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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管—线综合布置 — , ? 5.5.1  管!线综合布置应与【装饰石材工厂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绿化设计相—。。结合统一规划管【线之间、管线与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等之间在《平面:及竖向上《应相:互协调紧凑合理 】 《 5:.5.2  管【线的敷设方》式应:根据管线内介质的性!质、工?艺和材质《要求、生产安全、交!通运:输、施工检修和厂】区条:。件等:因素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确定 】 5《.5.3  管线综!合布:。置在满足生产、安】全,、检修的条》件下宜采《用共架、《共沟布置 】 5.《5.:4  管线综合布】置,宜将管线布》置在规划的管线【通道内管线通道应】与道路?、界区控制线平行】布置 》。。 ?5.5.《5  管线综合布置!应减少?管,线与道路交叉当管】线与道路交叉时【应力求正交当—需,要斜交时交叉角【不宜小于45°【 ?。 ?5.5.6》  山区《建厂时?应充分利用地—。形敷设管线并应避】免山洪、《泥石流及《。其他不良地质—对管线的《危害 【 5.5.7 【 分期?建设的企《业管:线布置应全面规【。划近期集中远近【结合近?期管线穿越》远期用地时不得【影,响远期土《地的使用 ! 5.5.8 【 管线综合布置【时干管应布置在用】户较多或支管较【多的一侧或将—管线分类《布置在管《线,通,道,内管线?综合布置宜按下列顺!序沿:界区控制线》向道:路方向布置》   】  1 《 通:信电缆; !    《。 2  《电力:电缆; 】     3  热!力管道; 【    — 4  各种—工艺管道及压缩【空气、煤气等管道】和管:架;  !   5  —生产及?。生活给水管道—; —   ? ,。 6  工》业废水管道》;,。 :  》   7 》 生活污水》管道; 【     8【  消?防水管道; 】   》  9  》雨水排水管道—; ?  》   10  照明!及通信杆柱 — 5.【5.9  地下管】线的布置《应按管线《类别相?。。同和埋深相近—的,原,则合理地集中布置相!互,。平,行的地下管线、管沟!不应平行重叠敷设】 》 5:.5:.10  》地下管线《和,。管沟不应布置在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础?压,力影响范围内管【线、管沟在施工【。和检修开挖时不【得对建筑物(或【构筑物)《基,础,产,生影响 】 5.5.11  !地下:管线和管沟不宜平行!敷设在道《路下面?当条件不允许时可】将检修少或》检修:时对路面损坏小【的管线敷设在—路面下 —。。 ?5.5?.1:2  管线共—沟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热】力管道不应与—电力、通信电缆【和物料压《力管道共《沟; ?    】 2  《排水管?道应布置在沟底【; 【    3  【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管:道不应?共沟敷设并》应与消防水管共【沟敷设 【 5.5.13 ! 地下管《线,与建筑物(或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应小于本—规范附录B规定【;其中湿陷性黄【土地区?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的有关规定 ! : 5.5》.14 《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宜小于本!规范附录C规定 ! 5.5.】15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垂直净距不宜—。。小于本规范附—录D规定 】。 5.5.—16  改建、扩建!工程中的管线综【合布置不应妨碍现有!管线的正常使用当管!。线净距不能满足【本规范附录B—。。~附录D的规定时】可缩小10%~15!%的净?距 : 5【.5.1《7  地上管线的敷!设可采用管架、【。管墩及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撑【方式 5!.5:.1:8  架空电力【线路的敷设、架空】通信线路的》布,置,、管架与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 《 :5.5?.19  管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管架:的净空高度》及,基础位?置不应影响交—通运输、消防及【检修; 《 , ,  《   2  —管架不宜妨》碍建筑?物的自然采光与【。。通风; !   ? 3  敷设有可燃!性、:爆炸危险性》介质:管道的管架与—下列设施《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应规范!的,规,定 —  :       1)!生产:、储存和装卸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料:的设施; 【。 :。       【  :2)明火《作业的设施 ! 5.5.—20  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介质的?。管道除使用该管线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均不得采用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撑式敷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