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四章《 公共设施 — , 第三十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标?准配置公共设施【 , — ,第三:十一条  城市道】。路上的交《通护栏、《导向牌、《井具、电《。线杆、路《。灯,、消火栓《、配:线箱等公《共设施应当保—。持完好整洁 ! 第三十【二条  停车设施】应当合理规划—建设标志清晰明显保!持停车设施完好【整洁 ! 第三十三》条 : 公共厕所》的建筑规模、造型】。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公!共厕所应当》。设施完好《由专人负责管理【设置冲水设施定期】冲厕、消毒保—持,。清洁卫生;进出口设!置,明,显导向?标志 》 第:。三十四条  新区开!发、旧区改造新【建居民区新建—、改造道《路和建?。设大型?。公,用建筑时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相应的环境卫生!设施未按照要—求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 第三?十五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    — 村庄应当配备专】门的垃圾收》运车辆建造三类以】上公厕? 《第三十?六,条  井盖》。、水篦子《等设施损坏、缺失】责任:单位应当在发现或者!接,到通知后两小时内修!复、补?齐;:。垃,圾桶、果皮箱等污】损,的责任?单位应当在六—小时内?清洗、修补》 《第三十七条》  对产权或—者责:任,单位不明确的井具】。等设施损坏》、缺失?的由市政《管理部门先》行修复?、,补齐所需《费用:。待查清后《由产权单位》或者责任单位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