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混 凝《 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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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的混凝【土性能应根据设【计要求和所选择的】浇筑方法进》。行,试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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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 混凝?土用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型钢外侧《混凝土厚度的—。1/3且不宜大于】25mm对不易保证!混凝土浇筑质量【的节点和部位应采用!自密实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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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泵,送混:凝土坍落《度宜控?制,。在160mm~2】00:mm其扩展度大于或!等于500mm【水胶比宜控》制在0.《40~0.45且】应避免混凝》土,拌合物泌水》。、离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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