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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南省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 19】0 号  】   海南》省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5月!1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二○》。○,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二○○五!年六月十五日 【 第一条 为加强】对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的管理推进电子政】务,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的政:务信息?化工程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化工程是指》政,务机关?以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进行《的信息网络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等相】关,工程 第》。四条 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资源共享【和安全可靠的原【则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种信息】网,络资源 》第五:。条 鼓励社会投资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及各《方,面力量加《。快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 第!六条 县级以—上,。信息产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政,务信息?。化工程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发展与改革、—财,政,、审计等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政务》信,息化工程的管—理工作 《。。。 第七条 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全省电子—政务发展《规划  —   政府投—资政务信息化—工程项目应当列入政!务,信息化建设》年度计?。划未列入政务信息化!建设年度计》划的项目不安排财政!资金:信息产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与改革?、财政部《门根据?全省电子政务发展规!划组织制定》政务信息《化建:设年度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非政?府投资政务》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建设!前将:有关技术方案报【信,息产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八条 政府【。投资政务信息—化工程项目》应当进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 政务信息—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资质等级制度 【。 第:十条 设计、施工】单位对所承揽—。。的政务信息化工程应!当进行保修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得少于两年 ! 第十一条 政【务信:息化:工程项目必须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采购软件和服务并】应当购买正》版软件 第十【二条 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第】十,三条 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信息安全保障的【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执行国?家保密规定 — 第十四条 投资】总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政务?信息:化工程项目应当实行!监理制没有确立监理!单位的工程不得【进行建设  【  : 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监理— 第十《五条 列入政务信息!化建设年度计—划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后及时提交完】。工报告由建设单位】向信息产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信【息产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与—改革、财政部—门,组,织,验收  —   非政府投【。资政务信息化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会同!。信息产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第十六条 政务信息!化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信息产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其限!期改进;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 ,审,计部门应《当依法对政府投资】政务信息化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八:条 信息产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质】量、效?益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跟》踪监督?管,理 : ,第十九条 政务信息!。。化建设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由—信息产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与!。改革、财政》部门:向同级人《民政府作出报—告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申报下《一年度?政务信息化》工程项目《时不予安排》     (一】)列入上年度—计划的工程项—目,未完成;  【   (二)—列入上年度计—划的项目已完成没】有按规?定及时向信》息,产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     (】三)信息化》工程:项目经过专项—审计存在问题不落】实整改?措施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由信—息产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改正期间属于政府!投资政务信息化工程!项目财政部门暂缓拨!付项目建设资金;情!节,严重并造成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政务!信,息化工程项目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投入使?用的由信息产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问:题由省信息产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二○○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