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三 ?本标准?用词说明
!
《 一、对执行条【文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以?下写法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
正面【词采用“必须”;
!
《
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
》 正》面词采用“》应”;
!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
,
《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
:。
【反面词采用“不【宜”
?
】 二、条《文中按指《。定的其它《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其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