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 结构设计
16.5.1 地热电站汽轮发电机机组厂房常与主控制室、配电装置布置在一起,组成框(排)架结构,一般采用现浇或预制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采用其他组合结构,所以本规范提出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当工期紧迫,钢材供应有保证或投资允许时,也可采用全钢结构。
16.5.2 本条规定的屋架类型及其与跨度的关系,系按电力系统多年实践经验而定的。钢网架结构因其造价较高,故需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16.5.3 当承重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时,预制钢筋混凝土大型屋面板或用压型板作底模的现浇板是常用的形式,也可选用其他形式的预制板。对于钢结构,为减轻厂房屋盖的重量,采用金属压型钢板更为适宜。
16.5.4 目前有些厂房常将配电建筑或办公建筑与汽轮机房毗邻布置,由于其建筑体型差异较大,有时地基条件也不同,如厂房为人工地基,而其他建筑采用天然地基,这样易产生不同沉降。
16.5.5 制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便于对沉降的观测。
16.5.6 本条为对地基与基础设计的总的要求。对适用的基础形式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优化设计,使地基基础设计更加合理、安全、可靠。
16.5.10 根据汽轮发电机的运行特点,防止基础在运行时产生共振现象,设计时除了满足设备和工艺布置要求外,还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 50040的构造要求,并进行必要的动力计算。
16.5.11 在满足功能需要和工艺布置要求的情况下,统一规划布置,协调支架形式,尽可能减少支架类型,以方便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