市排水设—施管理 《
第二十四条】 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排水单位应当搞好】各自:的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养,护保持其完好—。畅通; 《
第二十五条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城市排水《设施或需将》专用排水设》施,或其它排水设施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须持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按】。规划成片建设—区域的排《水设施?在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前》。应设置沉淀池—、栏污栅《及清淤?设施
城市—排水设施施工—必须由具备》。资质证书《的市政工程施工【队伍:承担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并纳:入正常管理
第】二十六?条 城市排水设【施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制【排水单位以建设的雨!水、污?水合流管《(,。沟)必须逐步—改造:;新建、改建专用排!水,设施必须按雨水【、污水分流》的原则修建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
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须按规定》缴纳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七条 因!城市建设或单—位,新建排水设施须【接入其他单位—的,排水:设施时产权单—。位应服从城》市统一规《。划不得拒绝
城市!排水设施发》生故障或遇到险情需!要,断水抢修《时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合抢修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排水设—施上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和设》置其他各种管线【;不:得擅自拆除》、改建、堵塞排水设!施
第—二十:九条 排《放超标?污水腐蚀排》。水设:。施或:因,使用不当造成堵【。塞的由责任者承担】维修费用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
第三》。十条 排水单位应指!定人员对污》水排放情《况进行测定按规定指!标汇集水质、水【量资:。料向环?境保护、卫生—防疫、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环境保护、卫生【防疫、?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 城!市,防洪设施《管理
第三十!一条 城市防洪【设施的整治和管理】须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全市?防洪规划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防洪安全
【 第三十二》条 河道堤顶的保】护区宽度为 —
, (一)南河、府!河十六米;
!。(二)?。沙河、干河十二米】;
《 (:三)排?洪,河十米;《
(四)西郊!河、饮马河五—米;:
《。(五)绳《溪河及其它排洪道】。三米
《 第三十三条 未!经批准不得占用、挖!。掘河堤?;,不得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掏捞砂—石、取土《。、堆物作《业和占用、覆盖【河,道,
不准—向河道?、排洪道等防洪设】施倾倒垃圾、废【物,。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废水
—第三十四条》 城市?防洪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拆毁和改—变使用?性质因城《市建设确需》占用:现状河道、河—堤的市规划局在审】批,前应:征求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设单位必须—负,。责将河道、河堤【按规划建成保证【行洪断面及河道【堤顶的?保护区宽度
【第六章 城南—道路照明设施管理】
第三十》五条 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保证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保证照?度
新建》。、改: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工!程竣工后须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并纳入正常管理 !
第三十六条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占!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必《须,报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不得损—。坏,因过失损坏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及时通?知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抢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
! 第三十七条【。 对危及道》路照明设施安全的】树木照明设》施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园林部门处理【
第七章 罚 !则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
?(一:)直:接,在路面上拌合水【泥砂浆或以重—物撞:损道路及其附属设施!;
(二)在!人行道上行》驶机动车《。。;
》(三)将垃圾—及其它?废物:倾倒:在河道、排》洪道内或排水设【施内的;
】(四)在市政工程设!。施上乱贴《、乱挂的
—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视情节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一】)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养护施工!现场未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及防护设施的; !
(《二)占用城》市道路改变》使用性质《的; ?
(三)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期满未?及时清理现场的; !
?(,四)未经批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履带车或超】限车辆的《;
(五)未!经批准在桥涵上行】驶的车辆超过—桥,涵负荷限《制的; 《
(《六,)未经批准依附桥涵!架设各种管线或修】建设施?的;
《 :(七)?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上拉接广播线、【通讯线?、接用电源、—安装其它《设施的
》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视:情节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占用、拆除、【移动道路《照明设施的;
! (二)未经批【准将专?用,。排,水设施或其它排【水设施接人》。城市公共《排水设施以及—将污水、雨》水管道混接的;
! :(三)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掏涝砂石《、取土?、堆物作业的
】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视情节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 (一)》。未经批准占用、【拆,毁防洪设施》和改变使用性—质,的;
《 ,。 ,。(二)?未经批准在城市【道路:上新开或封闭—道路进出口的;【 ,
?(三)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未—经批准新建、扩建】。。、改建?城市排水设施—或改变排水》走向的?; :
: ,(四)未《。经批准拆除、迁建】、占压城市排水设施!的
第四十二!条 未?。经批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或超期【、超占、超挖城【市道路的视情节责令!限期改正并按实【际,占用挖掘或超期、超!占、超挖的时间【和,面积处?以城市道路维修费二!。至十倍的《罚款:
占用、【挖掘河?堤通道的按上款规】定处罚
— 第四十三条 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河道、河【堤通道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拆除 【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处罚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执行
— , 处罚金额在五千】。元以上的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又【拒不接受处罚—。的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可扣押没!收物品和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具、】吊销占道(挖掘【)许可证
【 扣:押没收?物品和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具、—吊销占道(挖—掘)许可证》应当给当事人—出具凭证或清单【。。
《第,四十六条《。 罚款统一使—用,市财政?局印制的收据并如】数上缴财《政
扣押没】收,。物品和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具按成都《市罚没财《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 第:。。四十七条 对损坏市!政工程设《施的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除给予警告】、罚款的处罚外有】权要求追赔》损失
对破】坏、盗窃市政—。工程设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八条 —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到法律!的保护侮辱》、殴:打、阻挠《依法执行《公务:的,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五十条《 因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的责任造成【个人和单位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应负责赔偿;对直】接责任人或单—位负责人可》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十一条》 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秉公执》法对: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滥用职权、—枉,法裁:决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 第五十二条 【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和各县(市)【的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可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成】都市人民政》府解释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一年一《月十五?日由:成都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成都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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