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交通工程
第一节 交通标线
第5.1.1条 交通标线应采用线宽为1~2mm的虚线或实线表示。
第5.1.2条 车行道中心线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其中l值可按制图比例取用。中心虚线应采用粗虚线绘制;中心单实线应采用粗实线绘制;中心双实线应采用两条平行的粗实线绘制,两线间净距为1.5~2mm;中心虚、实线应采用一条粗实线和一条粗虚线绘制,两线间净距为1.5~2mm(图5.1.2)。
第5.1.3条 车行道分界线应采用粗虚线表示(图5.1.3):
第5.1.4条 车行道边缘线应采用粗实线表示。
第5.1.5条 停止线应起于车行道中心线,止于路缘石边线(图5.1.5)。
第5.1.6条 人行横道线应采用数条间隔1~2mm的平行细实线表示(图5.1.5)。
第5.1.7条 减速让行线应采用两条粗虚线表示。粗虚线间净距宜采用1.5~2mm(图5.1.7)。
第5.1.8条 导流线应采用斑马线绘制。斑马线的线宽及间距宜采用2~4mm。斑马线的图案,可采用平行式或折线式(图5.1.8)。
第5.1.9条 停车位标线应由中线与边线组成。中线采用一条粗虚线表示,边线采用两条粗虚线表示。中、边线倾斜的角度α值可按设计需要采用(图5.1.9)。
第5.1.10条 出口标线应采用指向匝道的黑粗双边箭头表示(图5.1.10a)。入口标线应采用指向主干道的黑粗双边箭头表示(图5.1.10b)。斑马线拐角尖的方向应与双边箭头的方向相反。
第5.1.11条 港式停靠站标线应由数条斑马线组成(图5.1.11)。
第5.1.12条 车流向标线应采用黑粗双边箭头表示(图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