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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993年3月18!。日成都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1—993年4月18】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1995—。。。年10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修》正199《5年11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布)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发挥其效能—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市政工程《设施是指 》   (一)—城市道路车》。行道、人行道、【高架路、公共—广场、街头》空地、路肩》及,其附属设施的配【套管理设施》和已征用或划拨【的规划红《线范围内道》路,建设用?地;  》 (二)城市桥【。涵桥梁(含立体交叉!桥、人行天桥)过】街地:下通道涵《。洞等;? :  (?三):城市排水《设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排!水沟、?污水处理厂及窨井盖!、水蓖子等附属【设施; 《   (四)城【市,防,洪设施河道》、河堤、《河坝、排涝泵—。站、排洪道》及其:。附属设?施等:;   (五【)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城市桥梁—、街:头绿地等处》的照:明,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成都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工程设施管理 】   第四条— ,成都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负》责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市政工程!。。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维护的原则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市—政工:程,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维护范】围负责市《政工程设施的监督】管理  》 第五条 》各级公安、城—乡建设、规划、【交通、工商行政【管,理、:。环保等有关部门应按!照规定的职责和【分工与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认—真实施本条》例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市政工程设施】建设、管《理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   第七条— 市政工程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除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竣工资料外应【同时报送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经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纳—入正常管《理   》  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时】沿线的其《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包括地下!、地面设《施)实?。行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第八条 市政工程设!施可实行有偿使用有!偿使用的范围和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的管理权限】。报批   市政工!。程设施?收取的费用应当【用于市政工》程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 , 第九条 市政工程!设施:属于国家财产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和保护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   第十条【 对在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二章 !城市道路管理—   第十—一条 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城市道路的管理和养!护保持?道路设施完好  ! 第十二条》 ,在城:市道路上新开—或封闭进出口的必须!向市规划局申—报市规划局》在作出决定或—审批之?前应征求《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的意见并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许【可证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因!堆物作业、建筑施工!、搭建亭棚、设【置,。设施和?停车场?(,点)等确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报经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批!准并按规定》缴纳:占,道费、道路修—复保证金和交—通管理费领取占道许!可证后?方,可占用 《 占用城《。。市道路不能超—期、超?占和改变使用性质】占用期满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并向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缴销占》道许可?证,后退还道路》修复保证金 — 不准?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市场已】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市场!。应有计划地限期改】。造或拆除 》 在:规划中已不》作为城市道路—使用的现状道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却因规划建】设需要将现状—道路改作他用的须】经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市?规划局会同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安!局审:。查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先赔偿【、后占用《的原:。则赔偿不低》于远路标准的费用赔!偿费:用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用于城市道》路建设 《 ,。 , ,第十:四,条 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需—要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部《门有权依法》作出终?止占用的决定—占用者必须执—行   第十五】条 因工程建设确需!挖掘城市道路建设】单位:须持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办理城?市,道路挖掘手续缴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保证金和交通管】理费领?取挖掘许可》证后方可挖》掘   挖掘【城,市道路?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进《行挖掘不得超期【、,超挖工程竣》工后经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缴销挖掘许可证后退!还保证金 》   第十六条 】地下管线发生—故障:需挖掘城市》道路抢修的应在【。挖,掘的同时报告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并,在七日内补办—手续故障《排除: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标准修复道路 】  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五年内【不得挖?掘确需挖掘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道路!挖,掘,。费按标准《加收二至十》倍,   第十八条 !凡因工程建设占道、!挖掘:城市道路的》施工现场须》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及—防护设施明》示占:道许可?。证、挖掘许可证【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施工 — 第十九《条 各种履带车及】其它超限《。车辆:确需:通过城市道》。路时应事先报—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批】准并采取有效—的技术安全保—护措施并缴纳道路修!复保证金后》在管理人员》的监督下《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通《行 车辆》通行后道路确—未,损坏在一月以—内必须退还道路修】复保证?金 第三章 【城市桥涵《管理 ? ,  第二十条— 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城市》桥涵管理保》证,。桥涵安全  【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桥涵【时其总重量》超过桥涵负荷量的须!。报,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按市公安局指定】的,路线、时间通行 ! , 第:二十二条《 未经?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依附桥涵架—设管:线,和修:建设施   第二!。。十三条? 城市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在桥涵上停—车和试刹车;  ! (二)侵》占桥面、桥孔—从事各种经营活动;!  ? (三)未经批准】在桥涵安《全保护区《内从事疏浚、—挖掘、打桩、顶进等!作业;   (】四)其它损》害,、侵占?桥涵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 第四章 】城市排水设》施管理 《   第二十四【条 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排!水单位应当搞好【各自的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养护保持!其完好?畅通; 第二十五!条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城市?排水设施或需将专】用排水设施或—其它排水《设,施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须持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 按规划《。成片建设区》域的排水设施在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前应】设置沉淀池、栏【。污栅及清淤设施 】 城市排水设施【施工必须由具备资质!。证书的市政工程施工!队伍承担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并纳入正常管!理, :第二十六条 城市】排水设施《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制排水单位!以建:设的雨水、污—水合流管(沟)必须!逐步改?造;新建、》改建专?用排水设《施必:须按雨?水、污水分流的原】则修建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 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须按规定【缴纳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七!条 因城市建设【或单位新建排水【设施:须,接入其他单》位的排水设施时产】权单位应服》从城:市统:。一规划不《得拒绝? 城市排》。。水设施发《生故:障或遇到险情—需要断水抢》修时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合抢?修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排,水设施上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和设置其他各种管!线;:不,得擅自?拆除、改建、堵【塞排水设施 —   第二十—九,条 排放超标—污水腐蚀排水设【施或因?。使,用不:当造:成,堵塞的由责》任者承担维修费【用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三—。十条: 排水单位应指定人!员对:污,水排:放情况进行测定【按规定指标汇—集,水质、水量资料向环!境保护、卫生防疫、!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环境保【护、:卫生防疫、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 【城市防洪设施管理】   第三十【一条: 城市?防洪设施的整—治和管理须》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全市防洪》规划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防洪安全—   《第三十二条 河道堤!顶的保护区》宽度为 》  (一)南河【、府河十《六,米;   (二)!。沙河、干《河十二米;  】 (三)排洪—河十米;   】(四)西郊》河、饮马河五米【;   》。(五)绳《溪,河及其它排》洪道三米   】第三十三条 未经】。。批准不得占用—、挖掘河堤》;不得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掏捞砂石》、取土?、堆物作业和占【。用、覆盖河道 】  :不准向河《道,、排洪道等防—洪设施倾倒》。垃圾、废《物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废:水 :   第三十四【条 城市防洪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拆毁《和改变使用性质【因,城市建设确需占用】现状河道、》。河堤的市规》划局在审批前应【征求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设单位必须负责!将,河道、河《堤按规划建成保证】行洪断?面及河道堤顶的【保护区宽度 — 第六章 城南【道路照明设施管理】 第三十五—条, 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保证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保证照度 》 新建、改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工程》竣工后须《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并纳》入正常管理 第】三十六?条,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占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必!须报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不】得损坏?因,过,失损坏?。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及时通知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抢【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   第三【十七条 对危及道路!照明设施安全—的树木照明设—施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园林?部门处理 》 第:七,章 罚?  :。则 :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  : (:一)直接在》路面上拌合水—泥,砂浆或以重物撞损道!路及其附《属设施;《   《(二)在人行道【上行:驶机动车; —   (三)将垃】圾及其它废物倾倒】在河道、排洪道【内或排水设施—内的;   (】四)在市政工程设】施上乱贴、乱挂的 !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视情节!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  (一)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养护施?工现场未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及防护设施!。的;   (二)!占用城市道路—。改变使用《性质的;   】(三)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期【满未及时清理现场】的; 《  (四)未—经批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履带《车或超?限车辆的; —   (五)未经批!准在:桥涵上行《驶的车辆《超过桥涵负荷限制】的,;,   (六)【未经批准依附桥涵】架设各种管线或【修建设施的;  ! (七)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上拉】接广播线、》通,讯线、接《用电源?、安装其它设施的 !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视情节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占用、《拆除:、移动?道路照明《设施:的;   (二)!未经批准将专用排水!设施或其《它排水设《施接人城市公共排水!设,施以及将污水、【雨水管道混接的; !  : (三)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掏涝砂石、取【土、:堆物作业的 【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视!情节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一)【未,经批准占用、拆【毁防洪设施和改变使!用性:质的;  — (二?)未经批《准在城市《道路上新开或封闭】道路进出口》的;   (【。三)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未【经,批准新建、扩建【、改建城《市排水设《施或改变《。排水走向的;—   (四)未】。经批准拆除》、迁建、《占压城市排水设施的!  ? 第四十二条 未经!批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或超期、!超占、超《挖,城市道路的视情节责!。令限期改正并按实际!占用挖掘或超期、超!占,、超挖的时间和面积!。处以城市道路—维修费二至十倍的】罚款   占【。用、挖掘河堤通道的!按上款规定处罚 !  :第四十?。三条 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河道!。、河堤?通道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拆除 》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处罚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执行   处罚!金额在五千元以上的!由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又拒不接受处罚的!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可扣押没收物品和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具、吊—销占道(挖掘)许可!证   》扣押:没收物品《和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具《、吊:销占道?。。(挖掘)《许可证应当给当事人!。出具凭?证或清?单   第四十六!条 罚?款统一使用市财【政局印制的收据并如!。数上缴财政》  ? 扣:押没收物品和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具按成【都市:罚没财?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七条》 对损?坏市政工程设施的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除给予警告、—罚款:的,处罚外有《权要求追赔损失 !  对破《坏、盗窃市》。政工程?设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四十八条— 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到《。法律的保护侮辱【、殴:打、阻挠依法执行】公务的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条 因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的责:任造成个人和—单位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应负责赔偿;—对直接责任人或【单位负责人可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十一条 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秉公执法对】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滥用?职权、枉《法裁决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和各县(市【。)的:。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可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成?。都市人民《政府解释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一年一月十五日由成!。都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成都》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