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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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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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