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
【
(20《11:年12月28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制定 【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7,年6月?27日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2017年7!月,21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 水污染控制
第三!章 水污染治【理
第?四章: 饮用水水源【地与特殊水》体,保护
第五》章 ?水生态保《护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控制:。和治理、水资源保】护,和利用、饮用—水,水源:地等:特,殊水体保护、水生态!保护和修《复,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水环境保护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控源截《污,、,。综合治理分级保护】、,分,类管理严格控制并】。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推进水》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污染和水生【态破坏改善水—环境质?量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水环【境保护目标和年度】计划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建立:水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水—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水环—境保护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其《主要负责人对实【。现水环境保护任【期责任目标负—主要责任
实行【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责任制和《行政区界《水体断面水质—交接责任制并—纳,入政府水环境保【护任期责任目标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水污染?。物排放单位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第五条 《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水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水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水资源保护河道!、湖泊、水库管理和!综合整治《。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综合利用以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工】作
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规划、?。国土资源、旅游【。园,林,、交通?运输、?监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水?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开发?区、工业园》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开》展水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水环境?保护: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以拟?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标准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水环境《保护:意识鼓?励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活动对在水环境!保护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举报【属实: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章 水污染控制!
第《九条 实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根】据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和水体自【然净化能力核—定河道、湖泊、水】库等水体《纳污能力《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和改革、!水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全市和各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分】解方案和《削减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区人民政府根】据,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削《减计划制定》年度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将总量控制指【标和削?减计划落实到有【关部门?和排污单《位
第十条 —本,市在科学《确定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总量控制指》标和削?减计:划的:基础上根据重点【水域水环境质—量和水体纳污—能力可以实行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本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节水减污机》制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限制发展—高污染、高耗水、】高排放、低》效益、低产出行【业,限期:。淘汰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
:市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环境保护、水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水环境保护目标制定!鼓励、限制、—禁止: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名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对属于】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审核结果《。应当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核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依据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审》查批准并《出,具批复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
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评批复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
下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可能导?致水污染加剧和【生态破坏加重的;】。
(二)项目建【设单位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和总量减排】任务的;
(三)】项目建设《单位的?现有:项目未通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拟进》行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批准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十三条 —除污染治《理项目外区、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审批该区域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区域总】量控制?。指标的;
(二【)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较!大水:污染事故的》。;
:(三:)被国家、省、市】人民:政府:列为环境保》。护重点督察整改【对象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
(四《)无法通过》区域平衡等替—。代措施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
依照】前款:规定实行区域限【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区域限批决定被【限,。批区域应当制订整】改方:。案削减区《域内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或者纠正违法】行为经核《查已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并公示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解除其】区域限批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按照【规定应?当征求公众意—见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调查、咨询【、论证、《听,。证等方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按照规定单!。独编制公众参与开展!情况文件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地方标准的应【当执:行地:方标准
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水污染物排放!的去向、种类、数量!和浓度按照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改变水污染物排放】去向、?种类、数量和浓度的!应当在改变前三【日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变更;发生污染!事,故造成水《污染物排放变—化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申请变更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排放水】。。污染物的《去向、种类、数【量和浓度应当符合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其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保持正常使!用确:需拆除、闲置的【应当事先《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向城市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取【得排水许可证
【第十六条 向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规范要求设置【。排污口和《标志牌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还【应当遵守有关规定
!无单位认领》的排污口应当予以】封堵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建设》项目按照规定需要】对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进行监—理,。。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第十【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广生物防治》病虫害等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实—施农药、化肥减施工!程减少?种植业水污染—物排放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广!循环水养《殖、不投饵料养殖】等生态养殖技术减】少水产?养殖业污《染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承载力—和,功能区水质保护【要,求依法划定畜禽养殖!禁建区、限养区并向!社会公?布减少养殖业水污】染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屠宰场应当—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集中式有机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设施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鼓励《和扶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屠宰场、】养殖专业《户应当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遗撒措施》防止畜禽养》殖、屠?宰的废水和废弃【物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九【条 禁止下列污【染水:环,境的行为
》(一)?在水体清洗》。或者向水体丢—弃装贮过《油类、化工品、危】险废物、有害—废物或者有毒—。物质的容器;
【(二)向水体直接排!放清洗装贮过油【类、化工品、危【险废物、《有害废物或者有毒】。物质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的废水或者溶剂!;
(三)非—法转移倾倒采取稀】释或者渗漏方式【排放废水、废液;】
(四)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
,第三章 水污染治】理
:
第二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建设提高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运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处理的水量、】水质的监测》结果作为污水处【理,运营: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多《方筹:。集资:金逐步加《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投入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
第二十一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竣!工验收后应当—及时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移交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从事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运营和【养护
第二》十二条?。 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应当纳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排污单位应当对下列!污水进行预》处理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方可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管网
(一》)含有有《毒污染物名录内污染!物的:污水;
(二)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含病原体的—污水;
(三)含有!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污染》物的废水《;
(四)餐饮【、娱乐、车辆维修】清洗等服《务业产生的》污水:
餐饮、娱乐等【服务业产生污水的应!当设置隔油和残【渣过滤?等污水?预处理设施》不得将残渣、—废物:直接排入城镇污【水管:网城镇污水管—网尚未覆盖的—地区餐饮、娱乐等服!务业应当《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排放物污染!水环境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标准和运行管理规!范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和规?范保证污水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第二十三《条 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应当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
运输、贮存【危险化学品和有毒液!体的车辆和容器必须!到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规范的清洗点清【洗化学工《业园:区、化工企业—集中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规划建设】符合要求《的,清洗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行配套设置有】。关清洗?点
第二十四条 】向污水管网排放工】业,污水的单《位应:当按照规范设置【取样井?;排放?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第一类水污【染物的还应当在车间!或者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设置取样!井保证排放》的水:污染物达到》规定的要求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对排?。入污水管《网的污水进行—监测并?在,前款所指单位的排水!进入污水《管网处设置可关闭】装置发现该单位排放!。水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关—闭该:单位的排污控制装】置并立即《告知:。排入单位同时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发【现,排,污单:位排入污水管—网的水污染物浓度异!常的应当立即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十五条? 新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具备除磷、【脱氮能力鼓励—建设:中水回用设施现【。有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限期《改,造,对,。污水:进行除磷脱氮处理】控制磷?、氮等污《染物的排放
区人民!政,府应当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水处理【技术:对未:纳入污?水管网的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
第二十六—条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确保: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监督检查
】城镇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用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养护《。、运行、《保,护和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镇(街—道)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取得的污水】处理费?不能满足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不足部分由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第二十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相配套的污】泥处置设施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对所产生污泥的!存放、运输、处理全!过程承担污》染防治?责任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安全处置;属于有!害,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实:行联单管理禁止采】用倾倒、《直接填埋的方—式处置
第》二十八条 学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企业等单位【实验、检验、—化验产?生的废液应当按照】有关: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单独收集分类—安全处?置禁止直接排放或者!倾倒
第《二十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规—划建设?雨水、污水分流管网!和处理设施》新建项目应当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雨—水排放口排》放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初期雨水【。污染防治
第四!章 饮用《。水水源地与特殊【水体保护
—
第三十条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行统一?规划、分级负责、防!治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
饮!用水水源《地的设置由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同】。水域的特点》和防护要《求划定部分水域、陆!域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需要调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公布
未经批】准的在用饮用水水源!地应当依法履行【报批手续不符合【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不能保障供】水安全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关闭关闭前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实施】替代供水措施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备用《水源:、应急水源制定本行!政区域饮用水水源】水质污?染事故应《急方案保障应急状态!下的饮用水供—应
第三十一条 】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设排污!口;
(二》。)新建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水的项目—。;
(三《)新建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或者生活垃—圾填埋?。场,;
(四《)擅:自通行装运有毒有】害和油类、粪便等易!污染水体物质的【船,舶和车辆;
—。(五)水上餐饮经】营;
?(六)开《山采石、《取土损毁林》木破坏植被、水生】生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三十二条《 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除禁止【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行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水域内—采砂、取土;
【(,二)围垦河道和滩地!从事围网、》网箱养?。殖;:
(三)从事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
(四】)设置畜禽养殖场、!屠宰场;
(五)新!建集中居住区;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三十三条 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除禁止!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行》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和活动
!(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在》滩地、堤坡种植农作!物;
(三》)船舶和排筏航行】、停泊和作》业(:执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公》务的船只除》。外,);
(四)从事旅!游、:游泳、垂《钓、捕?捞和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地的活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三十四条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已有的排污口】和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市、区》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三!十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实际需要对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相!邻的公路或者航【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的车辆?和船舶发生事—故污染?饮用:水水:源,地
第三十六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水行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市水污染防》治规划结《合水资源开发利【用等专?项,规划编制秦淮—河、金川河、玄武湖!、石臼湖、固—城湖:等水:体,综合整治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风景名胜区内的水!体和城市内河其现有!的排:。污口:应当限期关闭、拆除!石臼湖、固》城,湖,等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
第三十七条 【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应当?遵循:总量控制、分层【取水、采《补平衡的原则出现】地面沉?。降,、塌陷等地质环境灾!害,时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要求有关《单,位停止开采地下水
!垃圾填埋场和含有】地下工?程设施的贮存液体化!学原料?、油类的单位—应当按照《规范对地下工程采取!防止渗漏措施配套】建设:地下水监测井—。等水污染防》治设施并定期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地下水水质监测报告!
从事地下勘—探,、采矿、工程降排】水,、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可能干扰地下含!水层的活《动,。应当采?取防:止破:坏地下?水资源的措施—
第五章 【水生态保护
—
:第三十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环境?)功能区《划和水体综合整治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水生【态保护方《案水生态保护方案】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城》。乡一体的原则—保证水生态》保护的投入采取水】。资源合?理配置、水环境治理!、水生态系统修【复等措施实现水(环!境):功能区?的保护目标和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水!行政、农业、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截污、清淤、岸【线整治、绿化、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措施建立】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维护管理促》进水生?态功能的《保护和修复提高水】体自然净化能力【
第三十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水资源管理实施【用水总量《控制:、水:域纳污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四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生态《功能保护的需要将】下列区域、水—体依:法划定为重要水体保!。护区向社《会公布采取措施【保证其符合》功能区要求
(一】),主要河流源头区;
!。(二)重要渔业【水体、生物种—质资:源,保护水体《;
(三)》。风景名胜区水体;】
(四)重》要湖泊、湿地—;
(五)重要【水源涵养《区、:森林;
(六)【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价值的区【域、水体
》重要水体保护区内】禁止工业《项目:。建设不得《从事破坏水生态、】减少水面面》积的养殖、旅游开】发等活动严格控【制经营性《项目建?设
第四十一条【 建设项目不得填】堵具:有调蓄?、灌:溉功能的河道、塘堰!、洼地、沟汊确需】填,堵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提出等量】等效替代措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在】实施替代措施后【方可填堵
从—事生:。产、建?设以及其他活动【应当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改变地【貌、损坏植被或【者,损害水土《保持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赔偿;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负责治理
》化工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场地、【垃圾填埋场》等,。污染源迁移后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原【址的修复方案督促责!。任单位采《取,修复:土壤、恢复植被、净!化水体等措施进【行水:生态系统修》复
第?。四十二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本行政区】域水生态监测系统】完善水环《境评:价体系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提【。供依:据
:第四十三条 实【行水:环,境资源的《区域补?偿制度逐步推—行水生态补》偿本市行《政区域秦淮河—。、滁河等交界断【面水质未达》到控制目《标的责任《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向水质受损害地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四》条 鼓励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以及重点石—油化工、重金属污】染物等排污》。单位投保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区域:。水环境保《护目标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水: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评】价落实水环境质量责!任制;
《(三)保障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
—(四)组《织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六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水环境保【护的统一监督—管,理承担水环》境保护协调》机制的日常》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和各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分解】方案和削减计—划定期公布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及其完成情—况;
(《三)负责水污染防治!管理和日常监—督、监测开展水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四)!负责排污口》的统一监督》。管理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管理;
!(,五)负责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布;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水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方案;接到》水污染事故报—告,后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等有?。关工:作;
(七)—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七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资源—保护的监督和管理】;编制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提出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负责入河(江、】湖)排污《口设置的监督管理】;依法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质】监测保障饮用水水】源,供给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乡水环【境项目的《建,设管理?;组织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加强:对城:乡供水水质的日常】监测每半年公—布一:次城乡供水》。水质情况《;督:促供水企业开展【。水,质自:检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日常!巡查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运营和养《护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市政雨水!排放口?的监督?管理;对排入—市政:排水设施《的水质、水量—进行监?测;对排《水设施的运》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种植业、【水产养殖《和畜禽养殖等农业面!源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加】强农:业水污染《防治的业务指导
】第四十八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在》主要河流交接断面】、重点保《护河段等地》设立自动监测设【施并与?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联网监测点设—。置应当征得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破,坏、损毁《或者擅自改动水环】。。境监测设施
第四十!九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设置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并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
企业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建【立台帐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台帐保存《期不得?少于五年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
第五十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数据检查人员】应当保守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水】。环境行?。政执法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有关场?。所检查、勘察、【录音、?拍照、?录像、取样或—者监测;
(二)】要求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三):查阅、复制》生产记录、》。。排污:记录、监《测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四)?对有关设施、设备】和物品予《以登记保《存;
(五)依法】采取的其他措—施
检查发现排污】单位有?违法排污行为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下—达限期改正决定排污!单位应当在期限内】改正并报告改—正情况?
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下!达,限制生产或》者停产?整,治决定
(一)排】放的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二)排放!的水污染物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排放!水,污染物?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超过部分在次】年的总量控制指【标中同量核减—”
第五十》二条: 排污单位拒不【执行责令停产、停业!、关闭或者停—产整顿决《定并继续违法排【污的:市、区人《。民政:府可:以,要求:供水、供电、供气单!位停止或者限—制向:排污单位提供生【产用水、生产用电、!生产用气有关单位】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配合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十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排污单】位遵守水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确定水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者超总!量排放的污》染严重企业报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定—期公布污染严—重企业应当在每年】一季:度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上》年度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第五十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的水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水环境污!染当地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未?依法处理《的上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成其作出处】理或者依法直接【作出处理决定
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造【。成水环境《污染行为未依法【。作出:处理:的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责成其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十五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化:学工业园区和其他】可能:发生水污染事件【的单位应当》。制定水污染应急方案!建设:相关设?施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并定期演练应!急方案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六条 《单位发?。生事故或者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的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市【、区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依法做!好,事,后处置和事后恢复】工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有!关部门
单位造成水!环境重?大污:染超过该单位自【行处:置能力的《污染:发生地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先行应《急,处理相关赔偿费用由!。发生水污《染事件的单位承担】
第五十七》条 发生水污染【事件、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或?者饮:用水水源《地受到污染影响或者!危,及饮用水安全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方案采取《停止在受污染水体】取水、启动》。备用水源《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第五?十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责?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受水污染事【件影响的区域进行监!测;督?促造成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妥善处》理事件造成的水【体污染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公开水污染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处置?情况并将注意事【项,告知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第七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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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水环境!保护: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批准禁?止,性建设项目受—理未按照规定征【。求,公众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以及未按照规定】实行区域限批的【对其主要责任人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责令停》止生产、建设、【吊销有关《证照:等重大行政处罚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三)环境保护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不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或者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需要: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未:。依法报批擅自建设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投】。资,总,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照环评—批复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持过《期排污许《可证继?续,。排放水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不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水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排污单!位设置的排污口不符!合国家和省》环境保护规范要求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工业企业和》其他排污单位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污水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通过市—政雨水排放口—排放生活污水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排水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屠宰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水环《境污染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养殖专业《户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水环境污染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水?体清洗或者向水【体丢弃?装,。贮过油?类、化工品、危险废!物、有害废物或者】有毒物质的容器【;
:(二)直接排放清洗!装贮过油《类,、化工?品、危?险废物?、有害废物或者【有毒物质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的废—水或者溶剂;
【(三)?非法转移倾倒采取】稀释或者渗》漏方:式排放?废水、废液的—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四项规定销!售含磷洗涤用—。品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企?。。业等单位实验—、检验、《。化验产生的废液未】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单独《收集进行分》。类,安全处置而直—接排放或者倾倒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未】对含有有毒污—染物名录《内污染物的污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含有《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污染物的废水以!及餐:。饮,、,娱乐等服务业产生】的,污水进行预处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在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新,设,排污口或者》新建: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水的项目的由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三条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水行政、农—业、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擅《自通行装运》有毒有害和油类【、粪便?等易污?染水体物质》的车:辆和船舶水上餐饮】经营开?山采石、取土损毁林!木破坏植被、—水生生物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设置【畜禽养殖场、—屠宰场的责令拆除违!法,设施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船舶和—排,筏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航行、【作业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垃圾填埋场【或者含?有地:下工程?。设施的?贮存:。液体化学原料、【油类的单位未按【照规范采《取防止渗漏》措施或者未建设地下!水污染防治设—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破坏!、损毁或者》擅自改动水》环境监测《设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造成【事故:的单位未及》时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二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条例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行政《管理:部门:。对严重?损害:水环境的行》为,可以责令责任—人赔偿损失
有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水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提供支持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1993》年1:。1月19日》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制!定1994》。年,4月22《。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的南京市水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