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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容积?率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或: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的容《积,率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 :    《容积:率计算规《则由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确定 第!四条 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容,积率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未纳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指标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不得—以政府会议纪要【等形式代替规定【程序调整容积率【 第?六条 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或出让前需》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的应当遵照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一!经出让或划拨—任何建设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擅,自更:改确定的容积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进行调整 !    (一)因】城乡规划修改造成】地块开发条件—变化的;   】  (二)因—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建设需要导》致已出让或》划拨地块的》大小及相关建—设条件发生变—化,的;     (!。三)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 【。 ,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或出》让后拟调《整的容积《率不符合划拨或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应当符合—以下程序要求  !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向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变更理由;》 ,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就是否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组织技术人》员、相关部门、专家!。。等对容积率修改【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   【。。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通过本地主【要媒体和现场进行公!示等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进行走《访、座谈或》组织听证; 【    (四)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或不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议向原审批机【关专题报告并附有】关部门意见及—论证、公示等情况】。。经原:审批机关同》意修改的《方,可组织编制修—改方案;    ! (五)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按【。法定程序报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及处理结果》; :   ?  (六《)经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方可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并及《时将变更后的容积】率抄告土《地,主管部?门 第九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或出让《后拟调?整的容?积率符合划拨或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应当符合以下程序】要求   —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说明调整!的理:由,并附拟调整方—案调整方案应表【明调整前后》的用地总平面布【局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建筑】空间环境、与周围】用地和建筑》的关系、《。交通影响评价等内】容;   —  (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就是!否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组,织技术?人员、相关部门、专!家对容积《率修改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 专家论证应!根据项目情况确定】专家:。的专业构成》和数量从《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专家论证意》见应当附《专家名单和本—人签名保证专家论证!的公正性、科学性】专家与申请》调整容积《率的:单位或个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本《。地主要媒体和现【场进行公示等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进行走访、》座谈或组织听—证;     (!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提出修改或不修!改建议并附》有关:部门:意见、?论证、?公示等情况报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   (五)—经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方》可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并及》时将变更后的容【积率:。抄告土地主》管部门 》第十条 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容积率调整程序】、各环?节责任部门》等内容?在办:公地点和政》府网站上公开在论证!后应将参与论证【。的专家名《单公开 第十【一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对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管?理必:须严格?遵守: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  ?。   对同一建设项!目在给出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过程中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给定的》容积率均《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且前后【一致并将《各环节的审批结果公!。。开直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 , 对于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各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的建筑】面积:的总和?应该符?合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容【积率要求 》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核实时要】严格审查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容【积率:要,求未经核实》或经核实不符—合容积率要求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 !因建设单位》或个人原因提出【申请容积率调整【而,不能按期《。开工的项目依据土】地,闲置处置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调整容积《率进行建《设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查处》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容,积率调整《或违反公开公示规定!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