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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城市空!间环境和建筑景【观,规划的暂行规—定
【 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国际【化和现代化》大都市的要》求为充分《展现重庆山城江城】。的景观风貌提升【城市空?间环境品质实现【城乡规划的》科学化经研究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在都!市,区内:。由市:规划局实施规—划管理?。。的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在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中应符合本暂行规】定
【1、两江四岸、“四!山”地?区、:城,市,重要景观控制地段(!公园:。、山体、水体、历】史文化街区》及建筑等)周边的建!设,。项目:
? 2《、,城市中心《、副中心的建设项】目
— 3、城市重—要节点、城市广场、!交通枢纽和城市制高!点的建设《项目
— 4、迎宾大道(!210?国道机场《~红旗河沟》)经两路《口至渝?州宾馆、渝中半岛景!观环路和北部新区经!开大道两侧》的建设项目
】 : 5、总用》地规模较《大的建设项目
】 ,。。 ?6,、其它?重要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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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两江【四岸和临城》市主、次干道的住】。宅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宜采用板式建【筑布局若采》用,应满足以下要—求
【1、6层《及6层以《下或: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18:米其沿江《或沿街连《续,面宽长度不应超过】60米
— 2、7—层及7层以上—或建筑高度等—于或大于21—米其沿江或》沿街连续面宽长度】。不应超过40米【
第三条、两江!四,岸的住宅建设项【目临江前排建筑高度!一般不宜超》过1:1+1层或36【米,且沿江连续【面宽长度不》应超过40米 【
第四条、两江】四岸和临城市主、】次干道的建设项目应!有不小于建设—用地总面积》10:%的绿化广场—对城市敞开
第!五条、两江四岸和】临城市主《、次干道建筑—总体布局应减—少对城市道路、【滨江沿岸、公—共绿地等城市公【共,空间的压《迫感
》 1、》建设项目《方案布局《应保证建设》用地内部环境与【城市外部空间的【通透:并留足视《。线通廊项《目用地沿两江四岸】。和临:城市主、次》干道长度达到10】0米及100—米以:。上的其滨江沿—岸和临城市道路一侧!应,留出长?度不小于用地沿江或!沿道路长度3—0 %且进深不少于!15米的通透—开,敞空间?且不得布《置,建筑:以保证其《空间的开敞性
】 , , , 2、?以上:作,为城:市开敞空《间,的用:地,。可以作为项目的集】中,。绿地同时应保证【一,定的进?深和视线的通—透性其场《地标高应《与城市道《路标:高自然衔《接且不得设置实围】墙等影响视线—。通透的设施》
第六条、两】江四岸和临城市主、!次干道的建设项目住!宅室:外阳台应《作,。封闭处理《并作好室外空调【机位:。、落水管、管线等设!施的隐蔽《设置减少对》建筑外立面的影响若!。室外观赏风景等功】能需要而设》计,不封闭的《外,阳台时可考》虑采用?一步阳台其宽度【不能超过0》.5米
第七条!、建设项《目建筑外立面—设计应注重突出重】庆地方传统风格【体现重庆个》性特色风貌外—。立面造型应简洁【大气、大方》、,朴实、?适用避免过分烦琐、!夸张、不切》实际的造型设—计,
第八条—。、建设项目在色彩】选用上?同一组建筑主体【。色调要统一一般总共!不超过两《种主:体颜色为宜》颜色:的明度、《彩度不能过分—强调自我《应充分?考虑与周边建—筑,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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