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第五章 道路照】明设施管理
!。第二:十四条 承担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的责任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道:路照明?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
!
《 供电部门应—当保证?道路照明设施正常】供电
?
第二》十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第二十?六条 禁止损坏、】擅自拆卸道路照【明设施及其》他有碍道路照—明设施安全》。。的行为
》 禁止接【用路灯电《。源线路不得擅自占】用路灯线杆》
第【二十七?条 :拟建架空线路与已】建的:路灯专用线路—交,叉跨越时应当按有关!规定保?持安全距《离,需升:降路灯专用线路、】动迁路灯《线杆:。及其他设施的应【当报福州市市政管理!部,门或县(《市)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