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
(20!。11年12月28】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制定 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 》 根据201—7年6月27日【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2017《年7月21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水污染?控制
第《三章 ? 水污染《治理
第四章 饮!用水水源《地与特殊水体保护
!第五章 》。水生态保《。护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控制和?治,理、水资源保护【和利用、饮》用水水源地等特殊水!体保护?、,水生态保护》和修:复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水环境保护!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控源截污、综合治理!分级:保护、?分类管?理严格?控制并?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推进水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污染?和水生态《破坏改善《水,环境质量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水环境保护目标和】年,度计:划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建立水【。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水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水环境保护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其主?要负责人对实现水】环境保护《任期责?任目标?负主:要责任?
实行?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责任制和!行政区?界,水体断面《水质交接责任制【。。并纳入?政府水环境保—。护,任期责任目标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水污染物排放!单位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第,五条 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水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水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水资源保护河道、!湖泊、?水库管理和综合整治!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综合【利用以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工作】
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规划、国土—资源、?旅游园林、交—通运输、《监,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水!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开发:区、工业园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开展】水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水环境保护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以拟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标准【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水环境保护意【识鼓励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活,动对在水环》。境保护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举报属【实,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
第二章 》水污染控《制
第九—条,。 实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根据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和水体自然—净化能力核定河道、!湖泊、水《库等水体《纳污能力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和改革、水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全市和各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分:解方:案和削减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区人民政府》根据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削减计划制定年!度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将总量控制指标和削!减,。计划落实到有关部】门和排污单位
第十!条 本市在》科学确定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总量控制指标和削】减计:划的基础《上,根,据重点水域水—环境质?量和水体纳污能【力可以实行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本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节水减《污机制?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限制发【展高污染《。、高耗水、》高,排放、低效益、【低产出行《业限期淘汰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
:市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环境保护、水【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水环境保】护目标?制定鼓励、》限制、禁止》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名《。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对属于》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审核!结果应当《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核—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依据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审查》批准:并,出,具批复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
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评批复】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
下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可能导致水》污染:加,剧和生态《破坏加重的》;
(二)项目【。建设单位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和总量减》排任务的;
—(,三)项目建设—单位:的现有项目未通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拟进行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批准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十三条! ,除污染治理项—目外区、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审批》该区域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区域总量【。控制指标的;—
(二)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较【大水:污,染事故的《;
(三《)被国家《、省、?市人民政《府列为?环境保护重》点督察整改对象【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
】(四)无法通过区】域平衡等替代措施】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
依照前【款规定实行区域【限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区域限批决—定被限批《区,域应当制订整—改方案削减区域内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或《者纠正违《法行为经核查—已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并公示》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解除其区域限批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按照规定应当征】求公众?意见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调查、咨询、论】证、听证《等方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按《照规定单《独编制公众参与开】展情况文件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地方标准的应当执行!地方标准《
,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水污染》物排放的去》向,、种类、《数量和浓度》按照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改变水?污,染物排放去》向、种类、数量【和,。浓度的应当在改【变,前,三日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变更;《发生污?染事故造成水污染物!排放变?化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申请!变更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排:放水污染物的去向】、种类?、数量和浓度应当】符合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其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保持正常使—用确需拆《除、闲置的应当事先!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向城市【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取—得排:水许可证《
第十六条 向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规【范要求设置排污【口和标志《牌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还应—当遵守?有关规?定
:无单位认领的—排污口应《。当予:。以封堵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建设项目按】。。照,规定需要对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进!行监理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第十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广生物防治病【虫害等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实施农药、—化肥减施工程减少种!植业:水污:染物:排,放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广循环水养!殖、不投《。饵料养殖等》生,态,养,殖技术减少水—产养殖业《污,染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承载力和—功能区水质保护要】求,依法划定畜禽养【殖禁建?区、限养区并向【社会公布减少—养殖业水《污染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屠宰场应》当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集中式—有机: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设施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鼓励和扶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屠宰!场、养殖专业—户,应当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遗撒措施防止】畜,禽养殖、屠》宰的废水和废弃物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九条 禁止下—列,污染水环境的行【为
(一)在水体】清洗或者向水体丢】弃装贮过《油类、化工品、危】险废物、《有害废物或》者有毒物《质的容?器;
(二)向水】体直接排放》清洗装贮过》油类、化工》品、危险废物、有害!废,物或者有毒物质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的废水或者溶—剂;
(三》)非法转移》倾倒采取稀释或者渗!漏方式排放废水【。、废液;《
(四)《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
第三《章,。 水污染《治理
第二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建设提!高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运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处理的水量、水质!的监测结果》作为污水处理运营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多方筹集资金逐】步加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投》。入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
,第二:十一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竣工】验收后应当及时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移交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从事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运营和?养护
第《二十二?条 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应当纳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排污单位应当对下!列污水进行预处理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方可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管网
(一【)含有有毒污—染物名录内污染物】。的污水;
(—二)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含病原体的污!水;
(三)—含有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污染物的废水;
!(四:)餐饮、娱乐、车辆!维修清洗等服务业产!生的污水
餐—饮、娱?乐等:服务业产生》污水的应当设置隔油!和残渣过滤等污水预!处理:。设施不得将残渣、】废物:直接排入城》。镇,污水管网城镇—污水管网尚》未覆盖的地区—餐饮、娱乐》等服务业应当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排放物污染水】环境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标准和运行管理【规范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和规范保证污!。水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第二十三【条 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应当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
运输、贮存【。危险化学《品,和有:。毒,液体的车辆和容【器,必,须,。到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规范的清—洗点清洗化》学工业园《区、化工企业集中】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规划建设》符合要求的清洗【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行配套设置有关清!洗点
第二十四条】 向:污水:管网排?放工:业污:水的单位应当按【照规范设置取样井;!排放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第一类水污!染物:的还应当在车—间或者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设置取样《井保证排放的水污染!物达到规定的要【求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对排入污水管!网,的污水进行监测并】在前款所指单位【的排:水进入污水管网处设!置可关?闭装置发《。现该单位排放—水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关闭》该单位的排污控制】装置并立即告知排】入单位同时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发现排!污单:位排入污水管网的】水污染物浓》度异常的应当立即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十五条 新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具】备除磷、脱氮能力鼓!励建:设中水回用设施现】有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限期改造对—污,水进行除磷脱氮处】理,控制磷?、氮等?污染:物的排放
区人民政!府应当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水处理技术!对,未纳入污水管网【的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
第】二,十六条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确保》。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监督检查
!城镇: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用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养护、《运行、保护和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镇(【。街道)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取得的污!水处:理费不能满》足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不足?部分:由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第》二十: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相:配套的污泥处置设】施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对所》产生污?。泥的存放、运—输、处理全》过程承担污染防【治责任?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安全【处置;属于有害【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实行?联单管理禁止采【用倾倒、直接填埋的!方,式处:置
:。。第二十?八条 学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企业等单位实!。验、检验、化—验,产生的废液应当按】照有关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单独收集分类—安全处置禁止直接排!放或者?倾倒
第二》十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规划建设】雨水、污水分—流管网?和,处理设?施新建项目应当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雨?水排放口《排放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初期雨水》污染防治
第四!。章 饮用水》水源地与《特殊水?体保护?
?第三十?条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行?统一规?划、分级负责、【防治: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
,饮用水水源地的设】置由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同水【域的:特点和防护》要求划定部分水域】、陆域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需要调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公布
未经!批准的在用饮—用水水源地应当依法!履行报批手续不符合!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不能《保障供水《安全: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关闭关闭—前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实施【替代供?水措施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备:用水源、应急水源】制定本行政区域饮用!水水:。源水:质污染事故应急方案!保,障,应急状态下的—。。饮用水供应
—第三十一条 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设排【。污,口;
(《二)新?建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水的项—目;
(三)新建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或者《生活垃圾填埋场;】
(:四)擅自通》行装运有毒有—。害和油类、粪便【等,易污染?水体物质的船舶【和车辆;《
(五?),水上:餐饮:。经营;?
(六)开山采石】。、取土损毁林木破】坏植被、水生生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三十二!条 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除:禁止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行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水域内采砂、取土】;,。
(:二,)围垦?河道和滩地从事围】。网、网箱养》殖;
(三)从事】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
(—四)设置畜禽—养殖场、《屠,宰场;
(五—。)新建?集中居住区》;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三《十三条 《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除禁止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行【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和活动
(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在滩《地、堤坡种植农作物!;
(三)船舶和排!筏航行、停泊和作业!(执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公务的船只】除外)?;
(四)从—事旅:游、游泳、垂钓【、捕捞和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地的活《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三十四条—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已?有的排污口和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市、区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三十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实《。。际需要对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相邻的—公路或者《航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的车:辆和船舶发》生事故污染饮用【水水源地
第—三十六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水行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市水污染防》治规划结合水资源开!发利用等《专项规划《编制秦淮河、金【川河:、玄:武湖、石臼》湖、固城湖等水体】综合整治《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风《景名胜区内》的水体和城市内【河其现有的排污口】应当限?期关闭、拆除石臼湖!、,固城湖等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
第】三十七?条 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应当:遵循总量控》制、分层《取水:。、,采补平衡的原则出现!地,面,沉降:、塌陷等地质—环境灾害时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要求》有关单位停止开采地!下水
垃圾填埋场】和含有地下工程【设施的贮存液体化学!原料、油类的—单位应当按照规【范对地下工程—采取防止渗漏措施配!。套建设地下水监【测井等水《污染防治设施并定期!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地!。下水水质监》测报告
从事地下】勘探:。。、采矿、工》程降排水、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可能干扰地下含【。水层的活动应当采取!防止破坏地》下水资源的措施
!
第五章 水生态保!。。护
?
第三十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环境?)功能区划》和水体综合整治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水生态保—护方案水生态保【护方案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城乡一体的原则!保证水?。生态保护的》投入采取水》资源:合理配置、水环境】治理、水生态系统】修,复,等措施实现》。水(环境)功能区的!保护:目标和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水行政、农业、!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截污、清淤、】岸线整治、绿化【、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措《施建立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维《护管理促进》水生态功能的—保,。护和修复提高水【。体,。自然净化能力—。
第三十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水资源管理实施用】水总量控制、—水域纳污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四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生:态功能保护的需要】将,下列区域、水体【依法划?。定为重要水》体保护?区,向社会公《布采取?措,施保证其符合功【能区要求《
(一)《主要河流源头区;】
(二?。。。)重要渔业水体、生!物种质资源保—。护水体;
》(三)风景名胜区水!体;
(四)重要湖!泊、湿地;
(【五)重要水源涵【。养区、?森林;
(六)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价值的】区域、水《体
:重要水体保护区内禁!止工业?项目:。建设不?得从事破坏水生态】。、减:少水面面积》的养殖、《旅游开发等活动【严格控制经营性【项目建?设
第四十一条 建!设项目不得填堵【具有调蓄、》灌溉功?能的河道、塘堰、洼!地,、沟汊确需》填堵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提出—等量等效替代措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在实施替代措施!后方可填堵
从事】生产、建设以及其他!活动:应当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改【。变地貌、损坏—植,被或者损害》水土保持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赔?。偿;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负责治理
】化工: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场地、垃圾填埋!场等污染《源迁移?后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原址的修—复方案督促责—任单位采取》修复:土壤、恢复植—被、净化《水体等措《施进行水生态系统修!复
第四十二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本行【政区域?水生:。态监测系统完善水环!境评价体系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提—供依据?
第:四十三?条 实?行水:环境:资,源的:区域补偿制度逐【。步推行水生态补偿本!市行政区域秦淮【河、滁河等》交界断面《水质未达到控制目标!的责任?。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向,水质受损害》。地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四》条 鼓励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以及重点石油!化工、重金》属污染物等排污【单,位投保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区域《水环境保护》目标: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水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评价落实】。水环境?。质,量,责任制?;
(三《)保障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
(四)】组织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六?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水环境保护【的统一?监督管理承》担水环境保护—协调机制的》日常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和各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分解方》案和:。削减计划定期公布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及其完成情》况;
(三)负责】水污染防《治管理和日常监【督,、监测开展水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四)负责排—污口的统一监督管理!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管【理;
(五)负责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布;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水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方案;接到—水污染事故》报告:后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等有【关工作?;
(七)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七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资源】保护的监督和—管理;编制》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提出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负》责入河(江、湖)排!污口设置的监督管】理;依法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质监测—保障饮用水水源供给!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乡水环境项目的【建设管理《;,组织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加强对】城,乡供水水质的日【常监测每半年—公布一次《城乡供?水水质情况;督促供!水企业开展》水质自检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日】常巡查?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运营和养《。护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市政雨水排放】口的:监,督管理;《对,排入市政排水设施的!水质、水《量进行监测;—对排水?设施的运《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种植业、水》产养殖和畜禽养【殖,等农业面源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加》强农业水污染防【治的业务指》导
第四《十八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在主要河流【交接断面、重点保】护河段等地设—立自动监测设—施并与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联!。网监测点设置应当征!得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破】坏、损毁《或者擅自改》动水环境监测设施】
第:四,十九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设置: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并: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
企业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建立台帐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台帐保—存期不得少于五年】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
第?五十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数据检查》人员应当保守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水环境《行政执?法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有关?场所检查、》勘察、录《音、拍照、录像、】取样或者监测;
(!二)要求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三)查阅、复!制生产记录》、排污记录、监【测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四)对?有,关设施、设备和物】品予以登记保—存;
?(五)依法采取【的其他措施》
检查发现排—污单位有《违法排污行为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下达限期】改正决定排污—。单位应当《在期限内改正并报告!改正情?况
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下达》限制生产或者停产】整治:决定
?(一)排放的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二)排》放的水污染物—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排放?水污染物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超过部—分在次年的总—量控制?指标中同量核减”】
第五十二条 排】污单:位拒不执《行责令停产、—停业、关《闭或者停产》整顿决定并继续违法!排污的市《、区人民政府可【以要:求,供水、供《电、供气单》位,停止或者限制—。向,排污单位提》供生产?用水、生产用电、】生产用?。。气有关单《。位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配合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十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排污单位遵守【水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确定水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者超总量排放的】污染严重《。。企业报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定期公布污染严【重,企业应当在每年一季!度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上年:度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第:。五,十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的水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水环境污染当地!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未依法!处理的上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成》。其作出处《理或者依法直—接,作出处理决定
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造成水环【境污染?行为未依法作—出处理的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责成?其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十【五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化学工业【园区:。和其他可能发—生水污染事件的【单位应当制定—水污染应《急方案建设相关设】施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并定期演】练应:急方案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六?条 单位发生事故】或者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的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市、区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依法做好事后!处置和事后恢复工】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有关部《门
单位造成水环境!重大污染超过该【单位自行处置—能力的污染》。发生地?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先《行应:急处理相关赔偿费】用由发生《水污染事《件的单位《。承担
第五》十七条 发生水污】染事件、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或—者饮用水水源地【受到污染影响或者危!及饮用水安全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方案采取!。停止在受污染水【体取水、启动备用】水源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第五?十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责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受水!污染事件影响的区】域进行监测;督【促造:成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妥善处理事件造】成的水体污染—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公开—水污染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处置情况并将注【。意事项?告知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水环境】保护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批准禁!止性建设项目—受理未按照规—定征:求公众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以及未按照规定实】行区域限《批的:。对其主要责任人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责令停止《生产、建设》、吊销有关证—照等重大行政处【罚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三)环》境保护?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不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或者!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需要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未依《。法报批擅自建设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投资》总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照环评批复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持过期排—。污许可证继续排放】水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不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水《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排污单》位设置的排污—口不符合国家和省环!境保护规范要求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工业企《业和其他排污单【位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污水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通过】市政雨水排放口排放!生活:污水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排水《。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屠宰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水:环境污染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养殖专业》户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水环境?污染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水体清洗或者—向水体丢弃装贮过】油类、?化,工品、?危险废物、》有害废物或者有毒】物质的容《器;
(二)直接排!放清洗装贮》过油:。类、化工品》、危险废物、有害废!物或:者有毒物《质,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的废水或者溶—剂,。;
(三)非—法转移倾倒》采取稀释《或者渗漏方式—排放废水、废液的】。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四项规《定销售含磷洗涤用】品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企业等】单位:实验、检《验、化验产》生的:废液未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单独收》集进行分类安—全处:置而直接排放或【者倾倒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未》对含有有毒污染物】名录内污《染物的污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含有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污:染物的废水以—及餐饮、《娱乐等?服务业产《生的污水进》行预处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在》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新—设排污?口或者新建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水的项目的由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三条】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水行政!、农业?、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擅自通行装运有】毒有害和油》类、粪便《等易:污染水体物质—的车辆和船》。舶,水上餐?饮经营开《山采石、《取土损毁林木—。破坏植被、水—生生物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设置畜】禽养殖场、屠宰场的!责令拆除《违,法设施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船舶和排《筏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航行、【作业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垃《圾填埋场或者含有】地下工程设施的贮存!液体化学原料—、油类的《单位未?按照规范采》取,防止渗漏《措施或者未建设地】下水:污染防治设》。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破坏、损毁或】者擅自改动水环境监!测设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造成《事,故的单位未及—时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二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条!例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行政管理部门对【严重损害水环境【的行为?可以:责令责?。任人赔?偿损失
有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水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提供《支持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1993—。年11月19日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制定1【994年4月—2,2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的南京市水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