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 正面词采用“【必须”?;
:
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
《 正面词采用“应”!;
《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 正面》词采用“宜”;
! 反》面词:采用“?不宜”
《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规【程,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