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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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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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这样做的采【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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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 】“应符?合……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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