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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2【0,09年12月—23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3】6号公布 》根据20《17年10月23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61【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昌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等1《5件规章的》决定修正)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区等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家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无障碍设施是指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孕妇、—儿,童以及其《他行动不便人员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在,建设项目《。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主:要,包括   (—。。一)坡?。道、缘石坡道、盲道!;   (二)【无障碍垂直电梯、】升降:台等升降《装置;   —(三)?警示信号、》提示音响《、指:示装置;  — (四)《低位电话、低—位坐便器、》低位:。洗手池等低位装置;!   (五》),专用停车《位,、专用观众席、安全!扶手;?   ?(六)无障碍厕所、!厕位;   (七】)无障?碍标志;   (】八)其他便于行动不!便人员使用的设施】   《。第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无障碍设—施建设应当加强【领导和协调 — ,  第五条 市【和,县、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管理工作   城!。乡规划、城市道【路、市容、》园林绿化、交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 残?疾人联合《会、妇女联合—会、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有权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意,见和建议应当及时研!究,办理并答复  】 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设计规范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 《 , 建设单位》。应当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所需经》费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   第八条 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设计规》。范设计无障碍设施并!与建设项目周—边,已有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 【  第九条 —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时应】当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的【内容:纳入审查《范围 ?      —第十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时—对不按?照,国家设计规范进【行无障?碍设施设计的—不得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未通过!审查: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省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无,障碍设施的施工【和监理  —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配套建设的无】障碍设施并将—包括无?障碍设施建》设内容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第?十四条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当包括无—障碍设?施建设质《量的内容   】第十五条 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对投入使用的无【障碍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 !。。  第?十,六条 现有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区未《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或者:无障碍设《施,。不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由市或者县、—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组织—有关:单,位,逐步进行《改造:。  ?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不得影响无》。。障碍设施的》使用: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   【第,十,。八条 因工程施工等!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避免《占用盲道;确需【占用盲道的应当按照!规定报城市道—路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设置警示标志占用!期满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十九!条 建设、城—乡规划、《。城市道路、市—容,、园林绿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予以处】。分   (一—)未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的内容!纳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范围?。的;   》(二)违反规定颁发!施,工,许,可证或者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   (三)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  :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未】按照:国,家设计规范进行无】障碍设施设计的【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予以通过】审查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处《3万:元罚款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单位未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或【者技术标准对—无障:碍,。设施:进行施工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工程合同《价款2%的罚款 !。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对无障?碍设施未组织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工程合—同,价款2%《的罚款 《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对擅:自占用盲道、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无障碍设施毁—。损的应当及时修复】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