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质量验收
!
《
:
10.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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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验?评定合格《的基础上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规定进行子分—部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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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子分部工《程应按表《10.1《.2:划分为6个分—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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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 钢:结,构的型钢(钢管【)焊接、螺栓连【接、型钢(钢—管,)制作、型钢(【钢管)安装等4个分!项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和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628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质!量验收;混凝—。土,分项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型钢(钢管)与【钢筋连接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
10《.1.4 型钢(!钢管:),与钢筋?连接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主!控项目应符合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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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
【 3 质量验】收记录、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应完!整
?
10.【1.:5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子分部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 2《 质量控制资料】和文件?应完整;
!
《 3 观》感,质量验?收合格?;
!。 , 4 结构实体】检验结果满足—设计和本规范—的要求?
10】.1.6 》。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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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化设计文—件;
—
,
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3 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检查记—录;
】 ? 4 有关观感质!量检验项目检查记】录;
!。 5 所含】。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 , 6 ? 分项工程所含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
《 《7 强《制性条文检验—项目:检查记?。录及:证明文件;
—
【 8 隐蔽【工程检验项》目检查验《收记录;
!
《 9 原材料、】成,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性能检测报】告;
》
,。。
》 10 不—。合格项的《处理记录及验收【记录;
】
11 !重大质量《、技术?问题实施方案及验收!记录:;,
?
— 12 其他【有关文件《和记录
!10.1.7 【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钢?结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相关记录《执行;
】
2 】混凝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相关!记录执行;
】
3】 型钢(钢管【)与:。钢筋连接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可按本规范—附录A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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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当【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
? ? 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构配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 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
【。。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
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尚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处理的?技术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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