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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城乡容】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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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园林绿化、广!告,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省和!市规定?的城乡容貌》标准
】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构)?筑物:、设施及《树木上乱写乱画不】得随意张《贴广告、标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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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临街建(》构)筑物及设施应当!定期粉刷、油—。饰和清洗;》阳,台及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设置的》安全:网不:得超出墙体;—在临街墙体》外安装?空调机应当排列【整齐高度不得—低于一点五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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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单?位院落、居》民小区应当保持【。路面平整《、洁:净车:辆停放有序绿—化符合要求建(【构)筑物容貌协调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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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户外广告设】施阵:地应当?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符合城【市的风貌、格局和】道路特点、区域功】。能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 ?户外:广告内容应当—用字规范、内容【。。健康、完好整洁【。同一条街道相—邻建筑的门头牌匾应!当规范协调不得在门!店,橱窗上粘贴》广告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树木、市】政设施以及其他【建(构?)筑物上悬》。挂条幅、牌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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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内,。经批准临时设—置的横幅、条幅、彩!。旗等应当位置适【当不妨?碍,车辆、行人通行并】。。。在规定期满后—谁负责设置谁及时】拆除
—第十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纳】入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建设【
《 商务《管理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规!划设:。置及指导《公安、工商、城管、!市容环境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实施监督管【理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回收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保》持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及周边环境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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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公路两侧五—。百米内,《主(:次)干道两侧和铁】路沿线?不,得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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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架设:电线、电《缆应当?规范、整齐不—得影响市《容市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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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车辆清洗装饰站(!点,)的管理工作
! : 车辆清洗装饰【。站,(点)应当》符合: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不得占道洗车洗车污!水不得污染道—路
第十【九条 ? 行:道树、绿化分车【带,以及便道外》侧绿地应当整齐美】观无缺株、枯枝无】病虫害树池》、绿地内无垃圾、无!污物古树、名木应当!设置围栏、标牌等】保护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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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连接—。。城市:主干道的乡村道路】和乡村主要干道应】当,硬,化保:持完好、《平整道路两侧不【得堆放物料
!第二十一《条, 门前责任管【。理人员、信息采集】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巡回!。检查:
门【前责任管理人员每】天应当检查所负【责地段的临》街,单位至少四次—并做好记录作为对本!人和:责任单位的考核依据!
? 信息采—集人员应当》及时采集、》报送:所负责区《域,内,城市管理的相关【信息
》 ,。 行?政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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