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交通标志
第5.2.1条 交通岛应采用实线绘制。转角处应采用斑马线表示(图5.2.1)。
第5.2.2条 在路线或交叉口平面图中应示出交通标志的位置。标志宜采用细实线绘制。标志的图号、图名,应采用现行的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的图号、图名。标志的尺寸及画法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第5.2.3条 标志的支撑图式应采用粗实线绘制。支撑的画法应符合表5.2.3的规定。
第二节 交通标志
第5.2.1条 交通岛应采用实线绘制。转角处应采用斑马线表示(图5.2.1)。
第5.2.2条 在路线或交叉口平面图中应示出交通标志的位置。标志宜采用细实线绘制。标志的图号、图名,应采用现行的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的图号、图名。标志的尺寸及画法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第5.2.3条 标志的支撑图式应采用粗实线绘制。支撑的画法应符合表5.2.3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