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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   (!2011年12【月28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制《定 : 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7年6【月2:7日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20?17年7月21【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水污染!控制 第《三章  水污染【治理 第四章  】饮用水?水源地与《特殊水?体保护 第五章  !水,生态保护 第六章 !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控制和治理、—水资源保护和利用】、,饮用水水源地等特殊!水体保护《、水:生,态保护和修复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水环境保护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控源截污、综合治!理分级保护、分类管!理严:格控制并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推进水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污染和水生》态破坏?改善水?环境质量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水环境保护目标【和年度计划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建!立水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水《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水?环境:保,护,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其主》要负责人对实—现水环?境保护任期》责任目标负主要责】任 实?行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责任制和《行政区界水体断面水!质交:接责任制并纳入政】。府水:环境:保护任期责任目【标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水污【染物排放单位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第五条】 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水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水》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水资【源保护河道、—湖泊:、水库管理和综合】整治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综合利用!以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工作【 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规划、】国土资源、旅游园】。林、:交通运输、监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水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开发!区,、工业?园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开展水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水环境保】护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以拟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标准《。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水环境》保护意?识鼓励?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活动对在《水环:境保护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举报属实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章 水?。。污染控制   第九!条 实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根据《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和水体自!然净化能力核定河】道、湖泊《、水库等水体纳污】能力:。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和改革、水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全市和》各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分【解方案和《。削减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区人民政—府根据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削减计】划,制定年度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将总量控制指标!。和削减计划落—实,。到有关部门和排污】单位 第十》。条 本市在科学确】定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总量控—。制指标和削减计划的!基础上根据重点水】。域水环境《质量和水体纳—污能:力可以实行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本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节水减污机!制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限制发展高》污染、高耗水、高】。排放、?低效益、低产—出行业限《期淘汰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 市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环境保护、水】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水环》境保:护目标制定》。鼓励、?限制、禁《止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名》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对属】于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审】核结:果应当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核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依据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审】。查,批准并出具批复【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 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评【批复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 下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可能导致水【。污染:。加剧和生态破坏【加重的;《 (二?)项目建《设单位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和总量减!。排任:务的;? ,(三)?项目建?设单位的现有项目未!。通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拟进行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批准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十【三条 除污》染治理?。项目外区、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审批该区》域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区域总!量控:制指标的; (二】)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较大水污染事—故的; (三)被】国家、省、市人民政!府列:为环境保护》重,点督察?整改:对象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 !。(,四)无法通过—区域平衡等替代措】施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 依照前款规定】。实行区域限》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区域限】批决定被限批—区域应当制订整改方!案削减区域》内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或者纠正违》法行为经核查—已,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并公示《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解除其区【域限批?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按照?规,定应当征求公众意见!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调查、咨《询、论证、》。听证等?方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按—照规:定单独编制公众参与!开展:情况文件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地?。方标:准,的应当执行地方【标准 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水污染物》排放的去《向、种类、数—量和浓度《按照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改变水污染物排【放去向、《种,类、数量和浓度的】应当:在改变?前三日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变更;发】生污染事故造成水污!染物排放变化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申请变更【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排放水污染物—的,去向、种《类、数量和》浓度应当符合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其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保持正常使】用确需拆除》。、闲:置,的应当事先》。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向城市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取得排《水许可证 第十【六条 向《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规范要求设置!排污口和标志—牌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还—应,。当遵守有《关规定 无单位认】领,的,排污:。口应当予以封—堵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建设项目—。按照规定需要—对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进行监理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第十!。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广生物防【。治病虫害等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实施农!药、化肥减施工程减!少种植?业,水污染物《排放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广循环水养殖】、,不,投饵料养殖等生态】。养殖技?术减少水产养—殖业污染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承—载力和功能》区水质保护要求依法!。划定畜禽养殖禁建区!、,限养区并向社会公】布减少养殖业—水污染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屠宰场—应当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集中!。式有机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设施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鼓【励和扶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屠宰场、养—殖专业户《应当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遗》撒措施防止》。畜禽养殖、屠—宰的废水和废—弃物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九《条 禁止下列污【染水环境的行为【 (:。一)在水体清洗或】。者向水体丢弃装【贮过油类《、化工品《、危险废物、有害】废物或?者有:毒物质?的容:器,;, (二)向水体直接!排,放清洗装贮过—油类、化工品、危险!废物、有害废物或者!有毒:物质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的】废水或者溶》。剂; (《三)非法转移—倾倒采取稀释或者】渗漏方式排放废水、!废液; (四)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三章 水污—。染治:。理 :  第?二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建设提高《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运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处理的水!量、水质的监测结】果作为污水处理【运营: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多方筹】集资:金逐:步加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投入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 第二十》一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竣工验收《后应当及时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移交【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从事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运营《和养护 第二十二条!。。。 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应当】纳,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排污单!位,应,当,。对下列污水进行预】处理: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方可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管网 (一)含!有有毒污染物名录内!污,染物的污水; (】二)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含】。病原体的污》水,; (三)含有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污染物的废水】; (四)》餐饮、娱乐、车辆维!。修清洗等《服务业产生》的污水? 餐饮、娱乐—。等服务业产生污【水的应当设》置隔油和残》。渣过滤等污水预【。处,理设施不《得将残渣、废物直接!排入城镇《污水管?。网城镇污水管网尚未!覆盖的地区》餐饮、娱乐》等服务业应当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排放物污染【水环境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标准和运行管理规!范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和规范保证》污,水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第二》十三条 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应当【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 运输、贮!存危险?化学品和有毒液体的!。车辆和容《器必:须到: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规,范的清洗点清洗化学!工业园区、化—。工企:业集:中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规划建设符合要求!的清洗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行配套【设置有关清洗点 】第二十四条 向污】水管网排放》工业污?水,的单:位应当?按照规范设置取样】井;排放《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第一《。类水污?染物:的还应?当在车间或》者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设置取样【井,保证排放的水污【染物达?到规:定的要求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对?排入污水管网的污水!进行监测并》在前款所指单—位的排水进》入,污水管网处》设置可?关闭装置发现该【单位:。排放水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关闭该单位的—排污:控制装置并立即告】知排:。入单位同时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发现排污单!。位排入污《。水管网的水污染物浓!度异常的应当立即】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十五条 新—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具备除磷、!脱氮能力《鼓,励建:设中水回《用设施现有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限期改造》对污水进行除—磷脱氮处理控制磷、!氮等污染物》的排放 《区人:。民政府应当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水—处理技术对未—。纳入污水《管网的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 【第二十六条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确保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监—督检查 城镇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用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养护、运行!、,。保护和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镇(街道】)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取得的污—。。水处理费不能满足】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不—足,部分由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第!二十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相【。配套的污泥处—置设施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对《所产生污泥的存【放、运输、》处理全过程承担污】染防:治责任?。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安全】处置;?属于:有害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实】行联单管理禁止【采用倾?倒、直?接填埋的方式—处,。置 第二《十八条 《。学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企业等单《位实验、检验、化】验产生的废液应当按!照有关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单独收【集分类安全处—置禁:止直:接排放或者》倾倒 第二十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规】划建设雨水、—污,水分流管网和处理设!施新建项目应—当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雨水!排放:口排放?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初期】雨水污染防治   !第四章 饮用水【水源地与特》殊水体保护》   第三十条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行统一规划》、,分级:负责、?防治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 》。。饮,用水水源地的设置】由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同—水域的特点和防【护要求划《定部分水域、陆域】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需要》调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公布: 未经?批准的在用》。饮用:水水源地应当依法】履行报?批手续不符合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不能保障供水安】全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关闭关?闭前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实施替代供—水措施?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备用《水源、应急水—源制定本行政区域饮!。用水:。水源水质污染事故】应急:方案保障应》急状态下《。的饮用水供应 【第三十一条 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设排污口; (】二)新?建,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水的项!目; (三)新【建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或者【生活垃圾《填,埋场; (四)擅自!通行装运有毒有【害和油?类、粪便等易污染】。水体物质的船舶和车!辆; (五》)水上餐饮经营;】 (六)开山采石、!。取,土损毁林木破—坏植:被、水生生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三十二条 】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除禁止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行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水域内采【砂,、取土?;, ,(二)围垦河道【和滩地从事围网【、网箱养殖;— (三?)从事?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 (四)设置畜禽!养殖场、《屠,宰场; (五—。)新建集中居住【区;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三》十三条 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除禁止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行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和活动 】(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在滩地、堤坡【种,植农:作物; (三)【船舶和排筏航行、】停泊和作业(执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公务的船只—除外:); (四)从事】旅,游、游泳《、垂钓、捕捞和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地的?活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三十【四条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已有的排污》口和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市【、区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三十】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实际需要对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相邻!的公路或者航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的车】辆和船舶发生事故】污染饮用水水源地】 第三十《六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水行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市水污染防—治规划结合水资源】开发利用等专—项,规划编制秦》淮,河、金川河、玄武】湖,、石臼湖《、固城湖《等水体综合》整治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风】景名胜区内的水【体和城市内河其现有!的排污口应》当限期关闭、拆【除石臼湖、固—城湖等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 第三十七》条 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应《。当遵循总《量控制、分》层取水、采补平衡】的原则出现地—面沉降、塌陷等【地质环?境灾害时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要求有关》单,。位停止开采地下【水 垃圾填埋场和含!有地下工程》设施的贮存液—体化学原料》、,油,类的:单位应当按》照规范对地下工程】采取防止渗漏措施】配套建设地下水监测!井等:水污染防治设—施并定期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地下《水,水,质监测报告 从事】地下勘探、采矿、工!程降:排,水、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可,能干:扰地下含水层的活】动应当?采,。取防止破坏》地下水资源的措【施   第五—章, 水生态保护 【  第三十》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环境)功能】区划和水体》综合整治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水生态保护》方案:水,生,态保护方案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城【乡一体的原则保【证水生态保护的投入!。采取水资源合理【配置、水环》境治理、水生—态系统修复等措施实!现水(环境)功【能区的保护目标和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水行政?。、农业、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截污、清》淤、岸线整治、绿】化、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措施建立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维护管理促进水生】态功能的保护—和修复提高水体自】然净:化能力 第三十【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水资源管《理实施?用水总量控制、水】域纳污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四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生态功】。能,保护的?需,要将下列区域、水体!依法划定为》。重要水体保护区向】社,会公布?采取措?施,保证其?符合功能区要—求 (一)主要河】流,源,头区; (》二)重要渔业水体】。、生物种质》资源保护水》体; ?(三)风景名胜区水!体; ?(四)重要湖泊【、湿地; (五)】重要水源涵养区、】森林; (》六)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价值的区】域、水体 重—要水体?保护区内禁止工业】项目建设不得从事破!坏,水生态、减少水【面面积的养殖、【旅游开?发,等活动严格控制经营!性项目?。建设: 第四?十一条 建设项目不!得,填堵具有调蓄、【灌,溉功能的河道—、塘堰、洼地、沟汊!。确需填堵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提出等》量等效替代措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在》实施替代《措施后方可填堵 从!事生产、建设以及】其他活动应当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改变地貌《、损坏植被或者【损害水土保》持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赔偿—;,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负责治理 化工【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场?。地、:垃圾填埋场等污【染源迁移后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原址的修复方案督促!责任单位采》取修复土壤、—恢复植被、净化水体!等措施进行》水生态系统修复 第!四十二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本行政区域水】。生态监?测系统完善水环【境,评价:体,系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提—供依据 《第四十三条》 实行水环境—资源的区域补偿【制度逐步《。。推行水生态补偿本市!行政区?域秦淮河、滁河等交!界断面水质未达【到控制目标的责【任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向水质《受损害地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四条 】。鼓,励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以:及重点?石,油化工、重金属污】染,物等:排污单位投保—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区域水环境保护目!标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水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评价落实—水,环境质量责任—制;: (:三)保障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 【(四)组织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六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水环境?保护的统一监督管理!承担水?环境保护协》调机制?的日常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和各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分《解方案和削减计划】定期公布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及其完《成情况; (三【),负责水污染防治管理!。和日:常监督、监》测开展水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四)】负责排?污口的统《。一监督管《理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管理; (五【)负责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布;《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水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方案;接到水【污染事故报告—后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等有关【工作; (七)【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七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资源保护的【。。。监督和管理》;编制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提出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负责入河(江【、,湖):排污:口设置的监督管理;!依法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质监】测保障饮用水水【源供:给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乡—水环境项目的建设管!理;组织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加强对城乡【供水水?质的:日常监测《每半年公《布,一次城乡供》水水质情况;督促供!水企业开展水质自】检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日常巡【查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运营】和养:护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市政雨水排—放口的监督管理【;对排入市》政排水设施的水质】、水量进行》监测;对排水—设施的运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种—植业、?水产养殖和畜禽养】殖等农业面源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加强农业水】污染防治的业务指】导 第四十》八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在主?要河流交接断面【、重:点保护?河段等地设》立自动监测设施【。并与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联网监测点设【置应当?征得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破坏、【损毁或?者擅自改动水环境监!测,设施: 第四十九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设置?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并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 企:业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建立台帐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台】帐,保存期?。不得少于五年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 —第五十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数据】检查人员应当保守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水环【境行政执法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有关场?所,检查、勘《察、录音、拍—照、录像、》。。取样或者监测;【 ,(二)要求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三)查阅、复制!生产记录、排污【记录、监测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四)对有关【设施、?设备和物品》予以登记《保存; (五—)依法采《取的其?他措:施 检查发现排污单!。位有违法排污行【为,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下达限期《改,正决定?排污单?位应当在期限内改】正并报告《改正情况 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下达限制—生产:或,者停产整《治决定 (一)排】放的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二)排放的水】。污染物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排放水污染物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超过部分在次年的】总,量控制指《标中同?量核减” 第五【十二条 《排污单位拒不—执行责令《停产、?停业、?。关闭或者停》。产,整顿决定并继续违法!排污的?市、区人民政府【可以要求供水、【供电:、供气单位停止【或者限?制,向,排污单位提供生产用!水、生?产用电、生产用气】有关单位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配合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十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排,污单位?遵守水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确定水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者—超总量排放》。的污染严重》企业报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定期公布污!染严重企业》应当在每年一季度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上年度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第五》。十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的水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水环境污染!当地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未】依,法处理的上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成其作出处—理,。。或,者依:法直:接作出处理决—定 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造成【。水,。环境污染行为未依】。法作出处理的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责成其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十五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化《学工:业园区和其他可【能发生水污染—事件的?单位应当《制定:水,污染应急方案建设相!。关设施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并,定期演练应急方案】。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六条! 单位发生事故【或者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的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市、】区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依法做好事后处!。置和事后恢》复工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有关:部门 单位造成【水环境?重大污?。染超:过该单?位自行处置》能力:的污染发生》地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先行应急处理相【关赔偿费用由发生】水污染事件》的单位承担》 第:五十七条 发生水】污染:事件、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或者饮—用水:水源地受到污染影响!。或者危及饮》。用,水安全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方案采取【。停止在受污染水体取!。水、启动备》用水源?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第五十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责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受?水污染事件影响的区!域进行监测;—督促造成《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妥《善处:理,事件造成的水体污】染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公开《水污染?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处置情况并将】注意事项告知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五十九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水:环境保护《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批准禁止性建设!项目受理《未按照?规定征求《公众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以及未按照规定实行!区域限批的对其主要!责任人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责:令停止生产、—。建设、吊销有—关证照等重大行政处!罚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三】),环境保护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不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或者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需要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未依法报批】擅,自,建设: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投资总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照环评《批复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持过期排污!许可证继续排放水】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不《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水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排污单位设!置的排污口不符合】国家和省环境保护规!范要求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工业】。企业和?其他排污单位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污【水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通过市《政雨水排放口排放】生,活污水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排水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屠宰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水,。环,境污:染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养殖—专业户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水环境污染!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水】体清洗?或者:向水体?丢弃装贮过》油类、化工品、危】险,废物、有害废物或者!有毒物质的容器【; (二)》直接排放清洗装贮过!油类、化工品—。、危险废物》、有害废《物或者有毒物质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的废水或者溶剂!; (三)非—法转移倾倒》采取:。稀释或?者渗漏方式排放废】水、废液的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四项规?定销售含磷》洗涤用品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企业:等单:位实验、《检,。验、化验《产生的?废液未?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单独:收集进行《分类安全处置而直接!排放或者倾倒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未对含有有毒污】。染物名录《内污染物的污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含—有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污染物—的废水?以及餐?饮、:。娱乐:等服:务业产生《的污水进行》。预处: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在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新!设排污口或者新【建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水的?项目的由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三【条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水行政、农业【、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擅《自通行装运有毒有】害和油类、粪便【等易污染《水体物质的》车辆和船舶水上餐】饮经营开山》采石、?取土损毁林木破【坏植被、水生生物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设《置,。畜禽养殖《场、屠宰场的责【令拆除违法设施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船舶—和排筏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航行:、作业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垃圾填埋场!或者含有《地下工?程设施的贮存液【体化学原料、油类】的单位未按照规【范,采取防止渗漏措施或!者未:建设地下《水污染防治设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破坏、损毁或者】擅自改动水环—境监测设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造成事】。故的单?位未及时《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二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条,例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行政管理!部门对严重损害【水环境的行为可【以责令责任人—。赔偿损失 有—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水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提—供支持   —第八章 附则  】 第七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19】93年11月19日!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制定199【4,年4月?22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的南《。京市水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