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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
—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
湘建价〔】。2006〕24【5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建工局《省直有关《厅,(局)、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其它》有关单位
》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及—构,建和谐社《会加强省一级的【。。。指,导和调控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暂:行办法(《湘建价〔《2002〕5—78号)的规定我】厅,组织了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进行了调!查与测算现予发布】(具体人工工资单】价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 一、新的人工【。工资单?价包括最《低工资单价和市场】工资单价其中其他工!程工资适用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
》 (【一)按照《我厅湘建《价,〔2002》〕578号》文件规定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其计取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
】(二)招标单—位编制工《程标底或上限—值时其工资》单价应按照市场工资!单价:计取其中装饰—工程:。可根据装饰工程复】杂程度在规定范围】内计取但按相—关规定确定工程标】底或上限值》。时其优惠下浮后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
【 《(三:),投,标单位?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时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工资单价但【。其最终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否则其投【标报:价应按照低于其【成本价的规定作出处!理
》 (四—)招标投标工程其】工资单价《应按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体现的工资单—。。价执行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后《。调增量?大于原工程量10%!以上部分或工程量漏!项,、新增项目其人【工,工资单价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发布的当地【市场工资单价执行(!其中装饰工程按【发,布的当地《。市场工?资单:价平均?值,计取)?但合同约定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
!。 (五《)按实结算的工程】其人工工《资单:价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发布的当地市场【工资单价执行(其中!装饰工程按》发布的当地市场工】资单价平均值计取)!。但,。合同约定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
— 二、所有—按定额(基价表、】估价表)计》价或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其【人工工资取费—基价均按22元计算!。超过:22元部分》按,价差计算
!
, 三?、新的?。人工工资单》价从:二00六年八月【一,日起执?行但已发《出招标文件和—。已签定施工承包【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执行
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
! ! 》 — 《 【 ? ? :单位元/日
】
》 序号—
— 地区
【。 最《低工资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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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工资: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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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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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饰工《程
— :其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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