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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太】原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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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负责:对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受市住建委委托】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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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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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或者》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
【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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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不《具备自?。行,组,织招标能力的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具备编制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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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应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项目报建并》在指定的媒介—发布信息招标人【应接受市《招,标办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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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 招标人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实行一次【性总体招标;—也可:以在保证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段或分项—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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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依法可以采取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中】有规定?者外应当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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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招标【人应按国家规定编】制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具,体评标标准和办法报!市招标办备案
!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第九条 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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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投标人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并须!遵,循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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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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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从!。评标专家《库抽取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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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 ,违反本办法》规定对?应当进行勘察—设计招标《而未招?。标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将有关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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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本》。办,法对从事招标投【标活动的《。有关各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及其处罚未做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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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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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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