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热电站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91-2013 建标库

9  地热水回灌系统及设备

9.0.1  地热回灌的位置、深度、压力、温度、回灌量等参数,应通过回灌试验取得。

9.0.2  地热回灌水源来自于发电后的地热尾水,根据回灌条件应将地热尾水回灌,回灌方式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回灌方式如下:

    1  地热尾水直接排入回灌井;

    2  在回灌水管线上设置管道泵后排入回灌井;

    3  将地热尾水送至回灌水池,经回灌泵排入回灌井。

9.0.3  地热水回灌系统布局应结合地热田构造特点在外围或热源侧方向设置回灌井,其回灌水收集存储、水处理和测控装置以不影响电站其他系统工作,有利于回灌而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