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昌市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容积【率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或》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的容积率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
容】积率计算《规,则由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确定
第【四条 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容积:率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未纳?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指标》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不得以?政府会议纪》要等形式《代替规定程序—调整容积《率
第六条 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或《出让前需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的应当—。遵,照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一经出让或》划拨任何建设—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擅自更【改确定?的容:积,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进行调整
— : :(一)因城乡规划】修改造成地块—开,发,条件变化的;—
,
(—二)因?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建设需要【导致已出让》。或划拨地块的大小及!相关建设条件发【生变化的;》
《 :(三)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或出让】后拟:调整的容积率—不符:合划拨或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应当符合以—下程序要求
!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向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变更理由;
】。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就是否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组织技术人员、相!关部门?、专家等对容积率修!改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
: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通过【本地主要媒体和【现场进行公示等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进行《走访、座谈或—组织听证;
】 (四》)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或,不,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议向原审批机【关专题?报告并附有关部门】意,见及:论证、公示等情况经!原审批机《。关同意修《改的方可组织—。编制修改方案—;
:
: (五)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按法》定,程序报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及处理结果;
】。 (》六)经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方可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并及时将变更后的容!积率抄告土地主【管部门
第—九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或》出让后?拟调整的容积率符】合划拨或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应当符合以】下程序要求》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说】明调整的理》由并附拟《调整:方,案调整方案》应表明调整前后的用!地总平面布局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建:。筑空间环《境、与周《围,用地和建《。筑,的关系、《交通影响评价—。等内容;
》
? , (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就是否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组织技术人!员、相关部门—、专家对《容积率修改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
专家论证应【根据项目《情况确定专》家的专业《构成:和数量从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专家论证意】见应当附专家—名单和本《人签:。名保证专家论证的】公正:性、:科,学性:专家与申《请,调整容?积率的单位或个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 (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本—。地主要媒体和—现场进行《。。公示等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进行走访、座【谈或组织听》证,;
:
(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提出修改或不修【改,建议并附《有关:。部门意见、论证、】公示等情况》报,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 (五)—经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方可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并及时!将变更后的容积率】抄告土地主管—部门
第十条 】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容积率调整》程,序、各环节责—任部门等内容—在,办公地点和政—府网站?上公开在论证后【应将参与论证的专】家名单公《开
第《十一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对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管理必】须严格遵守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
对同】一建设项目在给【。出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过!程中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给定的容积率均【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且前后一致并将各!。环节的?审批结果公开直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对于!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各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的建筑》面积的总和应该符合!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容》积率要求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核实时要严!格审:查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容积率】要求未?经核实或经核实不】符合容积率要—求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 因建设单位!或个人?原因:提出申请《容积率调整而—。不,能按期开工的项【。目依:据土地闲置处—置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调整容!积,。率进行?建设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查,处,。
,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容积率调整或违反!公开公示规》定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