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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火灾:预防
《
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保证公共消【防设施?与其他?市政设施统一规划】、同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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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消防规划应当将】下列内容《确定为强制性内容
!
?。 (一)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场所的消《防安全?布局及其《防灾缓冲隔离地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
! , (二)消【防,站、消防训》练基:地和灭火救》。援装:备储备基地、—消防取水码头的布】局;
》 (—三)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装备;】
? (四)】消防车通道应急疏】散、:救援:通道和场地;
! (—五)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遗产的?消防保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开发区、!工矿区和旅游度假】区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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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统一》规划建设的农—村住宅聚集区编制】建设规划应当有消防!专,项规划的内》容建:。设消火栓或者消【防水池修建消防【车,。通道
! 农村场镇》设,有集中?生产生活供水管网的!应当设置室外消火栓!;没有集中》。生产生活供》水管网的《应当设置消防水池;!利用河流、池塘等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应当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满!足火灾扑救需要【。农村场镇内主—要,道路应?当满:足消防车《通行:需要
】。 第?二十四条 消—防站、?消防训练基》地和灭火《救援装备储备基地】等公:共消防设《施用地依法实—行行政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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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公共消防【设,施用地或者擅自【。改变其使用用—途
!第二十五条 建【。设、供水、供电、】通,信等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保持完好有效—
,
《 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业务】经,营单位应《当免费向《用户提?供火警报警电话服】务无:线电管?理部门应当保障消防!无,线通信专频专用不受!干扰
?
》 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依法对《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
《
: 第二十七条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如实填》报工程信《息,
》 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受》理,
《
: 第二《十八条 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原审》核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审核《
? 已经备案!。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将变更后的消防设】计文件报原》受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备案
!
第《二十九条 》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条件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提倡居民住宅】户配备灭火器和【家庭用火灾探测报】警器
】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 (二)规》范用火用《电管理临时用电设】备,和,电线符合安》全要:求;进行电焊—气焊等作业应当【由经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按标准规范》操作;
】 (《三)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和消防车】通道;?
,。
, (四)!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 (【五)施?工暂设的安全网、围!网,。、施工保温材料【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六)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
—
【高层建筑《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
— 第三十一条—。 文物古建筑—。单位、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员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消防》安,全保护措施》强化火源、电源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 在文物古建】筑、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庆典、宗—教等活动时应—当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并确定专人进行现场!监护
《
第三十!二条 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建筑保?温材料、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
第三十三条 !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的,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一):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或者配备防火负】责人统一《管理消?防,工作;?
,
, 》 (二)在出入【口,、电梯口、防火门等!醒目:位置设置提》示火灾?危险性、《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的明显标志》和警示标《语;
《 , 《 (三)《设置安全《疏散路?线指导图;
—
, , , (四)【不得:在高层建筑周边【和扑救场地》上空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作!业的建筑设施—设备;
】 (五》)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
,
第三】十四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使用:的共用?各方应当共》同,制定管理办法设【立专门机构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未实行统—一管理的《其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督促、指!导共用各方》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 共用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在—保修期内的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由共用各方按照】约定方式解决;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各产权人按—照其所有的产权【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承担!
【 ,第三十五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人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应当约定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
》。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在,委托:管理:的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义务
》
—第三十七条》 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一)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 (二》)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
?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 》 (四)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完好有效
】 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对发现妨!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
【没有委托物业—服务或?者无管理单位的居民!住宅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应:当加强消防安全【指导和协《调
:
》 第三《十八条 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消防安!全防护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设置与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相:适应的?专业灭火、救—援设:备和疏散设施并【建立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 隧道】、高速公路、—大中:型桥梁?应当设置必要的【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设施、!设,备
【 第三十九条【 单位和场》所使用的《消防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可以制定【适用地方标准或【者应当经技术鉴定合!。格
】 ,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每年按产!品项目抽取一定比】。例的消?防产品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消》防产品的使用和【维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监督检《查时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提供消防《产,品来源证明
【。 :
: 第四十条 自动!消防设施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人员定期进行维】护、检测维护—。情况:应当每六个》月书面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特殊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全【面检测至少》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检测—报告应当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 消防控制》室应当保持不得少】于两名值班》人员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值班
】
《 第四十一条— ,从事消防产品技【术鉴定、消防—设施检测、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经】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对接受委!托提供的消防技术服!务质量负责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得:。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资质?、资格证《书不得超越资质范】围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
第四十二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具有法—人资格;
》
《 (二)具【有相:应的消防专业检测、!监测设施、设—。备和场地;》。
: 》 (三)《具有相?应数量取《得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和!消防技术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 :第四十三条》 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应当向!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 (一)》法人资格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二【)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清单和?产权证明;
【。 (【。三)办公场所和消防!专业检测、监测【场,地的物权证明;【
《 (四—。。)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明和】。职业资格证书以及】人员名录、劳—。动合同;
】 (五)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和消防?技,术服务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申请后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核、实!地核查、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发给资质证书;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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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必须经动】火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并【落,实监护人员实—施现场监护动火作】业,完成:后及时进行》现场清理并记录签字!、存档备查
【 , ,。。 公共娱乐】场所室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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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根据社】会公共利《益和消防安全的需要!大型公众聚集场【所、城区内的加油】(气)站应》当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鼓励和?引导:其他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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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由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 :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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