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一 》用词说明
】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强制性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
》 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
— ,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指,导性的
【 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该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