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水工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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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 水工建—(构:)筑物的方案设计应!根据地形《、地质、水文、【气象及当地的—材料供应、》施工条件和》。技术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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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 水工建(【。构)筑物的设计【除应按本规》范第16.1节的】一,般规:定执行外《。尚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水工设计规》范DL/T —533?9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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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 对循环水!系统的水工建—(,构)筑物宜采用防腐!蚀的建筑《材料:或采取其《他防腐?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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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4 取》水,构筑物、《水泵房等水工建(构!)筑物的建筑—设计应与地热电【站厂区?内周:。围的建?筑群体或环境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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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5 ? 远离?厂区的取水构筑物和!水泵房可配备必需】的生产和生活设【施
1】0.5.6 【水泵房?的电:气运转?层、值班控制室【宜采用水磨》。石等中?、高:级地面?其他层地面可采【用水泥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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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7 !。 取水构《筑物和水泵房等水】。工,建(构)筑物—宜采用塑钢门—窗设备出入口的大门!宜采用电动金属卷】帘,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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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8 修建于】软弱地?基上的水《工,建(构)筑物应采】取可靠的地》基处理措施》满足地基变》形和稳定的要—求并:。设置沉?降观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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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9 《水工建(构》)筑物应《按,规划容量统一规划分!期建设?对取水构《筑物和水泵房当施】工条件困难且布置】。受到限制《时可:按规划容量一次【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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