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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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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监督管!理防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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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遵照本—暂行规?定
】。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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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职《责
(】一)负责防火安【全措施费用使用【管,理工作按规定—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费用做到费用专】。款专用并建立台帐;!
: , : (二)成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
》 (三《)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岗位职责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确定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负责:。人;
》 (《四,)定期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五,)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及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立防火安—全应急?救援系统编制防【火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应》急救援演《练;
】(,六)检查落实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的防火—安,全措施、设施和【器材;
》 (》。七):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和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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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第—五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全面负《责分包单位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管《理
? 总》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防火安全管理】。范围并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职责
》 : (一?)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将防火安】全措施费《列入安全生产措【施费;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单独列出防火—安全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项目清单!;
—。 (二)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费确保专款专】用;
》 (三)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共同参与!工地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 (四)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协同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并予以督促、!检查;
】 (五)发现一般】火险:隐患时应当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发,现重大火险》隐,患,时应当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督《促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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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救援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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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监理单】位应当依法承担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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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负【责监督检查防火措】施费用投入和—使用情况审查—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审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措施【和防火?应急救援《预案;
!(二)当《施工单位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进行旁站监理—;
(三!)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火安全—生产责任检查施工现!场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
】 , ?(四)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发现—违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或者防火安全操】作规程行为的应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发现重?大火险隐《患时应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作业并督促—立即整改如制—止无效或《整改不?力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第!八,条 临时《消防车道的宽度【。应不:小于4?米临时消防》车道距在建建筑外】墙,宜大于5米当临时】消防车道上》空遇有障碍物时【路面与障《碍物之间《的净空不应》小,。于4米?临时消防车》道要确保畅通在临时!消防车道上》禁止堆物《、堆料或停放车辆】
第九条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高度在】24米以上的—建筑物临时》消,防给水系统须配【置加压设《备加压?设备应?不少于两台》(一用?。。一备)加压设—备选型应根据—用水量及总》压确定;
! ,。 《加压水泵的》流,量对多层建筑每【小时应不小于1【8立方米《;对高层建筑—每小时应不》小于36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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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物高度【为2:4-40米》、40-8》。0米、8《0-120米—时,相应的加压水泵扬程!应分别?为40米、60米】、95米、15【0米;
— 加压!。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其电源应《采用:专,用供电回路加压【水泵每个月》应试运转1-2次;!加压水泵控制箱应靠!近值班室值班室【应有专人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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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每支水枪《的,有效射程应》不小于6米》、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每》。支水:。枪的有效《射程应不小于10米!,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每支水枪的有效射程!应不:小于13m,系【统,最高点自救水枪接口!处的:水压应?不小于0.15【。兆帕:(1.?5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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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系统总进水》口,即加压设备》出口:处应安装止回阀止】回阀后设一个消防】结合器及卸压装【置,。结合器?高度为1.1米【;系统最高点应安】装一个压力表;
! 《(四)住宅和厂房工!程,每层应?设有消火栓》在,保证通道畅通—的条件下住宅工程每!500平方》。米设一?个消火栓;厂房【工,程每:800平方米设一】个消火栓消火栓【宜选用带消》防卷盘?(JPS0.819!。胶管长25米—)的SN《6,5室内消《火,。栓消火栓应布置在发!挥其最大作》用半径的位》置压力大于8.0】公斤的消火栓口应】设减压孔板;
! ?。(五)消防立管管】材应选?用镀锌钢管不—得采用塑料管;【当建筑物高度—超过:30米时消防立管管!径应不小于50毫】米;消防立管宜沿外!。墙柱:敷设布设位》置应保证消防车【能够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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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消防水源《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 多层(2【4米:以内)建筑物的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不小于6立—方,米高层(《2,4,米以上?)建筑物的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不小于?10立方《。米水池深度均应不】低于1.2米—;临时消防用—。水的总管管径应不】小于10《0,毫米:;消防水池》的水:位应定?期检查水量应—有,保证消?防水池内泥沙、杂物!应,及时清理;》
【(七)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安装应—。与工程主体》施工:。同步进行每一层系】统安装完《毕都应?进行水枪试射检【验水枪有效射程是】否,大于6米建筑高【度大:于80?米的工?程系统应考虑—分区设?置,
第十—条 施工《现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部?位应: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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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使用明?火,及电、?气焊作?业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施:工现场动火申请【审批手续各动火【作业经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进行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
第十二条! 作业人员》使用明火《。应当清除《周围:。。可燃物及其》他易燃危险物资【并按:规定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专职安全员【应负:。责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在高处实施电】、气焊切《割作:业时必?须对作?业的周围和下方实】。施,防护遮挡焊渣应有】容器接装;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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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高【层建筑应使》用合格的阻燃式密目!安全立网《凡是不符合》规,定的安全网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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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电工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施工现场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设置并?分别安装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当依:法遵守下列规定
! (一)【建筑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建在合适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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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必须综合考虑—防火要求明确划【分出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区和禁【火作业区《;
》 (三)易燃易爆!物品应当按其性【质专库分类》储存库?房应采用阻燃材料】搭设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或—高,热,强光源灯具临时用电!应符合防火规—定;
】(四)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应不【小于5米气瓶与明火!作业距?离应不小于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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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产生的刨花、锯【沫、油?漆下脚料等易燃、可!燃材料专职安—。全员应当督促—作业:人员及时进》行清理集《中场地?。临,时存放、统》一处理严禁》焚烧临时堆场—需设立防火》标识配置防火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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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灭火器—材的配备应当依法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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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作业层—动火处、办公—区、临?时宿舍、食堂、【仓库等?防火部位每100】平方米应配备2【个,10升?的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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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临时木工场、】油漆间、配电室等防!火部位?每25平方米—应配备1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 (三)【灭火器必须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
《 ?灭火器应当加强保】养确保处于有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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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临时宿舍、【办公:用房等临时》设施设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一)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必须在》空旷地带独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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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每幢建筑防!火间距?。不得小于5米—;
— (三)每》间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至少开设一门】一窗;
》 《(四:)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内电气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安装严!禁乱拉接电》线,和使:用碘钨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 (五)施工现【场应选择安》全地点集中设置食堂!和吸烟室食堂严禁】设置在建《。建筑物内不》得与临时宿舍、办】公用房合《。建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警并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本》单位的防火应急救援!。预案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施,救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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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火险【隐,患时应依法》。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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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本:暂行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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