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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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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道路设?施是指车行道—、,人行道、路肩、边坡!、边沟、各类检查井!、公共广场、隔离】。带、路名牌、人行】。道护栏?、车行道隔》离栏、?安全岛等
】 《桥涵设施是指—跨河桥、立体交叉】桥、高架桥、—隧道、涵洞、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挡—。土墙、桥名牌—、限载牌、》收费亭等《以及桥涵安全保【护,区范围即大中型【桥,梁,基础周围六十—米小:型,桥梁和涵洞》基础周?围三十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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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照明设施【。是指道路《设施照明和》。桥涵设施照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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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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