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系统保护
12.2.1 地热电站的线路、母线等元件应有主保护和后备保护,必要时增设辅助保护。
12.2.2 地热电站的线路保护,应根据电厂接入系统方案和电网稳定要求,确定线路保护配置方案,实现相间短路和接地短路的保护。
12.2.3 地热电站应根据接入电压等级确定后备保护方式。
12.2.4 地热电厂应根据接入电压等级、电气主接线形式及电网稳定要求,确定母线保护配置方案。
12.2.5 地热电站线路上应配置重合闸装置,110kV及以下采用三相一次重合闸方式。
12.2.6 重要的地热电站应装设故障记录装置。
12.2.7 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 755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技术导则》DL/T 723的有关要求,确定安全自动装置配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