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993年3】月18日成都—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199】3年4月18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1995年【10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修正1?。995?年11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发?挥其效能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市政工程设】施是:指
? (?一)城市道》路车行?道、人?。行道、高架路—、公:共广场、街头—。空地、?路肩及其附》属设施的配套管理设!施和已征用或划【拨的规划红线范【围内道路建设—用,地; ?
(二)城市】桥涵桥梁(含立【体交叉桥《、人:。行天桥)过街地下】通道涵?洞等;
》 (?三)城市排》水设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排:水沟、污水》处理厂及窨》井盖、水蓖子等附】。属设:施; ?
(四)城市】防,洪,设施:河道、河堤、河坝】、排涝泵《站、排洪道及其附属!设,施等;
》 (五)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城市桥梁、街头】绿地等处的照明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成都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工程【设施管理
— , 第四条 成—都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负责】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
: 市:政工:程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维护的原则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市政工程【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维护范围负责市政】。工程设?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各级公安、城乡!建设、规划、交【通、工商行政管理、!环保等?有关部门《。应按:照规定的《职,责和分工《与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认真—实施本条例 —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市政工程设【施,建设、?管理: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
, 第七条 市政】工,程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除?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竣工资料外【应同时报送》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经】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纳入正常!管,理,。
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时沿线的】其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包—括地下、地面设【施)实行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
?第八条?。 市政工程设施可】实行有偿《使,用有偿使《。用的:。范围:和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的管理?权限报批
【 市政工程设施收】取的费用应》当用于市政工程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 第九条 市【政工程设施》。属于:国,家财产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和保护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
《 第十条 对在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二章 城市】道路管理
】第十一条 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城市道路的》管理和养护保持【道,。路设施完好》
: 第十二条 【在城市道路上—新开或封闭》进出口的必须向市】规划局申报市—。规划局在作出决定】或审批之《前应征求《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的意见并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许可证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因堆物作业、【建筑施工、搭—建亭棚、设》置设施和停车场(】点)等确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报经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批准并按规—定缴纳占道费、【道路修复保证金和】交通管理费领取占道!许可证后方可占【用,
占?。用城市道路》不能超期、》超占和改变》使用性质《占用期满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并向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缴销占】道许可证《后退还道路修复保证!金
不准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市场!。已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市场应】有计划地《限,期,改造或拆除
【在规划中已不作为城!。市道路使用》的现状道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却因规【划建设需要将现状道!。路改作他用的须经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市!规划局会同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安局审查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先?赔,偿,、后占?用的原则赔偿不低于!远,路标准的费用赔【。。。偿费用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用:于城市道路建设
! , 第:十四条 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需要!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部门有!权依法作出终—止占:用的决定占用者必】须执行
第】十五条 因工程建】设确需挖掘》城市道路建》设单位须持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办理城市道】路挖掘手续缴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保证金和】交通管理费》。领,取挖掘许可证—后方可挖掘
】 挖掘城市道—路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进行挖》掘不得超期、—超,挖工程竣工后经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缴销挖掘许可证后退!还保证金 》
第十》六条:。 地下?管线发生故障需挖】掘城市道路抢—修的应在挖掘的同时!报告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并在七】日,内补办手续》故障排除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标准—修,复道:。路,
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五年内不得挖【。掘确需挖掘》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道路挖掘费【按标准加《收二至?十倍
第十】八条 ?凡因工?。程建设占道、挖【掘城市道路的施工】现,场须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及防护设!施明示占道许可证、!。挖掘许可证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施工
!第十九条《。 各种履带车及其它!超限车辆确需通过】城市道路时应事先】报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批准并采取有效!的技:术安全保护措施并】缴纳道路修复保证金!后,在管:理人员的监督下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通行!
车辆《通行后道《路确未损坏在一【月以内?必须退还道路修复】保证金
第—三章 ?城市桥涵管理
! 第二十条》 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城《市桥涵管理保证【桥涵安?全
?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桥涵时其—总重量超过桥涵负荷!量的须报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按市公安局—指定的路线、—时间:通行
第【二十二条《 未经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依】附桥涵架设管线【。和修:建设施
》 第二十》三条 城《市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在桥涵上停车【和试刹车;
!。(二)?侵占桥面、桥孔从】事各种经营活动【;
《 (三)未经批准】在,桥涵:安全保护区内—从事:疏浚、挖《掘、打桩《、顶进等作业;【
(四)【其它损害、》侵占桥涵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
第【。四章 城市排水【设,施管理?
第二十四】。条 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排【水单:位应当搞好各自【的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养【护保持其完》好畅通;
第二十!五条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城市?排水设施或需将专】用,排水设施或》其它排水设施—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须【持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按规划成片【建设区域的排水【设施在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前应?。设置沉淀《池、栏污《栅及清淤设施
城!市排水设施施工必须!。由具备?。资质证书的市政工程!施工:队伍承担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并纳入正常管—理
第二》十六条 《城市:排水:设施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制》排水单位以》建设的雨水、—污水合流管(沟)】必须逐步改造;【新建、改建专用【。排水设施必》须按雨水《、污水分流的原则修!建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
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须按规定缴纳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 !
第:二十七条 》因城:市建设或单位新【建排水设施须接入】其他单位《的排水?设施时产权单—位应服?从城市统《一规划不得拒绝
!城市排水《设施发生故》障或遇到险》情,需要断?水抢修时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合抢修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排水设施上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和设置—其他各种管》线;不得擅》自拆:除、改建、堵塞排水!设施
第二】十九:条 排放超标污水】腐蚀排水设施或【因,使用不当《。造成堵塞《的由责任者》承担维修费》用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 第三《十条 排水》单位应指定》人员对污水》。排放情?况进行测定按规【。定指标汇集》水质、?水,量资料向环境保【。护、卫?生防疫、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环境保护、卫生防疫!、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 城市防洪设施【。管,理
第—三十一?条 :城市防洪设施—的整治和管理—须,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全市防洪规划—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防洪安全
! :第三十二条 河道】堤顶的保护区宽【度为
(一)!。南,河、:府河十?六米;
【(,。。二)沙河、干河【十,二米; 《
(三)—排洪河十米;
】 (?四):西郊河、饮》马河五?米,。;
《。 (五)绳溪河及其!它排洪道三米—
《第三十三《条 未经批准—不得占用、挖掘河堤!;不得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掏捞砂石、取—。土、堆?物作:业和占用、覆盖【河道
—不准向河道、排洪】道等防洪设施倾倒】垃圾、?废物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废水—
第三—十四条? 城市防《洪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拆?毁,。。和改变使用》。性质因城市建设【确需:占用现状河道、河】堤,的市规划《局在审批前应征求】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设,单位必须《。负责将河道、—河堤按?规划建成保证—行洪断面及河道堤顶!的保护区宽》。度
第六章 【城南道路《照明设施管》理 :
第三十五》条 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保证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保证照】度
新建》、改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工:程竣:工后:须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并纳入正常—管理:
第三《十六条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占》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必须报【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不得损坏因过—失损坏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及时通—知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抢: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
第【三十七条 对危及】道路照明设施安【全,的树木?照明设施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园林部》门处理 《
第七章 罚 【 则
《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
, (?一,),。直接:在路面上拌合水【泥砂浆或以重物【。撞损道路及》其附属设施》;
(二)在!人行:道上:行驶机动车》;
《 (三)将垃—圾及其它废》物,倾倒在河道、排【洪道内或《排水设施内》的;
》 (四)在市政【工,程设施上乱贴、【乱挂:的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视!情节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 :(一)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养护施工现!场未: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及防—护设施的;》
? (二)《占用城?市,道路改变使用性质】。的;
—(三)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期:。满未及时清理现场】的;
(四)!未经批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履带车或超》。限车辆的;》。 ,
(五)未【经批准在桥涵上行驶!的车辆超过》。桥涵负荷《。。限制的;
— (六)》未经批准依附—桥涵架设各种—管线或修建》设施:的;
》 (七)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上拉—接广播线、通讯线】。、接用电源》、安装其它》设施的
》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视情》节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占用、拆》除、移动道》路照明设《施的;
》 (二《)未经批准将专用】。排水设施《。或其它排水设—施,接人城市公共排水】设施以?及将污水、雨—水管道混《接的;
— (三)《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掏涝砂】石、取土、堆物【作业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视情:节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一)未!经批准占《用、拆毁防洪设施】和改变使用性质【的;
—(二)未经》批准在城市道路上新!开或封?闭道路进《出口的?。;
》(三)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未经批准新!建、扩建、》改建城市排水设施或!改变排水《走向的; 》
(四)未经批!准拆除、迁建、占】。压,。城市排水设施的
! 第?四十二条 》未经批?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或超期、超—占、超挖《城市道路的视情节责!令限期改《正并:。。按实际?占用挖掘《或超期、超占—、超:。挖的时间和面积处以!城市道路维修费【二至十倍的》罚款 ?
?占用、?挖掘河堤通道的【按上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 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河道、河堤通道】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拆除
—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处罚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执行 ?
处《罚金额在五千元以上!的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又拒!不接受?处罚:。的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可—扣押没收物品和【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具、吊销占—道(挖掘)许可【证
扣押【没收:物品和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具、吊销】占道(?挖掘)许可证—应当:给当事人出具凭【证或:清单 ?
?第四十?六条 罚款统一【使用市财政局—印制:。。的收:据并如数上缴—财政
扣【。押没收物品和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具【按成都市罚没财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七条! 对损坏《市政工程《。设施的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除给:予警告、罚款的处罚!外有权要求》追赔损失《
对破坏、】盗窃市政工程设【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到—法律的保护侮—。辱、殴打、阻挠依】法执行公务的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五十条【 因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的责任造成个人【和单位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应,负责赔偿;对—直接:责,任人或单位负责人】可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十一条 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秉公执】法,对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滥《用职权、枉法裁决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和各县(市—)的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可参照本条例】执行
《。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成都:市人民政府解—释
《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一年【一,月十五?日由成都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成都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