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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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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负责对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受》市住建?委,委托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 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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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 ,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或者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
》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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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 , 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不?具备自行组》织招:标能力的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具】备编制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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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 应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项目报?建并在指定的媒介】发布:信息招标人》应接受市招标—办,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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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 招标人《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实行:一次性?总体招标;》。也可以在保证—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段《或分项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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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依,法可:以采取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中有规定!者外:应,当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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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 招?标人应按国家—规定编制《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具—体,。评标标准和办法报】市,招标办?备案
!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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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 第十条》 投标人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并须遵循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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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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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从评标专家库【。抽取: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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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对应当进】。行勘察?设计招?标,而未招标《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将有关!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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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本办法对从》。事招标投标活动的】有关各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及其处罚【未做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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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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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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