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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太原】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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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负责对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受市住建《委委托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 ? 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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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或者【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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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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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不具备】自,行组织招标能力【的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具备编制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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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 ,应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项—目报建并《在指定的媒介发布】。信息招标人应—接受市?招标:办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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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 ,招标人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实行一次】性总体?招标;也可以在【保证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段或分【项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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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 ,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依法可以采】取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中有规】定者外?应当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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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招标人—应按国家规定—编,制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具体评!标标准和办法—。报市招标办备案【
—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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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 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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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投标人?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并须遵循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第!十一: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 第十二条 【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从评标专家库抽取!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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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对应:当进行?勘察设计招标—而未招标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将有关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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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 本办法》对从事招标投标【。活动的有《关各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及其处罚未做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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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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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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