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 厂区采暖热网及加热站
15.5.1 采暖热网加热器的容量和台数,应根据采暖通风空调的热负荷选择。当采用两台或两台以上时,任何一台加热器停止运行,其余的加热器应满足60%~75%热负荷的需要(严寒地区取上限)。
15.5.2 热网循环水泵的台数应结合热网运行调节方式确定,一般不应少于两台,其中一台备用。并联运行的水泵应有相同的特性。循环水泵的承压、耐温能力应与热力网设计参数相适应。水泵的流量应根据热网设计负荷和设计供回水温度确定,水泵的扬程应包括采暖用户室内系统阻力、室外管网阻力、热网加热站内管道及设备阻力。水泵的流量及扬程均应有15%的富裕度。
15.5.3 热网系统的正常补给水量,宜为采暖热网系统循环水量的1%~2%。热网补水设备的容量应按热网循环水量的4%~8%设计。
15.5.4 采暖热网系统的补给水,宜利用地热水。
15.5.5 热水网补水定压方式可采用开式膨胀水箱、直接补水、补给水泵或其他方式。
15.5.6 热水管网应采用闭式双管制。
15.5.7 采暖热网的主干管,应通过采暖热负荷集中的地区。
15.5.8 厂区采暖热网管道的敷设方式,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选用架空、地沟或直埋方式。
15.5.9 地沟内敷设的采暖供热管道的阀门及需要经常维修的附件处,应设检查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