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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   (20—11年12月28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制定  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7年》6月27日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2017年【7月21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水污染控制 第!。三章  水污染【治理 第四章 【 饮用水水源地【与特殊水体保—护 :。第五章 《 水生态《保护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控制和治理、水!资,源,保护和利《用、饮用水水源地等!。特殊水?体保护、水生态保】护和修复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水环境保护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控【源截污、《综合治理分级—保,护,、分类?管理严格控制并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推进水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污染和》水生态?破,坏改善水《环境质量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水环!境保护目标和—年度计划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建立水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水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水》环境保护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其》。主要负责《人对实现《水环境?保护任期责任目标】负主要责《任 :实行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责任制和行【政区界?水体断面水质交接责!任制并纳入政府水】环境:保护任期责任目【标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水污】染物排放单位—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第!五条 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水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水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水资源?。保护:河道、湖泊、—水库:管理和综合整治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综合】利用以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工作【 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规划、国土资】源,、,旅游园林、交通运输!、监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水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开发区、工业园!。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开,展水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水环境!保护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以拟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标准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水】环境保护《意识鼓励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活动对在水环】境保护?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举报属实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章 【水污染?控制   第—九条 实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根据: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和水《体,自然净化《能力核定河道、【湖,泊、:水库等水《体,纳污能力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和改《革、水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全市和各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分解方案!和,削减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区人民?政府:根,据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削减—计划制定年度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将总量控制指标【和削减计划落—实到:有,关,部门:和,排污单位 第十条 !本,市在科学确定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总量控制指标!和削减计划的—基础上根《据重点水《域水环境质量和水】体纳污能力可以【实行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本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节水减污机制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限!。制发展高污染—、,。高耗水、高排放、低!效益、低产出行业限!期淘汰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 市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环境保【护、:水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水环境【保护目标制定鼓【励、限制、禁止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名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对,属于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审核结果应当】。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核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依据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审查批准并!出,具批复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 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评批复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 下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可能导致—水污染加《剧和生态《破坏加重的;— (二)项目建【设单位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和总量《减排任务《的; (三)—项目建设单位的现有!项目未通《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拟】进行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批准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十三条— 除污染治理项【目外区?、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审批?该区域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区域—总量控?制指标?的; (《二)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较大水污染事故的!; (三《)被国家、省—、,市人民政府》列为环境保护—重点:督察整改对象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 【(四)无法通过区】域平衡等《替代措施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 依照前款规定】实行区域限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区域限批!决定被限批区域应】。当制订整改方—案削减区《。域内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或】。者纠正违法行为经核!查已: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并公示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解除其!区域限批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按照规》定应当征求公众意】见,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调查、咨询、论证!。、听证等方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按:照规定单独》编,制公众?参与开展情况文件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地方标准的应—。当执行地方标准 】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水?。污染物排放的—去向、?。种类、数量和浓度】按照: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改?变水污染物排放【去向、?种类:、数:量,和,浓度的应当》在改变前《三日:。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变更;发生—污染事故造》成水污染物排—放变化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申?请变:更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排放水污—。染物的去向、—种,类,、数量和《浓度应当符合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其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保持正常!使用确需拆除—、闲置的应》。当,事先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向城市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取得排水许可证! 第十六条 向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规范要求设》置,排污口和标》志牌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还,应当遵守有关规定 !无,单位认领《的排污口《应当予?以封堵?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建设项目按照—规定:需要:对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进行监理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第?十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广【生物防治病虫害等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实施农药、化】肥,减施工程减少种【。植业水污染》。物排放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广【循环水养殖、不【投饵料养殖等生态】养殖技术减少水产养!殖业污染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承【。载力和功能区水质】保护要求依法划定畜!禽养殖禁建区、【限养区并《。向社:会公布减少养殖业水!污染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屠宰场应当—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集中》式有机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设施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鼓?励和扶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屠宰!场、养殖专业—户应当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遗撒措施《。防止畜禽养殖、屠】宰的:废水和废《弃物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九条 禁!止下列污《染水环境的》行为 (一)—在水:体清洗或《者向:水体丢?弃装贮?过油类、化工品、】危,险废物、有害—废物:或者:有毒:物质:。。的容器; (二【)向:。水,体直接排放清洗装贮!。过油类、《化工品、危险废物】、有:害废物或者》有毒物质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的废水或者【溶剂; (》三)非法转移—倾倒采取稀》释或:者渗漏方式排放【。废水、废《液; (四)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三】章 水污染治理【   第二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建设提高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运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处理的水量、水质】的监测结果》作为污水处理运营】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多《方筹集资金逐—步加: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投入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 第二十一【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竣》工验收后应当及时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移交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从事: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运营和养【护, 第:二,十二条 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应当纳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排《污单位应《当对下列《污水进行预》处理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方可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管网 (—一)含有有毒污染物!名录内污染》物的污水; (【二)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含病—原体的污《水; (三)含【有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污染物的废水;! (四)餐饮—、娱乐、车辆—维修:清,洗等服务业》。产生的污水 餐【饮、娱乐等服务业产!生污水的应当—设置隔油和》残渣过滤等污水预】处理设施不得将【残渣、废《物直接?排入城镇污》水管网城镇》污水管网尚未覆【盖的地区餐饮、娱乐!等,服务业应当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排放》物污染水《环境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标准和《运行管理规范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和:规范保证《污水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第?二十三条 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应】当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 运输、】贮存:。危险化学《品,和,有毒液体的车辆【和容器必须到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规范的清洗点清洗】化学工业园》区、化工企业集中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规划建设符合要!求的清洗《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行配套设置有关!清,洗点 第二十四条】 向污水管网—排放工?业污水的《。单位应当按照规【范设置取样井;排】放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第一《类水污染物的—还应当?在车间或《者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设置—取样井?。保证排放的水污【染物达到规定的【要求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对排入污水管网】的污水?进行监测并在前【款所指单位的排水进!入污水管网》处设置可关闭装置】。。发现该单位排放水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关闭该】单位的排污》控制装置并》立即告知排入单【位同时?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发现排?污,单位排入污水管网】的水污?染物:浓,度异常的应》当立即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十五条 新》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具备除《磷、脱氮能》力鼓励建设中水回】用设施现有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限期改《造对:污水进行除》磷脱氮处理控制磷、!氮等:污染物的排放— 区人民政府—应,当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水处】理技术对未纳—入污水管网的—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 ,第二十?。六条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确保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监《督检查 城镇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用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养:护、:运行、保护和—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镇(街道)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取,得的污?。水处理?费不能满足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不足部—分由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第二】十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相,配套的污泥处置【设施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对—所,产生污泥的存放、运!输、处理全》过程:。承担污染防治责任】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安全处置》;属于有《害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实【行联单管理禁止采】。用倾倒?、直:接填埋的方式处置 !第二十八《条, 学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企业等】单位实验、检验【、化验?产生的废液应当【按,照有关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单独收—集分类安全处置禁】止直接排《放或:者倾倒? 第二十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规划建!设雨水、污水分流】管网和处理设施新建!项目应当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雨水【排放口排放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初期雨水污】染防治   —第四章 饮用—水水源地与特殊水】体保护   第三十!条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行统《一规划?、分:级负责?、防治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 饮【用水:水,源,。地的设置由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同水域的特点!和防护要求划—。。定部分水域、陆【域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需:要调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公布 ?未经批?准的在?用饮用?。水水源地应当依【法履行报批手续【不符:合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不能—保障供水安全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关闭关闭前—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实施替代《供水措施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备用》水源:、应急水《源制定本行政区域】饮用水水源水质【污染事故应急—方案保障《。应急:状态下的饮用水供应! 第:三十一条 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设排污口!; (二)新建【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水的项目;! (三)《新建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或者生活!垃圾填埋场; (四!),擅自:通行装运有毒有害和!油类、粪便等—易污染水体物—质的船舶和车辆【。; (五)水—上餐饮经营; (六!。)开山采石、—取土损毁林木破坏】植被、水《生生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三十二条! 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除禁止!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行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水域】内采砂、取土; 】(二:)围垦河《道和滩地《从事围网、》。网,箱养殖; (—三):。。从事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 (四)设!置畜禽养殖场、【屠宰场; 》(五)?新建集中居住区【;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三十三条】 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除【禁止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行—。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和活动【 (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在?滩,地、堤坡《种植:农,作物; (三)【船舶:和排筏航行、—停,。泊和作业(》执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公务的》船,只除外); (四)!从事旅?游、:游泳、?垂钓、捕捞》和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地的活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三十!四条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已有的【。排污:口和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市、区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三十?。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实际需【要对: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相邻的!。公路或者《航,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的车辆和—。船舶发生事故—污染:饮用水水源地— ,第三:十六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水行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市水污染防治规划!结,合水资源开》发,利用等专项规划编】制,秦,淮河、金川河、玄】武湖、石臼湖—、,固城湖等水》体综合整治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风景名胜区内!的水体和城市—内,河其现有的排污口应!当限期关闭、拆【除石臼湖、固城【湖等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 第?三,十七条 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应当!遵循:总量控制《、分层取水、采补平!衡,的,原则出现地面沉降、!塌陷等地《质环:。境灾害时《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要!求有关单位停止【开采地下水 垃【。圾填埋场《和,含有地下《。工程设?施的贮?存液体化学原料【、油类的单》位应:当按照规《范对地下工程采取防!止渗漏措施配—套,建设地?下水:监测:井,等水污?染防治设施并—定期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地下水水质监【测报告 从事地【下勘:探、采矿、工程【降排水、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可能干扰】地下含?水层的?活动应当《采取防止破坏地【下水资源的》措施   第五章 !水生态保护  【 第三十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环境)】功能区划《和水体?综合:整治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水,生态保护方案—水生态保护方案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城乡一【体的原?则保证水生态保【护的投入采取水资】源合理配置、—水环境治理、—水生态?系统修复等措施【实现水(环境)功】能,区的保护目》标和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水行政?、农业、《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截污、清淤】、岸线整《治、绿?化、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措《施建立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维—护管理?促进水生态功能的】保,护和:修复提高《。水体自然净》化能力 第三十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水资源管理—实施用水总》量控制、水域纳污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四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生态?功,能保护?的需要将下列区域、!水体依法划定—为重要水体保护区】向社会公布采取【措施保证其符合功】能区要求《 (:。一)主?。。要河流源《头区:; (二)重要【渔业水体、生—物种质?资源保护水体;【。 (三?。)风景名胜》。区水体; (四【。)重要湖泊、—湿地; 《(五)重要水源【。涵养:区,。。、森林; (六)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价值的区域、】水体 重要》水体:保护区?内禁止工业项目建】设不:得,从事破?坏水生态、减少水】面面:积的:养殖、旅游开—发,等活动?严,格控制经营性项目建!设, 第四十一条 建】设项目不得填堵具】有调蓄、灌溉功能】的河道、塘堰、【洼,地、沟?汊确需填堵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提出:。等量等效替代措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在实—施替代措施后—方可填堵 从事生】产、建设以及—其他活动应当—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改变》地貌、?损,坏植被或者损害水】土保持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赔偿【;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负责治理《 化工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场地》、,。垃圾填埋场等污染源!。迁移后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原址》的修复方案督促责任!单位采取《修复土壤、恢复【植被、净化水体等】措施进行《水,生态系统修复 第四!十二:。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本行政—区域水生《态监:测系统完善水环境】评价体系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提【供依据 第》四十三条 》实行水环境资源【的,区域:补偿制度逐》步推行水《生态补偿本市—行政区域秦淮河、滁!河等交界断》面水:质未达到控》制目标的责任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向水质受!损害地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四条《。 鼓励?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以及重点—石油化工、》重金属污《染物等排污单位投保!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区】域水环境保护目【标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水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评《价落实水环境—质量责?任,制; (《三)保障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 (四)组【织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六!。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水环境保护的—统一监督管理承担】水,环境保护《协调机制的日常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和各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分解【方案和削减计划定】期公布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及:其完成情况; 【(三)负责水污染防!治管理?和日常监督、监测】开展水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四)负责排污口!的统一监督管—理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管理; (五!。)负责?。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布【;,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水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方案;接到》水污:。染事故报《告后: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等有关工》作; (七》)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七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资源保】护的监?督和:管理;编制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提出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负!责入河(江、湖【)排污口设置的监督!管理;依法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质监测保障饮用水水!源供:给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乡水环境项目的【建设管理;组织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加强:对城乡?供水水质的日常监测!每半:年公布一次城乡【供水:水质情?况;督促供水—企业开展水质自检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日常巡查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运营和养护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市:政,雨水排放《口的监督《管理:。;对排入《市政排?。水,设施的水质、—。水量进行监测;对排!水设:施的运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种【。植业、水产养殖和畜!禽养殖?等农:业面:源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加强》。农业水污染》防治的业《务指导 《第四十八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在主要河流》。交接断面、重点保护!河,段等地设立自动【监测设施并与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联网:监测点设置应当征得!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破坏!、损毁或者擅自改】动水环境《监测设施 》第四十九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设】置,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并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 :企业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建—立台帐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台帐保存—期,不得少于《五年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 第:五十: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数据检查人!员应当保守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水环境?行政执法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有关场所检查、】勘察、录音》、拍照、录像、【取样或?。者监测;《 (二)《要求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三)查【阅、复制生产记录、!排污:记录:。。、监:测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四:)对有?关设施、《设备和物《品予:以登记保存; (五!)依:法采取?的其他措《施 :检查发现排污单位有!违法排污行为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下达限期【。改正:决定排污单位应当】在,期限内改正并报告】改正情况 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下达限制》生产或者停产整治】决定 (一)排放的!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二)排》放,的水污?染物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排》放水:。污染物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超过部分在次年的!总,量控制指标中同量核!减” ?第五十二条 排【污单位拒《不执行?责令停产、停业、关!闭或者?停产整顿决定并【继续违法排污的【市,、区:人民:政府可以要求供【水、供?电、供气单位停止】或者限?制向排污单位提【供生:产用水、生产用电、!生产用气有关单位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配合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十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排【污,单位遵守水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确定水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者?超总量排放的污染严!重企业报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定期公布污】染严:重企业应当在每【年一:季度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上年:度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第五十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的水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水环境污》染当地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未依法处理【的上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成其作出处》。理或者?依法直接作》出处理决定 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造成水【。环境污染行为未【依法作出处理的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责成:其,。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十五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化学工业园》区和其?他可能发生水污染】事件的单位应—当制定水污染应急方!。案建设相关设—施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并:。定期演练应急方案】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六条 单位发生事】故或者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的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市、区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依法做好事后【处置和事后恢复工】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有关部门 单—位造成水环境重大】污,染超过该单》位自行处置能—。力的污染发》生地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先行应急处理相关赔!偿费用由发生水污染!事,件的单位承担 第】五十七条 发—生水污染事件、【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或—者饮用水水源地受到!污染影响或者危【及饮用水安全—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方,案采取停止在受污】染水:体取水、《启,动,备用水源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第五十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责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受水污染事件影响!的区域进行监测;】督促造成《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妥!善,处理事件造成的水体!污染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公开?水污染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处:置情况并《将注意事项告知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五十九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水环《境,保护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批—。。准禁止性建》设项目受理未按照】规定征求公众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以及!未按照规定实行【区域:。限批的对其主要责任!人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责】令停止生产、—。建设、吊销有关证照!等重大?。行政处罚《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三)!环境保护《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不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或者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需要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未依法—报批擅?自建:设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投资总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照环评批复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持过期?排污许可证继—续排放水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不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水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排污单位设》置的排?污口不?符合国家和省环境】保护规?范要求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工业《企业和其他排污单位!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污?水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通过】市,政雨水排放口排放生!活污水?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排【水,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屠宰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水环境污染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养殖专【业户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水—环境污染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水体清洗或者—向水体丢弃装贮【过油类、《化,工品、危险废物【、有害废物或者有毒!物,质的容器; (二】),直接排放清》洗装贮?过油:类、化工品、—危险废物、有害【废物:或者有?毒物质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的废水或者!溶剂; (三—),非法转?移倾倒采取稀释或者!渗漏方?。式排放废《水、废液《。的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四项《规定销售含磷洗涤用!品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企业等《单,位实验、检验—、,化验产生的废液未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单独收集进【行分类安全处置【而直接排放》或者倾倒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未对含有有—毒污染物名录内污】染物的污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含有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污》染物:的废水?以及餐?饮、娱乐《等服务业产生—的污水进行》预处: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在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新设排污口或】者新建?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水的项目的由—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三条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水行政、农】业,、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擅自—通,行装:运有毒?有害:和油类、粪》便,等易污染水体物【质的车辆和船舶水上!餐饮经营开山—采石、取土》损毁林木破坏—植被:、水生生物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设置畜禽】养殖场、屠宰场【的责令拆除违—法设施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船舶和排筏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航行】、作业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垃《圾,填,埋,场或者含有地下【工程设施的贮存液体!化学原料、》。油类的单位未按【照规范采取防止渗】漏措施或者》未建设?地下水污染防治【。设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破坏、损毁!或者擅自改》动水环?境监测设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造成事】故,。。的单位未及》。。时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二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条例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行政管?理,部门:对严:重损害水环境—的行:为可:以责令责任人赔偿】。。损失 有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水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提供支持   】第,八章 附则 —。  :第七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1993《年11月《。19:日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制定19!94年4月22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的南京】市水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