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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太原【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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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 为加强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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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负责对!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 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受市住建委【委托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 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或者?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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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不具备自行组织招】标能力的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具备【编制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第,五条 ? :应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项】目报建并《在,。指,定的媒介发布信【息招标?人应接受市招标办】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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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 招标人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实,行一次性总体招标】。;也:可以在保《证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段?。或分项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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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依法可《以采取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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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中有规定者外应】当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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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招标人【应,。按,国家规定《编制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具体评【标标准和办》法报市招标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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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第九条 — :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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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投标人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并须遵循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第!十一条 》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 第十二条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从评标】。专家:库抽取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第十三》条 : 违反本办法规定!对应:当进行?勘察设计招》标而未招《标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将有关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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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本办法对【从事招标《投标:活动的有关》各,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及其处!罚未做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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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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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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