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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乡!容,貌
第—十二:条 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园林:绿化:、广:告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省《和市规?定的城乡容》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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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构)筑物、!设施及树木》上乱写乱画不—得随意张贴》广告、标语》等
? 城市临街建】(构:)筑物及《设,施应当?定期:粉刷、?油饰和清洗;—阳台及?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设置的安全网不】得,。超出墙体;在临街墙!体外安装《空调机应《当排列整《齐高度不得低于【一点五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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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单位院落—、居民小区应当保持!。路面平整《、洁净车辆停放有】序绿化符合》要求建(构)筑物容!貌协调?。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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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户外广告设施阵!地应当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符合城市的风—貌、格局《和道路?特点、区域功能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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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外广:。告内:。容应:当用字规范、内容健!康、完好整洁—同一条街道相邻【建筑:。的门:头牌:匾应当规《范协调不《得,在门店橱窗上粘贴】广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树木、》市政设施以及—其他建(构)筑【物上悬挂条幅、牌】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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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内经!批准临?时设置的横幅、条幅!、彩旗等应》当,位置适当不妨—碍车辆、《行人通?。行并在规定期满后谁!。负责设置谁及时拆除!
第十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纳入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建设
!商,务,管理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规划设置【及指导公安、工商】、城管?、市容环境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实施?监督管理
【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回收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保持: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及《周边环?境整洁
— 高《速公路两侧五百米】。内,主(次)—干道两侧和铁路沿】线,。不,得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第,十七条 架设电线!、电缆应当》规范、整齐不得影响!市容市?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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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车!。辆清:。。洗装饰站(点—)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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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清洗装饰站(点!)应当?符合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不《得占:道洗车洗车污水不得!污染道路
】第十九条《 行道树、绿化】分车带?以及便道外侧绿【地应当整齐美观无缺!株,、枯枝无病虫害树】池、绿地内无垃【圾、无污物古树【、名木应当设—置围:栏,。、标牌等保护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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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连接城市《主干道?的乡村道路和乡村】主要干道《应当硬化保持完好、!平整道路两侧不【得,堆放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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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门《前责任管理人—员、信息《采集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巡:。回,检查:
: 门前责任】管理人员每天应当检!查所负责地段的临街!单位至少四次并做】好记录作《为,对,本,人和责任单位的考核!依,据
【信息采集人》。员应当及时采集、报!送所负责区域内城】市管理的相关—信息
》 行《政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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