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
?
(2《011年1》2月28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制定:。 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7年6月】27日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201》。7年7?月21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水污染控制
!第三章 》水,污染治理《
第四章 —饮用水水源地—与特殊水体保护
】第五章 水生态】保护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控制和治理、【水资源保护和利用】、饮用?水水源地等特殊【水体保护《、水:生态保护和修—复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水环境保护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控《源截污?、综合?。治理分级保》护、分类管理—严格控制并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推进水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污染和!水,生态破坏改善水环境!质量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水环《境保护目标》和,年度计划《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建!立水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水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水环境《保护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其主要负【责人对实《现水环境保》护任期责任目标负】主要责?任
实行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责任制和行政区【界水体断面水质交】接责任制《并纳:入政府水环》境保护任期》责任目标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水【污,染物排放单位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第五—条 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水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水》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水资源—保护河道、湖泊【、水库管理和综【。合整治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综】合利用以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工作
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规划、国土!资源:、旅游园林》、交通运输、—监,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水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开发区、工业!园,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开展水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水环境?保护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以拟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标准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水环境保护意识鼓励!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活动对在》水环境保护》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举?报属:。实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
第二章 水污染控!。制
第九条【 实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根据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和水体自】然净化能《力核定河道、湖泊】、水库等水》体纳污能力》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和改革、水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全市和各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分解方案和削【减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区人民政府根据!。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削减《。计划制?定年度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将总量控制!指标和削减计划【落实到?有关部?门和排污单》位
第十条 本市在!科学确定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总量控制!指标和削减计划的】基础上根据重点水域!水环境?质量和水体纳污能力!可以:实行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本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节?水减:污机:制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限,制,发展高污染、高耗水!、高排放、低效益】、低产?出行业限期》。淘汰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
市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环境保护》、水:。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水环》境保护目标》制定鼓励、限—制、禁止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名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对属于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审核结果应!当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核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依据》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审?查批:准并出具批复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
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评批】复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
:下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可能:。导致水污《染加剧和生态破坏加!重的;
(》二):项目建设单位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和总量《减排任务的;
【(三)项目建—设单位的现有—项目未通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拟进行《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批准: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十三条 !除污染治《理项目外区、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审批该》。区域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区域总量》控制指?标的;
(》二,)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较大水污染!事故的?;
(三)被国家、!省、市人民政府【列为环?境保护?重点督察整》改对象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
:(四:)无法通过》区域平衡等》替代措施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
依】照前:款规定实行区域限】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区域限批决》。定被:。限批区域应当制订整!改方案削减区—域内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或者《。。纠正违法行为经【核,查已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并公示》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解除其区!域限批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按照【规,定应当征求公众意】见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调:查、咨询、论—证、听证等方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按照规《定单独编《制公众参与开展情况!文件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地方标《。准的:。应当执行《地方标准
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水!。污染物排放的去向】、种类、数量—和浓度?按照: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改】变水污?染物排放去向、种】类、数量和浓—度的应当《在改变前三》。日,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变更;发生》污染事故造》成水污染物排放变】化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申请变更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排—放水污染物的去向、!种类、数量和浓【度应当符《合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其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保持正常《使,用确需拆除》、闲置的应当事先】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向城】。市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取得排水许—可证
第十六—。条 向?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规范要求《。设,置排污口《和标志牌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还应当遵守有关规!。。定
无?单位认领《的排:污口应当予以—封堵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建?设项目按照规定【需,。要对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进行监【理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第十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广生物防治病【虫害等?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实【施农药、化》肥减:施工程减少》。种植业水污染物【排放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广?循环水养殖、不投饵!料养殖?等生态养《殖技术?减少水产养殖业污】染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承载力和功能区】水质:保护要?求依法划定畜禽【养殖禁?建区、?限养区并向社—会公布减少养殖业水!污染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屠宰场应】当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集】中,式有机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设施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鼓:。励和扶?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屠宰场、养殖【专业户?应,当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遗《撒措施防止畜禽养殖!、屠宰的废水和废】。弃物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九条? 禁:止下列污染》水环境的行为—
(一)《在水体清《洗或者向水体—丢,弃装贮过《油类、化工品、【危险废物、》。有害废物或者有【。毒物质的《容器;
(二)向水!体直接排《放清洗装贮过油【类、化工品、危险废!。物、有?。害废物或者有—毒物质?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的:废水或者溶剂;【
(三)非》法,转移倾倒采取稀释】或者渗?漏方式排放废水【、废液;《
(:四)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三章: 水污染治理
】。
第二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建》设提:高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运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处理的—水量、水质的—监测结果作为—污水处理运营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多?方筹:集资金逐步加—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投:入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
第二十一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竣工验收后应!当及时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移交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从《事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运营和养】护
第?二十二条 》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应当纳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排污】单位应当对下列污水!进行预处理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方—。可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管网
(一)含【有有毒污染》物名录?内污染物的污水【;,
(:二)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含病原体的【污水;
(三—)含有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污染物】的,废水;
(四)餐】饮、娱乐、车辆维修!清洗等服《务业产生的污水
】餐饮、娱乐等服【务业产生污水—的应:当,设置隔油和残—渣过滤等污水预【处,理设施不得将残渣、!废物直接排入—城镇污水管网城镇污!水管:网尚未覆盖的地区餐!饮、娱乐等服务业应!。当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排—放物:污染水环境》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标》准和运行管理规【范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和规—范,保证污水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第!二十三条 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应当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
运输、贮【存危险化《学品和?有毒液体的车—辆和容器必须到【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规范的—清洗点?清,洗化学工业园区、化!工企业?集中: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规划建设符合要!求的清洗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行?。配套设置有》关清洗点
》第二十四条 向污】水管网排放工业污水!的单位应当按照规】范设置?取样:井,;排放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第一类?水污染物《。的还应当在车—间或者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设置取【样井保证排放的水】。污染物达到规定的】要求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对!排入污水管网的【污水进行监测—并在前款所指单【。位的排?水进入污《水管网处《设置可关闭装—置发现该单》。位排:放水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关闭》该单位的《排污控?制装置并立》即告知排入》。单位同时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发现排污单位—排入污水管网的水】污染物浓度异常的】应当立?即,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十五条 新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具备除磷、脱氮能!力鼓励建设中水【回用设施现有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限期改?造对污水进行—除磷脱氮处理控【制,磷、:氮等污染物的排【放
区人民》。政府应当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水处理技术》对未纳入污水管【网,的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
第二十《六,条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确保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监督】检查:
城镇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用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养护—、运行、保》护和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镇(街道—)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取得的污水—处理费不能满足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不足部?。。分由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第】二十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相配套的污泥【。处置设施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对所产生污】。泥的存放、》运输、处《理全过程承》担污染防治》责任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安全处置;》属于有害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实行联单管理禁止】采用倾倒《、直接?填埋的方式》处置
?第二十八《条, 学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企《业,等单位实验、检验、!化验:产生的废《液应当按照有关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单独收?集分类安全处置禁】止直接排放或—者倾倒
第二十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规划建设雨!水、污水分流管网】和处理设施新建【项目应当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雨水排放》口排放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初期雨水—污染防?治
第》四章 饮用》水,水源地与特殊水体保!护
第三十【条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行统—。一规划、分级负【责、防治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
饮用水—水源地的设置由【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同水域?的特点和防护要【求划定部分水—。域、:。陆域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需要调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公布
未经批准!的在用?饮用:水水:源地应当依法履【行报批手《续不符合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不能保?障供水安全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关闭关闭前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实施替代供水【。措施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备用?水源、应《急水源制定本—行政区?域饮用水水源—水质污染事故—应,。。急方案保障应急【状态下的饮用水【供应:
,第,三十一条 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设排污口;】
(二?。)新建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水—的项目;《
(三)《新建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或者生活【垃圾填埋场》;
:(四)擅自通行装运!有毒:有害和油类、粪【便等易污染水体物】质的:船舶和车辆;
(】五)水上《餐饮经营;
—(六:)开山采《石、取土《损毁林?木破坏植被、水生】生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三—十二条 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除】禁,止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行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水域内采砂、取土】;
(?。二):围垦河道和》滩地从事《围网、网箱养殖【;
(三)从事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
(四)设】置畜禽养《殖,。场、屠宰场》;
:(五:)新建集中》。。。居住区;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三:十三:条 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除禁止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行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和活》动
(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在滩地、》堤坡种植《农作物?;
(三)》。船舶和?排筏航行、停泊和】作业(执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公务的船只除!外);
(四)从】事旅游?、游泳、垂》钓、捕捞和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地的活?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三【十四条?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已有—的,。排污口和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市、区!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三十: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实际需要对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相邻》的,公,路或者?航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的车辆和船!。舶发生事故污—染,饮用水水源地
【第三十六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水行《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市水污《。染防治规划结—。合水资?源开:发,利用等专项》。规划编?制秦:淮河、金川河、玄武!湖、石?。臼湖、固城》湖等水体综合整治】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风景名胜区内的!水体:和城市内河其现【有,。的排污?。口应当限期关—闭、拆除石臼湖【、固城?湖,等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
第三十七【条 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应:当遵循?总量控制、分—层取:水、采补平衡—的原则出现地面沉降!、塌陷等地质环【境灾害时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要》求有关单位停止开】采地下?水
垃圾《填,埋场和含有地—下工程设施》的,贮存液体化学原料】、油类的《单位应?当按照规范对—地下工程采取防止渗!漏措施配套建设地下!水监测井等水污【染防治设施并定期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地下】水水质?监,测,报告
从《事地下勘探、—采矿、工《程降排水、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可【能干扰地下含水层的!。活,动应:当采取防止破坏【地下水资源》的措施
第【五章 水《生态保?护
第》三十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环境)功能区】划和水体综合整【治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水生态《保护方案水》生态保护方案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城!乡一体的原则保【证水生态保护—。的投:入采取?水资源合理配置、】水环境?治理:、水生态《系统:修复等?。措施实现水》(环境)功能区的保!护目标和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水,行政、?农业、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截污、清淤—。、岸线整《治,。、绿化、《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措施建立!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维护管理促进水!生态功?能,的保护和修复提高水!体自然净化》能力
第三十—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水资源管理实施】用水总?。量控:。制、水?域纳污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四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生》态功能?保护的需要将下列】区域:、水体依法划定为重!。要水体?保护区向社会公布】采取措?施保证其符合—功,能区要求《
(一)主要河流源!。头区;
《。。(二)?重要:。渔业水体、生—物种质?资源保护水体;
(!三,),风景名胜区水体【;
(四)重—要,湖泊、湿地;
(】五)重?要水源涵养区、森林!;
(六)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价值》的区域、水》体
重要水体保【护区内?禁止工业《项目建设不得从事破!坏水生态、减—少水面面积的养殖、!。旅游开发《等,活动严格控制—经营性?项目建设
第四【。十一条 建设项目不!得填堵具《有,调蓄、灌溉功能的】河道、塘堰、洼地】、沟汊?确需:填堵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提:出等量?等,。效替代措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在实】施替:代措施后方可—填堵
从事生产、建!设以:及其他?活动应当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改变地》貌、损?坏植被或者损害水】土,保持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赔偿;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负责治理
化工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场,地、:垃,圾填埋场等污—染源迁移《后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原址的修复方案【督促:责任单位采取修复】土壤、?恢,复植被、净化水【体等措施进行水【生,态系统修复》
第四十《二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本行政区域水【生态监测系》统完善水环境—评价体系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提,。供依据
第四十三条! 实行水《。环境资源《的,区域补偿制度—逐,步推行水《生态补偿本市行【政区域秦淮河—、滁河等交界断面水!质未达到控制目【标的:责任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向水?质受:损害地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四条 鼓励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以及重点石油—化工:、,重金属?污染物等排污单位】投保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第—六章 ?监督:管理
《
,第四十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区域!水环境保护》目标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水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评?价落实水《环境质量责任制;
!。(三)保障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
(?。四):组织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六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水环境保护的!统一监督管理承担水!。环境保护《协调机制《的日常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和各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分解方》案和:削减:计划定期公布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及其完?成情况?;
(三)负责水污!染防治管理》和日常监《督、监?。测开展水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四)负《。责排污口的统一监】督管理?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管理;《
(五)负》责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布;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水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方案;接到—水污染?事故报告后》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等有关工作—。;
(七)》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七: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资:源保护的监督和【管理;编《制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提出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负责?入河(江、湖)【排污口设置的—监督管理《;,依,法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质监!测保:障饮用水《水源供给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乡!水环:境,项目的建设管理【;组织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加强对?城乡供水水质的日常!监测每半年》公布一次城》乡供水水质情况;督!促供水企业开展【。水质自检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日常巡》查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运营和养护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市政雨水排放口的监!。督管:理;对排入》市政排水《设施的水质、水【量进:行监测;对排水设施!的运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种?植业:、水:产养殖和《畜禽养殖《等农:业,面源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加强农!业水:污染防治的业—务指导
第四十八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在!主要河?流交:接断面、重点保护】河段等地设立—自动:监,。测设施并与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联?网监测点设置—应当征得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破坏》、,损毁或者《。擅自改?动水环境监测设施
!第四十?九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设置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并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
:企业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建立?台帐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台帐保【存期:。不得少?于五年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
第五十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数据检《查人:员应当保守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水环《境行政执法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有:关,。场所检?查、勘察、录音、】拍照、录像、取【样或者监测;—
(二)要求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三)查阅】。、,复,制,生产记录、排污【记录、监测》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四)对有【关,设施、设备和物品予!以登记保存》;
(五)依—法采取的其他措施】
检查发现》排污单位有》违法排污行》为,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下?达限期改正决定【排污:单位应当在期限内】改正并报告改正【情况
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下达【限制生产或者停【产整治决定》
(一)排》放的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二)排放的水【污,。染物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排放水污】染物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超过部分在】次,。年的总量控制指【标中:同量核?减”
?第五十?二,条 排污单位拒不】执,行责令停产》、停:业、关闭或者停【产,整顿决?。定并继续违法排污的!市、:区人民?政,府可以要《求供水、供》电、供气单位—停,止或者?。限制向?排,污单位提供》生产用水、生产【用电、生《。。产用气有关单位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配?合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十《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排污单位》遵守:水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确定水!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者超《总量排放的》污染严重《企业报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定期:公布污染严》重,企业应当在每—年一季度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上】年度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第五?十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的水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水环境污染当地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未依法处理】的上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成其?作出处理或》者依法直接作出处】理决定
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造》成水环境污染行【为未依法《作出处理的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责成其!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十五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化学【工业园区和其他【可能发生《水污染事件的单位应!。当制:定,水污染应急方案建】设相关设施》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并定:期演练应急方案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六条 单》位发生事故或者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的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市、区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依法做好!事后处置和事后恢复!工,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有关部门
单—位造成水环境重【大污染超过该—单位自?行处:置能力的污染发生地!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先行应急—处理相?关赔偿费用由—发,生水污染事件—的单:位承担?
,第五十七《条 发生《。水污染事件、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或者饮用水水【源地:受,到污:染影响或者危及饮用!。水安全?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方【案采取停止在受污】。染水体取水、启动】。备用水源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第五【十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责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受水污染事件影响!的,区域进行监》测;督促造成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妥善处理事件造成的!水体污染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公开!水污染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处置情】况并:将注意事项》告知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第七【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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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水环境保护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批准禁止性建设项】目受:理未按照规定征求】公众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以及未按》照规定?实行区域《。限批的对其主—要责任人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责令停止《生产、建设、吊【。销有关证照等重大】行政处罚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三)环境保》护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不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或者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需要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未依】法报批擅自建设【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投资总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照环评批】复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持】过期排?污许可证继续排放水!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不《。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水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排污单位设】置的排污口不符合】国家和省环境—保护规范要求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工业企业和其他排!污单位?。。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污,水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通过市政】雨水排放《口排放生活污—水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排水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屠宰《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水】环境污?染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养殖专》业户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水环境】污染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水体—清洗或者向水体【丢弃装贮过油类、化!工品、危险废—物、有害废物—或者有毒物质—的容器;
(二)】直接排放清洗装贮过!油类、化工品、危险!废物、有《害废物或者有毒【物质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的废水或者溶剂;!
(三)非法转移倾!倒采取稀释或—者渗漏方《式排放?废水、废液的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四项规】定销售含磷洗涤用】品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企:业,等单位实验、检【验、化验产生的【废,液未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单独收!集,进行分类安全处置】而直接排放或者倾倒!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未,对,含,有有毒污染物—名录内污染物的污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含有—。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污染物的废【水以及餐饮、娱乐等!服务业产生的—污水进行《预处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在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新设排污口或—者新建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水的项目的由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三条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水行政!、农业、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擅自通行装!运有毒有害和油【类、粪便等易污【染水体?物质的车辆和船【舶水上餐饮经营开】山采石、取土损毁林!木破坏植被》、水生生物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设置畜禽养【殖场、?屠宰场的责令—拆除违法《设,施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船舶和排筏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航行、作业!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垃圾填埋场或者含有!地下工程《设施的?贮存液体《化学原料《、油类的《单位未按《照规范采取防止【渗,。漏措:施,或者未建设地下水】。污,染,防治:设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破坏、】损毁或者擅》自改动水《环境:监测设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造成事故】的单位?未及时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二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条例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行政管—理部门对严重损害水!。环境的行为》可以责令《责任:人赔偿损失
有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水: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提,供支持
》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19—93年11月—19日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制定19!9,4年:4月22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的南》京市水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