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162-92 建标库

第四节道路的平交与立交

第3.4.1条道路交叉口的竖向设计,视其复杂及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设计方法,本条仅列出常用的三种方法。

第3.4.2条路口改建中,会有新旧路面衔接的问题,本条介绍了一种简单、清楚的表达方式。

第3.4.3条在高等级公路中,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时,混凝土板面很难做成弧形,为保证相邻板块的衔接平顺,标注板角的高程是必要的。两角之间成直线状。由于板块高差较小,高程标注可采取简略的省掉整数值的注写方法,可减少不必要的工作量。

第3.4.4条在立交工程中,一般非机动车道较机动车道坡度缓,因而设计纵断面有两条路面设计线,应分别绘出。为适应这一情况,本条规定,允许在测设数据表内分别列出两种车道的设计数据。

第3.4.5条表达立交工程各层结构之间的关系,目的是直观地了解立交的各层通行净空。

第3.4.6条立交工程的几何线形设计是设计的重要内容,为统一几何线形平面示意图的绘制而制订本条。

第3.4.7条在互通立交纵断面图中,交叉道路较多,在图纸适当位置绘制立交线形平面示意,目的是使图纸内容与整个工程之间的关系一目了然。

第3.4.8条在简单立交工程中,上层路面的变坡点往往与桥梁结构的中心在同一里程桩号上,若采取通常垂直引出线形式标注,可能产生干扰,为照顾纵断面图表达路线坡度为其主要内容,构造物采用斜引出线标注是必要的。

第3.4.9条为简单、清晰地表示立交各交叉道路的交通流向及交通量的情况,特制订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