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 保护
14.5.1 仪表与控制保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组保护系统的逻辑控制器应单独冗余设置;
2 保护系统应有独立的I/O通道,并有电隔离措施;
3 冗余的I/O信号应通过不同的I/O模件引入;
4 触发机组跳闸的保护信号的开关量仪表和变送器应单独设置,当与其他系统合用时,其信号应首先进入保护系统;
5 机组跳闸命令不应通过通讯总线传送。
14.5.2 地热电站汽轮机应设有下列停机保护:
1 汽轮机超速保护;
2 凝汽器真空过低保护;
3 润滑油压过低保护
4 轴承振动过大保护;
5 轴向位移过大保护;
6 手动停机;
7 汽轮机厂要求的其他保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