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热电站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91-2013 建标库

9  地热水回灌系统及设备

9.0.1~9.0.3  由于发电用地热水一般温度较高,并可能含有较多气体组分、化合物及重金属元素,甚至有毒物质,易于在使用过程中产生沉淀、析出、变质或腐蚀现象,而发电后的地热尾水也容易污染地表水,或产生浅层地表土壤热污染的情况。因此要求发电后的地热水回灌至地下,同时增加地热水补给量,维持地下热矿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地热水回灌系统由地热尾水收集储存、输送管线及回灌水池、泵组成。

    地热回灌应考虑热储的赋存规律特点,兼顾热源补给、开采干扰、径流渗透能力和系统调节的操控性。

    不同的地热田,要求的回灌方式不同。回灌井的位置、数量和深度等,均由地热田的勘探地质部门进行回灌试验确定。

    根据调研,新西兰、菲律宾和日本在确定生产井、回灌井和地热电站厂址的位置时,一般将生产井选择在海拔高的地方,海拔低的地方选择回灌井位置,这样利用地势高差易于回灌,而地热电站站址选择介于生产井与回灌井之间的海拔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