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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城市空间环!境和建筑景观—规划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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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国际化!和现代化大都市的】要求为充分展现重】庆,山城江城的景—观风貌提升城市【。空间环境品质实现城!乡规划的科学—化经:研究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在都市区内由市】规划局实施规划管】理的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在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中应符】合本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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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两江《四岸、“四山”【地,区、城市重要景观】控制地段(》公园、?山体、水体、—历史文化街区及建筑!等):周边的建设项目【
2、】城市中心《、副中心《的建设项目》。
: : 3、城市重要】节,点、城市广》场、交通枢纽和【城市制高点的建【设项目
】 ,。4、迎宾大》道(210国道机场!~,红旗河沟)经两路口!至渝州宾《馆、渝中半》岛景观环《路和北部新区经开大!道两侧的建设项【目,
》 5、?总,用地规模较大—的,建设项目
— , 6、其—。它重要的建》设项目
第二】条、两江四》岸和临城《市主、次干》道的住宅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宜采用板式—建筑布局《若采用应满足以【下要求
】。 1、6层及6层】以下或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1《8米其沿《。江或沿街连续面宽】长度:不应超?过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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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层?及7层以上》或建筑高度等于或大!。于,21米其沿江或沿街!连续面宽长度不应】超过4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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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两江【四岸的住宅》建设:。项目临江《前排建筑高度—一般不?宜超过11+1层或!36米?,且沿?江连:续面宽?长度不应《超过40米 —
:第四条?、两江四岸和临【城市主、次干道【的,建,设项目应有不小【于建设用地总面积】10:%的绿?化广场对城市敞开】 ,
第五条、两江四!岸和临城市主—、次干?。道建:筑总体布局应减【少对城市道路、【滨江沿岸、》公,共绿地等《城市公共空》间的压迫感
! 1、建设项目方!案布局应保证建设】用地内部环境—与城市外部空间的通!透并留足视线通廊】。项目:用地沿?两江四岸和临城市】主、次干道长度达到!100米及1—00米以上的其【滨江沿岸《和临:城市道路一侧应【留出长度不》小于用?地沿江或沿道路长度!30 ?%且进深不少于15!米的:通透开?敞空间且不得—布置建筑以保证【其空间的开敞—性
?。 2》、以上作为》城市开敞空间的用】地可以作《为项目的集中绿地】同时应保证一定【的进深和视线的【通透性其场地标【高应与?城市道路《标高自然衔接且不】。得,设,置实围墙《等影:响视线通透的设施 !
第六条、两江四!岸和临城市主—、次干道的》。。建设:项目:住宅:室,外阳台应作封—闭处理并作好—室外空调机位—、,落水管、管线等设施!的隐:蔽设置减《少对建筑外立面的影!响若室外观赏—风景等功能需要而】。设计不封《闭的外阳台时可考】虑采用一步阳台其宽!度不能超过0.【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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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建设项》目建筑外立面设计应!注,重突出重庆地方【传统风格体现重【庆,个性特色风貌外【立面造型应简洁【。大气、大方、朴实】。、适用避免》过分烦?琐、夸张、不—切实:际的造型设计—。。 ,
:第八条、《建设项目在》色彩选用上》同一:组建筑主《体色调要统一—一般:总共不超《过,两种主体颜色—为宜颜色的明度【、彩度不能》过分强调自我应【充,分考虑与周边—建筑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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