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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照   — 明 【。 10.3》。.1  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生】产车间?的工作地带》白天应利用自然采】光;当自然采光无】法满足要《求时可辅以人工【照明;有条件的地区!应利用太阳能照明】技术; 》   —  2  》生产车间的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 【    《 3  工作面上照!度值应?根据:设,。备、管道、梁柱【、灰尘?等影响条件确—定且应满足规定值】; 《 , :    4  【生产线的照明方【式应分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应只装设局!部照:明,;装设局部照明的】工作场?所,灯具的装设地点应符!合表10.3—.1的规《定,; 【    5  照明!供电线?路应安全、可靠并应!。。远离热源; 】   》  6  》主生产车间宜—采用:混光照明 【 : 表10.》3.1  工作场所!装设局部照明的【地,点 —。 ? , , 10.3.2 ! 照度?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车间内和—车,间外:照明的最低》照度标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附录E未包—括的可根据》相似场所《。的照:度值确定;计算照】度,值时应?计入:补偿系?数;:。 —    2  工厂!的中央控制室—。、高:低压电气室》。。、化验室、办—。公室及需要有较高照!度环境的车间—的照:明设计在满》足照度?要求的同时还宜符合!统一眩光《值及一?般显色指数的要【求,; 【    3  照明!灯的供?电电:压宜为其额定—电压的95%—~105% 】 10》.3.3  灯具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灯!。具种类宜根据环【境条件、被照面配光!要求及灯具》效率等确定; !。     2 ! 砂浆室、水泵房、!浴室等场《所宜选用《防水、防尘灯具;层!高超过7m时—应采用深罩》型工厂灯 】 10.3.【4  照明供—电回路的分》组,及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使用:小功率光源的室【内照明线路每—一单相回《路的电流《不宜超过16—A;照明灯具—不宜超过2》。5个;高强气体放】电的:照明每一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宜—超过30A》; —     2 【 照明插座、楼梯间!及门廊?的照明灯《宜由单独回路供【电; — :    3  三相!线路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均衡;—最大相负荷不宜大】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同】时供电给多个照明】配电箱?的线路各相电流差不!应超过1《0%:;气体放电灯为主的!照明线路的》负荷计算应计—入功率?因数:影响且中线截面不应!小于相线《截,面; ? 》 ,  :。 4  车间内【的照:明宜在照明配—电箱上集《中分区控制生活区】、控制室《。、门灯等宜分散【控制道路照明宜自动!控制 【 10.3.—5  门式起—重机上应《安装照明灯》具并应?。采取防水《、防振、防脱—落等措施 【。 1《0.3.6  【厂区道路《照明线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厂区道路照明线路】宜采用?。电缆直埋方式—敷设; 【 ,  :   2 》 ,厂区道?路照明各回》路应设保护》每个照明《器宜单独《。设置熔断器保护;】。 —    3  【照明线?路,。三相负荷应分配均】衡最大与最小相负荷!电流不宜《超,过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