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政府派出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由】上级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酿成火灾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电气设》施的:单位: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电?气设施等《安全设备不进—行年度定期专业检】测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四十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八条 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应当在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强制执行 【 第五?十九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法实?施消防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 ?(二)?。对,危害消?防,安,全的举报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 ,(,三)接到《火警后不立》即赶赴现场的—; (四)—索要、接受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财物的; 》 (五)向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强行摊【派各种?费用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