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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 第】212号 》 ,   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四届一四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市政府—1997年7—月,11日发布实施、2!004年8月26】日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代】市长 》王荣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在工程建设中—全面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保证工?。。程质:量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和建筑工业【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站点的设立】、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销售、运输、【使用的监督》。管理 《 《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预拌混《凝土是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和掺和料—等成份?按一定比例经集【中计量拌《制后通过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 !   》  本规定所称【预,拌砂浆?是指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用《于建设工程》。中的各种砂浆拌合】物,包括:干混砂浆和》湿拌砂浆 —     —本,规,定所称干混砂浆是】指经干燥筛分—处理的?集料与?水泥以及根据性【能,确定的各种》组份:按一定比例在专业】生产厂家混合而成在!使用地?点按规定比》例加水或者配套【。液体:拌,合使用的干混拌【合物    ! 本:规定:所,称湿拌砂浆是—指由水泥、细集【料、:外加剂和水以及根据!性能确?定的各种组份—按一定比例》经集:中计量拌制后—。采用搅拌运输车【运至使用地点—放入:。专用容器储存—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毕的湿拌拌合物】 — 第四条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资质管理【对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 《   ?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建设主管部门】)在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工程《项目管理权限对建设!工程中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     发展!和,改,革、规划国土、交】通、公安交警、环保!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能 】 ? ?第五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的,标准化管理 —。    —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有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市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编《制严于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技术规范;无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市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编制!相应技术规》范 《 第六条【 政?。府鼓:励和扶持下》列,。项目 ? ,     (一】)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的研发】和生产; 【    《。。 (二?)优质砂《、石生产、》海砂淡化处理—和,人工砂生产等建筑】原材:料生产基地》的建:设;   】  (三)》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基建与技!改;:    【。 (四)《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 —   《。  (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   ? (六)《其他有利于促进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质量】提,高和使用《。的项目 【    具》体鼓励和《扶,持政策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 , , 第七条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相关行业协会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协?。助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管理维护【行业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 》 预拌产品生—产站点的设立 第】八条 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在资!质证书规定范—围内组织《。生产;不得》将资质证书转让、】租借他人使用—。 《 ?第九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站点(含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的分支机《构)的设立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城市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 !。 ? 第十?条 :。 从事预《拌砂浆生产的企【业和预拌《砂浆生产站点—(含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从事预拌砂—浆生产的分支机【。构)的设立应当【报,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如下—材料 《    》 (一)深圳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 —     (—二)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 —  《   (三)企业营!业,执照; 》  ?   (四)产品性!。能、施工工艺—要求、保管》及使:。用安:全措施技《术资料; 》  《  : (:五)干混砂浆产品】散装比例7》0%以上(含—70%)发放能力的!证明材料 【    《 符合条件的市【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备案并在深圳建【。设信息网《。上公布相关备案信】。息,;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充?。提供相关的材料【 《 第十一条【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站点的《建设(含《扩建、?搬迁)应当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施工许!可相关手续按—国家规定配备专【项试验室《生产站点《建成后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向市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 ,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站,点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生产 【 —第十二条 工【。商注册地不》在本市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在本市—销售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应当!报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如下材?料   【 , (:一)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外地生—产企业销售》。备案申请《表;: : ,  :   (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证:书;    !。 (:三)企业《。营业:。执照;   !  (四)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在职—证明;  】   (五)主要】生产设?备、检测设备—以及运输设》。。备清单; 》 ,     —(六:)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 :    — (七?)产:品性能、施》工工:艺要求、《保管及使用安全【措施技术资料; !     (【八)干混砂浆产品】散装比例70%【。以上(含70—%)发放能力—的证明材《料 》    符合条件】的市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备案并《在深圳?建设信?息网上公布相关【备案信息;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充】提供相?关的材料 ! 第十三条— 实行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材料供应商!。名录管理制度—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需要向】政府投资《工程销售《。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加入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材料供应商名录 ! 》 ,第十四条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站点信息—和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材料供应商》名录应当在深圳建设!信息:网或者有关媒—体上公布 —第三章? 预拌产》品的生产、》销售和?运输 第十五条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生产: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保证:产品:质量 — ,。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岗位培训搅》拌设备操作人员、材!料员、实验员等必】须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 《 第【十六条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对进厂原材料进】行取样、存样、检验!和验收并《对检验和验收资料存!档,。备查   】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在原材料的使用【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使用未经—检验:、验收?或者经检验、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 》  : , (二)使用—未经处理《或者经处理不—合格的?。海砂; 《     (】。三)使用《立窑水?泥或者袋装水泥【 【。第十:七条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合同等要求—设计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配合比并【对其设计的》配合:比负责;应当—通过系统试验制定】。出常用配合比表配合!比表应当《定期:验证或者根据材料】的变化及时》修正 —  :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生【产配料?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定期由法定机构【检定 ? —第十:八条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合同的规定对】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进行《相,关性:能,的出厂?检验对检《验结果?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并对—。所销售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质量【负责  【   经检验性能不!符合要求《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不:得出厂销售》 — 第十九条 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质量进行检】查并及时在深圳建】设信息网或者—有关媒体上公—布检查?结果 》  :   ?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公众对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质《量的举报和》。投诉;公众》也可以拨打市政【府的统一公开电话进!行举报和投诉— ? ,    《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接到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质》量举报和投诉后应当!根据职责分工属于】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15【日内:依法处理;属于【其他管理部门—或者机构职》责范:围,的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7日内《书面转?交其他管理》部门或者机》构处理? :。。    》 其他管理》部门或者机构—在接到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质量举报和投!诉以:及,市、区建设主—。管,部门的转交处理【通知后不得推—诿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反馈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和举报人或者】投诉人? , 《 第二十》。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采集和发—布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价【格信息 — , , 第二十一条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建》设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统计数据;【不按规定报送的由市!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 第二十二条! 禁止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向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书的《工程销?售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 ,。 第二十三》条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到公安交》警部门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搅拌运输车!和混:。凝土泵车申办临时通!行证并?依法进?行运输 《 第二】十四:条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保【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搅拌运输车和】混凝土泵车等工【程特种车《辆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并—采取相应的防渗【漏、:防扬散、防噪音【等污染防治措—施, 第四《章, 预拌产品的使【用管理 第二—十五条 《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禁止在施工—现场自行搅拌混凝土!和砂浆 》 第二十六!条 工程》项目混凝土》。需,求总量超《过10立方米—或者:一,次用量超《过5:立,方米的均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 !     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使:用袋装水泥或者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项目管理—权限报市建设—主管部门批准 】   《  (一)因交通】运,输条件限制》。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专业运输车辆无法!到达施工现场的;】 :     —(二)属《特种类型混》凝土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无法《生产:的; 《     (【三)其?他确需在施工—现场:搅拌的 ! ,第二十七《条 袋《。装水:泥使用单位》应当依法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未依法?预缴的由《市、区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     —专项资金的征收、核!退,和管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 【 第二十【八条 鼓励—。采,用,招标方式确》定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   —  建设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具有—相,应资质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购买预拌混!凝土向?已经:备案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购买》预拌砂?浆 》    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从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材【料,供应商?名录中选择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 【 ? 第二十九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技术标】准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注明所使》用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性能指标 !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依法—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节能设计内容】进行审查《经审查?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不得?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 【。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运输:。、使用提供照明【、水源设施、—储存池、《储存:罐的存放位置和【。其他必?要条件 — ? 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要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进行《进场验收和》有见证取《样,送检  【   禁止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已经!使用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恢复原状 【 :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和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提供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技术交底资料进!。行施工并对》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施》工及养护质量负责】 【第三十三条 【对施工单《位见证取样送检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进?行,检测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负责检测单位应当!在出具检测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检测结果【报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     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质量的?监督管理《建,立检测数《据网络报送系统 ! 第三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反规定使用袋装水泥!。或者: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或《者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应当予以》制止;无法》制止的应当及时向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建设》等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 (一?),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而不予【受理或者《受理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的;  】   (《二)未?及,时公布相关信息的】; :     (三!)滥:用职权违法审批的】;     !(四)违《法进:行处罚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 《     (—五)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 ?    (六)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八【条,规定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工程合同价—款3%的罚》。款     !(一)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生产预拌混】凝土的; — :    (二)【超越资质证书规定】范围生?产预拌混凝土的【; :。     (】三)将资质证书转让!或者租借他人使用的! ?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条规《定从事预拌砂浆生产!的企业和预》。拌砂浆生产站点(含!。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从事预拌砂》浆生产的《分支机构)的设立】。未向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市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 : 》第三十八条 —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未按》基本建设程序—经批准?建,设(:含扩建、搬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站:点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视具:体情形依法》取缔或者处罚 !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工商注册地不在本】市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在本市销售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未向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市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 : ,     违【反本规?定,第十:、十二条规》定干混?。。砂浆产品散》装比例达不》到70%以上—(含7?0%)发《放能力的由市建【设主管部门》对不:足部分按照每吨【20元处以罚款【 》 第四《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使】用未:经检验、《验收或者经检验【。、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或者使】用未经处理》或者:经处理不合格—的海砂?或者使用立窑水泥】或者袋装水泥生【产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由!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未对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进行相关性能】。出厂检验的由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处理 !。 ? 第四十二条 【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向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书的工程销售【。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由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销售【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量处以》。预,。拌混凝土每》。立方:米100元、预拌】砂浆每?。立方米?20:。0,。。元罚款 —。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二十六条】规定施工单位违【法使用袋装水泥【的由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实际使用袋—装水泥量处以每【吨10?0,元罚款 《 ,  ?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自?行搅拌混凝土或者砂!浆的由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现场—实际搅拌的混凝【土和砂浆量处—。以混凝土每立方米2!00:元、砂浆每》立方米400—元罚款? 《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建设或者施工单!位向不?具,有相应资质》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购买预拌混凝土】的或者向未经备案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购买预拌《。砂,浆的由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实际:购买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量处以预拌混—凝,土每立方米100元!、预拌砂《浆,每立方米200【元罚款 【 第四十五条 !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施工:单位未对进场—。。。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进行验收《、取样送《检的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由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处理 》   》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对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进行《施工、养护的由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0000元罚款 !。。 :。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违—反规定使用袋装水】泥或者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或?者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未制》止的:或者无法制止时未】及,时向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由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0元罚?款, 《 , 第?四,十七条 对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市、区!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作!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市政府【19:97年7月11日发!布实施、20—04年8月》26日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