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管线!综合布置《
5.】5.1 》。管线综合《。布置应?与,装饰:石材工厂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绿化设?计相结合统一—规划管线之间、管】线与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等之间在平—面及竖向上应相互协!调紧凑?合理
》。
5.5—.2 管线的敷】设方式?应根据管《线内介质《的性:质、工艺和》材质要求、生—产安全?、交通运《输、施工检修和【厂区条件等因—素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确定
【
?
5.5.3【 管线综合布置在!满足生?。产、安全《。、检修的条》件下宜采用共架、共!沟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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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4 !管线综合布》置宜将?管线布置在》规划的管《线通道内管线通道应!与道路、界区控制线!平行布置
】
:。5.5.5 — 管线综合布置应】减少管线与》道路交叉当》管线与道路交叉时】应力求正交当需要斜!交时交叉角不—宜小于45》。°
5.!5.6 山区建厂!时应充分利用地形敷!设管线并应避免山】洪、泥石流及其他】不良地质对管线的危!。害
》
5.5.—7 分期建—设的:企业管线《布,置,。应全面规划》。。近期集中远近结合】近期管?线穿越远期用—地时不得影响远期土!地的使用
】
5.5》.8 ? ,管,线综合布置时干【管应布置《在用户较多或—。支管较多的一侧或将!管线分?类布:置在管?线通:。道内管线综合布【置宜按下《列顺序沿界区—控制线向《道路方向《布置
?
,
1! 通信电》缆;
《
— 2 》。电力电缆;
【
3! 热力管道;【
:
?。。
? 4 《 各种工艺管道【及压缩空气、煤气】等管:。道和管架;
!
》 5 ?。 生产及生活给水管!道;
】 6 工】业废水管道》;
?
— :7 生活污水管道!;
:
》 8 — 消防水管》道;
【
9— 雨水《排水:管道;
《
】 ,1,0, 照明及通信杆柱!
:
,
5.5—.9: 地下管线—的布置应按管线【类,别相同?和埋深相《近的原则合理—地集中布置相—互平行的地》下管线、管》沟不应平行重叠敷】设
【5.5.《10 《地下管?线和管沟《不应:。布置在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础压力】影响范围内管—。线、管沟《。在施工和检修—开,挖时不得《对,建筑物(或构筑物】。)基础产生影—响
—
5.5.11 】。 地下管线和管沟不!宜平行敷设》在道路下面当条【件不允许时可将检修!少,。或检修时对路面损坏!小的:管,线敷设在路》面下
》
5.5.12! 管线《共沟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热力管道不应与】电力、通信电缆【和物料压力管道【共沟;
】
》2 排水管—道应:。布置在沟底;
【
:
,
《 3 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管道不应共—沟敷设?并应与消《防水管共沟敷设
】
》5,.5.1《3 ?地下管线与建筑物】(或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应小于本】规范附录B》规定;其中湿—陷性黄土地区—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的!有关规定
!
5.5.14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宜—小,于本规范附录C规】定
5.!5.15 》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垂—直净距?不宜小于《本规:范,附录D?规定
】5.5.《16 改建—、扩:建工程?。中,的管线综合布置【不应妨碍《现有管线的》。正常使用当》管线净?。距不能满足本规【范附录?B~附?。录D的规定时—可缩小10%~1】5,%的净距
—
5.5】.17 地上管线!的敷设可采用—管架、管《墩及: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撑方式
》。
?
5.5.》18 ? 架空电力》线路的敷设》、架空通信》线路的布置、—管架与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
?。
5《.5.19 — 管: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管架的净空高!度及基础位置不【应影:响交通运输》、消防及检修;
!
》 2 —管架不宜妨碍建筑物!。的自然采《光与:通风;
】
3— 敷设《有可燃性、爆炸【危险性介《质管道的管》架与下列设施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应规范的规定
】
?
】 1)生产、【。储存和装卸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料的》设施;
【
:。 ? 2)明火!作业的设施
】
5.5.20! 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介质的管】道除使用该管—线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均不得》采用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撑式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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