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太原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管理》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在太原市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从事规划、建!。。设、管理《和其:他活动?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
—。
,
第三条! 太原》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实行!科学规划、严格保】护、: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的:原则正?确处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
?
— ,
,
第四条 【 市、区、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领导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
—
!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其主》要职责
》
:
(!一)指导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
!
(【二)审?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重大事?项; ?
: 《
(三)协!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相关事项】。
【 ,
: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其日:常事务工作
!
【 ,
第六—。条 ? 市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监督和管理工作】
:
? ,
发【展改:。革,、建管、国土、房产!、市政、财政、【园林、水务、—文化广播、宗教【、,民政、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
】 :
—
?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义务?并有权对保》护,。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提出建议对!破坏:历史文化《名城:的,行为进行劝阻、检】举和控?告
》 《
》
: 第八条 政—府应当对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