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 管线综《合布置
!5.5?.1: 管线综合—布置应与装饰石材工!厂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绿:化设计相《结,合统一规划管线之间!、管线与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等之间在平面!及竖向上应相互协】调,紧凑合?。理
【5.5.2 管线!的敷设方式应—根据管线《内介:质的性质、》工艺和材质要—求、生产安》全、交通运》输、施工检修和【厂区条?件等:因素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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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3 管线综合布置!在满:足生:产、安全、》。检,。修的:条,件下宜采用共架【、共沟布置
!
5.5.—4 管线综合布置!。宜将管线布置在规划!的管线通道》内管线?。通道应与《道路、界区》控制线平行布—置
—
5.5《.5 管线综【合布置应减少管【线与道路交叉当管】线与道路交叉—时应力求正》交,当需要斜《交时交叉角不宜【小于45°
】
5.》5.6 《 山区?建厂时应充分利【用地形敷设》管线并应《避免山洪、》泥石:流及:其他不?良地质对《管线的危害
】
5.5—。.7 《分,。期建设?。的企:业管线布置应—全面规划近期集【。中远近?结合近期管线穿【越远期用《地时不得影响远期】土地:的使用
》
《。5.5.8 — 管线综合布置时干!。管,应布置在用》户较多或支管—较,。多的一侧或将管线分!类布置在管》线通:道内:管线综?合,布置宜按下列—顺,序沿界区控制—线向道?路方向布《置
》
1 】 通信?电缆;
》
:
2 】 电力?。电缆;
!。 3 — 热:力管道;
【
4】 :各种工艺管道及压】缩空气、煤气等管】道和管架;》
! 5 生产及生】活给水管《道;
】 ? ,6 工业废—水管道?;
《
【7 : ,生活污?水,管道;
】。
8 消!防,水管道?;
《
【9 : 雨:水排水管道;—
,
!10 ? 照:明及通信《杆柱
《。
?
5.5.9 【 地下管线》的布置应按管线【类别相同和》。埋深相近的原—则合理地集》中,布置相互平行的地】下管线、管沟不应平!行重叠?敷设
》
5.5.【10 地下管【线和管沟不应布【置在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础【压力影响范围内管线!、,管沟在施《工和检?修开挖时不得对建】筑物(或构筑—物)基础产生—影响
】5.5.11 【 地下?管线和管沟不宜平】行敷设在《道路下面当条件不允!。许时可将检修少【或检修时对路面损坏!小的管线《敷设在路面下
】
《5.5?。.1:2 管线》共,沟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热力管道不应—与电力、通信电缆】和物料?压,力管道共沟;
】
】2 排水管道【应布置在《沟底;
】
3 】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管【。道不应共沟敷设并应!与消:防水管共沟敷设
!
,
?5.5?.13 地下管线!与建筑?物(或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应小?于本规范附录B规】。。定;其中湿陷性【黄土地区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的有关规【定
5.!5.14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宜小!于本规范附》录,C规定
》
5.5.】。1,5,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垂直净】距不宜?小于本?规范附录D规定
】
:
5.5.1】6 改建、—扩建工程中的管线】。。综合布?置不应妨碍现有管】线的正常使用当管】。线净距不能满足本】规范:附录B~附录—D的规定时可—缩小10%~1【5%的?净距
!5.:5.17 —地上管线的敷设可采!用管架?、管墩及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撑【方式
【
5.5.18 !架空电力线路的【敷设:、架空通信线路【的布置、管架—与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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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9 管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管架的—净空高?度及基础《位置不应《。影响交通运输、消】防及检修;
!
: 2 【管架不宜妨碍—建,筑物:的,自然采光《与通风;
!
: , 3 敷设【有可:燃性、爆炸危险性】介质管道《的管架?与,下列:设,施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应?规范的规定
【
?
— : 1)?生产、储存和装【卸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料的设施;】
! 2)明火!作,业,的设施
》
5》.5:.20 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介:质的管道除使—用该:管线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均不得【采用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撑式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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