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 水:。工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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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 — 水工建(》构,),筑物的?方案设计应根据地形!、地质、水》文、气象及当地的材!料供应、施》工条件和技术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10.!5.2 水工建(!构)筑物的设计【除应按本规范第16!。.1节?的,一般规?定执:行外尚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水工设计规范D【L/T 《5339《的有关规定执行【
—10.5.3 】。对循:环水系统的水工建(!构)筑物宜》采用防腐蚀的—。建,筑材料或采取其【他防腐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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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4】 取水构筑物【、水泵房等水—工,。。建(构)筑物的建】筑设:计应与地热电站厂区!。内周围的建筑群体或!环,境协:调一致
!1,0.5?.5 ? 远离厂区的取水】构筑物和水》泵房可配备必需的】生产和?生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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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6 水泵房的电!气运转?层、值?班控制室宜采—用水磨石等中、高】级地:面其他层地面—。可采用?水泥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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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7】 取水构筑—物,和水泵房等》水工建(《构)筑?物宜采用塑钢门窗设!备出入?口的大门宜采用电】。动金:属卷帘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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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8 — 修建于软弱地基】上的水工建(构【)筑物应《采取可靠的地基【处理措施满》足,。。。地基变形《和稳:定的要求并设—置沉降观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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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9 【 水工?建(构)筑物应按】规划容量统一规【划分期?建,设对取水构》筑,物和水泵房当施工】条件困难《且布:置受到限制时可按】规划容量一次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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