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4, 构筑物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
3.4.1】。 以煤、天—然气、石油及—其产品等《为原料的工艺生产装!置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根据!其规模、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综合确定且—应为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冷却水系统!等,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之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石油化工厂工艺生!产装置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的有关规定;—
《
?。。 , 2 石—油天然气工程—工艺生?产装置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的有关规定
【
3》.4.2 —甲,、乙、?丙类可燃液体储罐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按最【大罐组确《定,并应按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流量、!固,定,。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与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之和确《定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流量应【按系统扑救储罐区】一,起火灾的固定式、】半固定式或移—动式泡?沫混合液量及泡沫】液混合比经计算【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的】有关规定;》
《
,
: 2 固【定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应《按着火罐与邻—近罐最大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固定式【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应,按表:3,.4.2-1—或表3.4》.2-2规》定的设计参》。数经计?算,确定
】表3.4.2—。。.1 地上》立式储罐冷却水系统!的保护范《。围和喷水《强度
《
》
《
注—1 当浮顶、—内浮顶罐的》浮盘采?用,易熔:材料制作时内—浮顶罐的喷水强度应!按固定顶罐计算;
!。
】 2 当】浮,顶、内浮顶罐的浮】盘为浅盘式时内浮】顶罐的喷水强度应按!固定顶罐计算;
】
— 3】 固定冷却水系统】邻,近罐应?按实:际冷却面积计—算但不应小于罐【壁表面积的1—/2
! 【4 距着《火固定罐罐壁1【.5倍着火罐直【径,范围内的邻近—罐应设置冷却水【系统当邻近罐—超过3个时》冷,却,水系统可《按3个?罐的设计《流量计算《;,
】 5 】除,浮盘采用易熔材料制!作的储罐外当着【。火罐为浮顶》、,内浮顶罐时距着火】罐壁的净距》离大于或等于0【.4D?的邻:近罐可?不设冷却水系统D为!着火油罐与相—邻油罐两《者中:较大油罐的直径;距!着火罐壁《的净:距离小?于0.4D范—围,内的相?邻油:罐受火?焰辐射热影响比较】大的局部应设置【冷,却水系统且》所有相邻《油罐的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之和不应小于【45L/s》;
—
: 【6 移动式冷却宜为!室外消火栓或—消防炮
!表3.4.》2.2 卧式储罐、!无覆土?地下及?半,地,下立式储罐》冷却水系统的保护范!。围和喷水强》。度
!
》 ,。 注1 》当计算出《的着火罐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小于1《5L/s时应—。采用:15L/s;—
,
! ,。 2 着火罐】。直,径与长度《之和的一半范—围内的?。邻,近卧式罐应进行冷却!;着火罐直径1.5!倍,范围内的邻近—地下:、半:地下立式罐》应冷却;
!
— , 3 当邻近储罐!超过4个时冷—却水系统可》。按4个罐的设计【。流量:计,算;:
》
— 4 当邻【近,罐采:用不燃材料作绝热层!时其冷却《水,系统喷水强度可按本!表减少?50%但设》计流量?不,。应小于7.5L/】s;
—
》 》。5 :无覆土半《地下、地《下卧式?。罐冷却水系统的保护!。范围和喷水》强度应按本》表地上卧式罐确【定
?
,
:
《。 3 当》储罐采用《固定:式冷却水系统时【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4.2-3的【。规定当采用》移动式冷却》。水系统时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表3.4.》2-1或表3—.4.2《-,2规定的设》计参:数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15L/s
】。
:
表3.—4,.2:-3 甲《、乙、丙类可燃液】体地上?立式储罐区》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
》
?
3?.4.3 甲【、乙、丙类》可燃液?体地上立《式储罐?冷却水系统保护范】围和喷水强度不应】小于本规范表3.4!.,2-:1的规定;卧式储罐!、无覆土地下及半地!下立:式,储罐冷却水系—统保护范围和喷水强!度不应小《于本:规范表3《.4:.2-2的》规定;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本:规范第3.4.2】条第3款的规—定确定
!3.4?.4 覆土油【罐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最大—。单罐:周,长和喷水《强度计算确定喷水强!度不应小于0.30!L/(s·》m);当《计算:设计流量《小于15L/s【。时应采用15L/s!
《
3.4.5 !液,化烃罐区《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按最《大罐组确定并应按】。固,定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与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之和》确定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固》定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应按表3.—4,.5-1规定的【设计参数经计—。算确定;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4.5-2【的规定值;
】
— 2 当企业【设有独立消防站【且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100m》3时可采用》室外消火栓等移动】式冷却?水系统其罐》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按表3.4.!。5-1?的规:。定经计算确定但不】应低于100L/s!
表【3.4?。.5-1 》液化烃储罐固定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
?。
—
】注1 ?固定冷却水》系,统当采用水喷雾系】统冷却时《喷水强度应符合本规!范要求且系》。统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的有关规定;
】
! 2 》全冷冻式液化烃【储罐当双《防罐、全防》罐,外壁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时罐顶和罐壁的冷!却水量可不计但管道!进出口等局部—危险:处应设置水喷雾【系统冷却《供水:强度不应小于—20.0《L/(min·m】2);
! 3!。 距着火罐罐—壁,1.5倍着火—罐直径?范围内的邻近罐【。应计算冷《却水系?统当邻近罐超—过3个时冷却水系统!可按3个《罐的设计流量计【算;:
》
《 4 【当储罐?采用:固定:消,防水炮作为》固,定冷却设施时其设】计流量不宜小于【水喷雾系统计算【流量的1.3倍【
—。。表3.4.5—-2 液《化烃罐区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
,
】 注1 罐区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罐组内最》大单罐计;
【
》 ? 2 当储罐!区,四周设固《定消防水《炮作为辅助冷却设】施时辅助冷却水设】计流量不应小于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
3.4.6 【 沸点低《于45℃甲》类液体?压力球罐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按本规?范第3.《4.5?条中全压力式储罐的!要求经计算》确定
】3.4.7 全压!力式、半冷冻式【和全冷冻《式液氨储罐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按本规范第3.!4.5条中全—压力式及半冷—冻式储罐《。的要求经计算确【定但喷水强度应按不!小于6.0L—/(:mi:n·m2)计算全】冷冻:式,液氨储罐的》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应按全冷冻式液化!。。烃储罐外壁为—钢制单防罐》。的要求计算
【
3.—4.:8 ?空分:站可燃液《体、液化《烃的:火车和汽车》装卸栈台变电站【等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4.?8的规定《当室外变压器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全保护时其室外【消火栓给《水,设,计流量可《按表3.4.—8规定值的50%计!算但不应小于15L!/s
—
表3.4.【8, 空分站可燃—液,。体、液化《烃,的火车和汽车装卸】栈台
?
》变电站?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
?。。
:
】。注当室外油浸—变压器单台功—率小于300MV】·,A且周围无其他建】筑物和?生产生活给水时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
3.4!.9 装卸油【品码头?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按—。着火油?。。船泡沫灭火》设,计流量、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隔离】水幕系统设计流量】和码头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之和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流量应按系统扑救】着,火油船一起火—灾的泡沫混合液量及!泡沫液混合比经计】算确定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保护范围和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表3.4【。.9-1的规—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的有关规定!;
【表3.4.》9-1 油船—泡,沫灭火系统混合液】量的供给强度、【保护范围和连续供】给时间
《
?。
【。
》2 : 油船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应按火灾】时着:火油舱冷却水保【护范围内的油舱甲板!。面冷却用水量计算确!定冷却水《系统保护范围、喷】水强度?和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表3《.4.9-2的规定!。;
《
表3.4【.9-2 油船冷却!水系统?的保护范围、喷【水强度和火灾延续】。时间
—
! 注1 当油】船发生火灾时陆上消!防设备所提供—的冷却油舱甲板面的!冷却设计《流量不应小于全部】冷却水用《量的50%;
!。
,
!。 2 当配》备水上?消防设?施进行监护时—陆,。上消防?设备冷却水供给【时间:可,缩短至4《h
【 3 着火】。油船冷却范围—应,按下式计《算
:
【
:
,
式中F着!火油船?冷却面积(m2)】;
?
,
《 — B《max最《大船宽(m);
!
?。
! Lmax最大】船的最?大舱纵向长度—(m);
【
》 】fmax最大—船的最大舱面积(m!2)
【
4 【隔离水幕系》统的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喷水?强度宜为1.—0L/(s·m)】~2.0L/—(s·m);
!
》 :。 2》) 保护范围宜【为装:卸设备的两端各延】伸5:。m水幕喷射高度【宜高于被保护对象】1,.5:0m;
《
— — 3) 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1—.,0,h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有关规定
!
?
, , 5《。 油品码《头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4.9—-3的规定
】
表3》.4.9《。-,3 :油品码头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
】
,3.4.《。10 液化—石油气船《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按着【火罐与距着火罐1.!5倍着火《罐直径?范,。。围,内罐组?的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与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之和确定】;着火罐《和邻:。近罐的冷却面—积均应取设计船【型最大储罐》甲板以?上,部分的表面积并不应!小于储罐《总表面积的1/2着!火罐冷却水喷水强】度应为1《0.0?L/(min·m2!)邻近罐冷却水喷水!强度应为5》.0L?/(mi《n·m2);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本规—范表3.4.—9-3的规定
】
3》.4.11》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按【固定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与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之和确】定固定?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应?按表3.4.11-!1规定的设计—参数经计算确定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4.1?1-:2的规定;当仅【采用移动式》冷却系统时》室外消火《栓的设计流量应按】表,3.4.11-1规!定的设计参》数计算且不应—小于15L/—s
【表3.4.》11-1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地上储罐!冷却系?统保护范围和喷水强!度
【
! 注:着火罐的直》径与长度之和0.】75倍范围》内的邻?近地上罐应进行【冷,却
—
表3.4.—11-2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
?3.4.12 】。易燃、可燃材—料露天、半露天堆场!可,燃,气体罐区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4.12《。的规定
》
表3.4.!12 易燃、—可燃:材料露天、半露天堆!场,可,燃气体罐区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
!
,
注1【 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的总?容积按其几何容【积(m?3)和设计工作压力!。(绝对压力》105Pa)—的乘积计算;
!。
:
: 【2 当稻草、麦【。。秸、:芦苇等易燃材料堆】垛单垛重量大于5】00:0,t,或总重量大于5【0,。000t、木材【等可燃材料》堆垛单垛容量大于5!00:0m3或《总容量大于500】00m3时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本表!规定的?最大值增加一—倍
3】.4.13 城】市,交通隧道洞口—外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4.13的》规定
】表3.4《.13 城市交通隧!道,洞口外?。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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