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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容—积率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或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的容积】率,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
【 容:积率计算规则由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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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容积率】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未纳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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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指标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不得以政府会议纪!要等形?。式代替规定程—序调整容积率
】第,。六条 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或,出让前需《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的应当《遵,照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一经出让或】划拨任何建》设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擅自更改确—定的容积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进行调整
】 (一)因】城乡规划修改—造成地?块开发条件变化的;!。
(二】)因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建设!。需,要导致已出让或划拨!地块的大小及相【关建设?条件发生变》化的;?
《 (三)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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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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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或出!让后拟调整的容积】率不符合划拨或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应当符合以下程【序要求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向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变更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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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就?是否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组织技《术人员?、相关部门、专家等!对容:积率修?改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通过本地主要媒体】和现:场进行公示等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进行?走访、座《谈或组织听证;
! (四)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或】。不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议—。向原:审批机关专题—报告并附有关部门意!见及论?证、公示等情—况经原审批机—关同意修改的—方可:组织:编制修改方案;
! 《(五)?。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按法定程—序报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及处】理结果;
— (六)【经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方可?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并及《时将变更后的容【积率抄告土》地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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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或出让后拟】调整的容积率—符合划拨《或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应当】。符合以下程序要求】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说明调整的【理由并?附拟调整方》案调:整方:案应表明调整前后】。。的用地总平面布局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建筑空间环境、与!。周围用地和》建,筑的关系、》交,通影响评价等内容】;
《 (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就是否》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组织技】。。术人员、相关部门】、专家对容》积率修?改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
专家论证应根!据项目?情,况确定专家的专业构!成和数量从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专家论证意见应当】附专家名单和本人签!名保证专家》论证的公《正性、科学性专家】与申请调整容积率的!单位或?个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本地】主要媒体和现场【进行公示等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进行走访、座】。谈或:组织听证;
【 ? (: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提出?修改:或不修改建议并附有!关部门意见、论证、!公示等情况报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五!),经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方】。可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并及时《将变更后的容积率】抄,告土地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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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容积—率调整程序、各【。环节责任部》门等内容《在办:公地:点,和政:府网站上公开—在论证后应将—参与论?证的专家名单—。公开
第十一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对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管理必须严格—遵守: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
】 对同一建设—项目在给出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过:程,中,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给定!的容积率均》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且前—后一致并将各环节】的审批结果公开直】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对于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各》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的建筑面》积的总和《应该符合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容积率?要求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核实时要严格审!查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容积率要求】未经:核实或经核实不【符合容?积率要求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 因建设【单位或个人》原因提出申请容积】率调整而不能按期】开,工的项?目依据土地闲—置,处置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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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调整—容积率进行建设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查处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容—积率调整或违反公开!公示规定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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