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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道,路照明设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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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承担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的责《任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道路照明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
《 供电部门—应,当保证道《。路照明设施》正常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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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 第二十六条 】禁止损?坏、擅自拆卸道路照!明设:施及其他《。有碍道?路照明设施安全的行!为,
《 禁止接用路灯电!源线路不得擅自占用!路灯线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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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 拟建架》。空线路与已建的【路灯专用《线路交叉跨越时应当!按有:关规定保持安全距】离需升降路灯专用】线路、动迁》路灯:线杆及其他设施的应!当报福州市市政【管理部?门或县(市)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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