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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市:绿色转型促进条【例实施?办法: 太原【市绿色转型促进【条例实施《。办法: 太】原市人民政府令 !    《太原:市绿色转型促进条例!实施办法已经—20:09年6《月10日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8月【15日起《施行   !市长 张》。兵生 2009】年7月2日  】 第一《条 根据》太原市绿色》转型促进条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 ,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绿色转《。型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本市绿色—转型的实施工作 】 》 第四条》 绿色转型工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规划先?行、:标准引导、全—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在,编制: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时应:当体:现绿色转型要求 】。 — 第六条 市规】划部门编制总体规】划时应当在城市规】划,区内编?制保护生态用地【。规划确保一定比【例的生态用地城市】公园、绿化带、片林!、草坪、庭》院,、墙面、屋》顶,、桥体?等绿化和美化建设应!。当列入?。城市规划 【 第七条】 :市林业部门》编制林业总》体规划时应当—以汾河?为主体进行编制形成!东山、西山》、,北山绿化《和农田林网公—路、铁路林网—等组成的《生态:。圈;以汾《河绿色景《观为主轴《构成:城市西?南部的生态区域和】北部的生态》屏障 》 第八【条 市园》。林部门编制》。城市园林总》体规划、组织建【设综:合性公园时应当保】障城市生物多样性】并配置?相应服务设施 】 》 第九?条 : 市发展《。改革、环保等部门】在受理列《入政府绿色转—型计划或《者其:他投资项目时应当】按照绿色转型—标准:和,绿色转型要求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立—项,;对经济、社—会和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应当通过公—示、专家评议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 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 ? :第十一条 市建管!部门编制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时》应当突出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及主体—多元化、能源多结构!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 ,。 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绿色转》型工作机构应当每】年度组织对绿—色转型评价指标【体系的?适用性和技术—水平进行评价确保该!指标:体系不断完》善促进?绿色转型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 第十三条 ! 市人民《政,府绿色转型》。工作机构应当—会同市质监部门建】立绿色转型评价【指标体系组》织、指导、》督促有关部门按【照,。绿色转型《标准体系要求做好绿!色转型工作 【 第十】四条 市农业、科!技、经济、国有【资产、建管、商务】等部门应《当围:绕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培育绿色消费】方式制定农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以及园区和企业的!绿色转型标准 【 : ? , ,第十五条 》 市财政、规—。划、教育、民政等部!门应当围绕绿色转型!规划要求制定—县区、乡《镇、村?庄、社区和学—。。校,等绿色转型标—准 》 第十六条】 市建管、园【林、环保、水—务、林业等》部门应当围绕—生态市建《设制定大《气质量、《。水体质量、废—弃物、噪声》、园林?绿化、城市建—设管:理等绿色转型—。标准 》 , ? 第十七条 — 市人事、》信访、?建管、?财政、卫生、旅游、!文物、新闻出版【、文:化传播等《部门应?当,围绕建?立政:府绿色管理等要【求制:定绿色?机关、绿色信访、绿!色,采,访、绿色办公—、绿色医院、绿【色旅游、绿色文【化、绿色服务等【绿,色转型标准 — ? 《第十八条 —。绿,色转型标准的—制定应当经专—家委员会审》定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经省【。质监部门批准后发布! 》 第《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发布的绿色转型【标准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做好】绿,色转:型标准?的实施工作》 第!二十条 市环保】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每】3至5年《对生态环境可支【。撑的人口、》经,济,规模和?容纳污染物的—承载力进行》一次定性定量分【析确定?生态环境承载力和承!载,水平并形《成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价报【告 《 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价报告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作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绿!色转型工作的—依据 《 第【二十一条 市【环,保部门应当每—日对本市重点区【域的空气《。质,量信息向社》会公布一次;每【月对饮用《。水源水质、汾河【流域:水质的状况评—价、环?境污染状况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一次!;,每季度对重点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二十二条 【根据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价报告!确,定以下主体功能区 ! : (一)对》国土开发密度低、】环,境承载水平高的区域!确定为优化开—发区;(《二)对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大资源环境有!。一定承载能力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好】。的区域确定为重点】开发区;(三—)对生?态环境?脆,。。弱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不好的区域确定【为限制开发》区;(四)对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保护】区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核心区?域,确定为禁止开发区 !。 第】二十三?条,。 在不同主体【。功能区内从事开发】建设和调整产业【结构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在优化开发区坚!持环境优先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发展高!新技术?加快传统《。产业技术升级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改善环境质量;!(二:)在重点开发区坚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科》学合理利用生态【环,境承载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三)在【限制开发区坚持保护!为主:。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四)在禁止开发区坚!持强制性《保护禁止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域—定位的开发活动对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政府应当!增,加用于公共服务和生!态补:偿的财?政转移支付促进不同!区域的合理开发【和均衡发展 ! 第二十四条! 西山创意产业、!文化旅游区;汾东高!新产:业、现?代服务业区;城【。东民营现代物—流区;北部不锈【钢生:态工业区;古交【新,型煤化工及》以工补农《示范区;清徐汾河】高效观光农业区【;阳曲新型工业【承接区以及娄烦生】态旅游经济》区等八大功能区【的规划和建设应当符!合各主体功能区的】要求 《 《 第二十》五条: , 市经济、国—有资产?、环:保、规?划,、,国土等部门对不【。符合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承载力要》求的污染《企业依?法实施淘汰或—者异地搬《迁改造 】 第二十】六条 市水务、林!业、环保《等部:门,应当组织对》重要水资《源涵养?区、水土保护重点预!防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系统进行保》护与修复;对城【市,周边流入汾河—的支流?应当:达到相应水》功能标准 ! 第二十—。七条 市建管【部门应当《根据地域《、气候、资源等【情况调整建筑用【能结:。构在污?水处理厂周边—和,。污水干线两》侧范围内采用污【水源热?泵规划建设;在【深层高?温地:下水范围内采用【梯级利用水源热泵】规划建设;其他地】区,符合热泵技术条【件的采用土壤源、水!源热泵规划建设 】 《 ?第二十八《条 市建管部门应!。。当,推广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鼓励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采取建!筑与太阳能一体化】应用;?道路及庭院照明综】合利:用太阳?能光热、光电—及太阳?能集热系统技术 】 《。 第二十九条 ! 市林业部门组织】实施林业发展规划】。。时在宜林地均应当】。种植林木并在下列】区域建立不同的防】护林带(一)在重点!建设规划区》内的山体、河—流、:水源保?护区地带建立重【。点防:护林带;(》。二)在高《新区:、经济区、民营区】、,不锈钢园区以及【大型工业企》业周围建立工业卫】生防护林带;(三】)在环城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路两?侧铁路及《其支线?两侧建立道路—防,。。护林带?;(四)在》清徐县、《小店区、晋源区等区!域,范围内建《立,农,田防护林《带 》 : 第三《十条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重点对古交、万!柏林、东山、西【山,矿区内的采空—。塌陷区进行》综,合治理恢复植被控制!水土流失《 ? 《 第三十一》条 因《生产:经营、开发利用【。土,地、矿产、森林、水!质等:自然资源《损害生态功能—或者导致生态价值丧!失的生产经营、开】发者应当进行生态恢!。复或者?等价补?偿 【 第三《。十,。二条 在》本市:建设成范《围内营业性炉灶【、茶:(浴)炉、土小锅炉!。以及产热《量在规定标准以下的!锅炉禁止《。燃,用原煤推广》使用太阳能》、天然气、煤气、液!化气、型煤等清洁能!源 ? ? 第《三十三?条 :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 — 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经济区?。、民:营区、不锈钢园区】。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编【制本区域、》本部:门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 》第三十四《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经济、环保等部】门根据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结?合绿色转型要求【。制定并?发布循环《经济:投资指导目》录 !第三十五条 【市环保部应当对排放!的,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并会同【。物价:部门形成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收费机制》 【 第三十六条 市!经,济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定期发布【限期淘汰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产品名【录对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超过规定标】准的:强制淘汰《 ? 第三十】七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排放的可《。循环:利,用的废弃物应当【制,。定循环利用方案【经环保?部,门批准后实》施;不?具备:循环:利用条件《。以及:排放不可循》环,利用:的,废弃物经环》保部门认可》可选择具备》。处理条件的企—业进行处理》或者交纳相应—的处置费《用由公共环保—企业统一处理 ! 第三【十八条 《 ,。市环保部门应当【根据清洁生产—。和绿色转型》的要求每季度—公,布一次污染》企业名单《被公布的污染企业】应当进行整改污染】严重的?。企业还?应当公?布,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 — 第三十九—条 : 市教育部门应当将!绿色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并,建,立绿色教育》基地普?及绿:色知识培养绿—色,行为规范调整市属】中等职业和高职院校!专,业,结构开设绿色—经济和?管理:试点专业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培养人》。才;在大学建—立绿色研究机构【服务绿色转型工【作 》 : :第四:十条 《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示范和引领】社,会公:众树立绿色转型理念! 第!四十一条《。 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传播绿色文!化, 【 第四十二条 【。 市人事部门应当】将,绿色转型工》作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 】 第四十三条】 市环保部门应当!会同经济《等部门建立》环境绩?。效考核体系每年对污!染物:。排放及能耗、物【耗,等指标?。进行考核《并向社会《公布: 》 ?第四:十四:条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执—。行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强制性绿《色转:型标准 ! :。第四十?五条 《市环保、经济、建管!等部门应当》定期提供大气治理】、污水处理、废【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等节能、》减排、降耗的—重点项?目,名录财政部》门,给予:贴息 ? 【企业实?施的节能、减排【、降:耗、绿色《产品认证、》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的建设项目和科!技开:发项目经《有关部门《认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高新区、经济区【、民营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应当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支持 【 第—四十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设立【生态文明《奖 ? ,。 绿色转型工作机构!会同:财,政、环保、人—事、政府法制等部门!每,。年度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绿色转型工作—进行考核完成—考核目标《的给予奖励 ! 《第四十?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设立促进绿》色转:型专:项奖励资《金对:在促进绿色转型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排放的》可循环利用的废弃物!未进行循环利—用的;(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排放的不可【循环利?用的废弃物未经【批,准,擅自处理造成环境污!。染的;(三》)污染严重的企【业未公布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的 】 《。 : 第四十九条 【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本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民用炉灶、营!业性:炉灶、茶(浴)【炉、土小锅》炉,以,及,产热量在规》定标准以《。下的锅炉燃用原煤的!由市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可处5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执行—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强制性绿色转型】标,。准的由市质监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处罚》 》 第五十一【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据太原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问责办法(试行!),、,太,原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 第五十》三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经济区、民营!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的绿!色转型工《作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绿色转型工—作机构备《案 ? 《 第五十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部分应当【进行修改《或者废?止 : , ? : 第:五十五?。条, , 本:办法自2009年8!月15?日起施?。行 》  (本文转【载自太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