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热电站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91-2013 建标库

13.7  直流系统

13.7.1  地热电站的电气部分,应装设蓄电池组。其容量应满足机组的控制负荷、保安动力负荷和事故照明负荷的需要。蓄电池正常情况下应以浮充电方式运行。地热电站的直流系统宜按全厂统一设置,全厂设两组蓄电池;当电站机组台数较多时,可每三台机组设置两组蓄电池。

13.7.2  供电距离较远的井口泵房,当需要直流电源时,宜独立设置直流系统。

13.7.3  蓄电池组的电压,应采用220V或110V。

13.7.4  在计算蓄电池容量时,对厂址较偏远及不与电力系统连接的孤立地热电站,交流厂用电事故停电时间应按2h设计,其余电站的交流厂用电事故停电时间可按1h设计。

13.7.5  直流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044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