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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一)明【示或者暗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擅自使用的 ! 》 ,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   (一)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 —    (二)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图签、!。印章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 :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予以》取缔并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 ?。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将所承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 《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一)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 ?   《。 (二)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的!;    (】。三):。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第四十二【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及其审查人员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暂停或?者,取消其审查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第四十—三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止执行业务!或者:吊,销资格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一)未受聘于!。一个或者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 【。    》(二)注《册执业人《员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 》。 :  :。 (三)注册执业人!员超越其注册—等级规定的》业务:范围或者超》越其:所在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 ?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四十六条 —。 本条?例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范?围决:定 《 , , 第四十七条—  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