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新市—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准则
《
4.1 新市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县城乡总体规—划的要求与地区功能!定位、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发展需求《相适:应原则上《要相对集中设置合理!布局
】 4.2 在【新市镇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或邻近公共交!通站点集中设置【新市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需独?立设置的设》施除外)《可与新市镇公共绿】地结合设置共—同形成新市》镇中心其用地及建筑!规模:应,按照表1《的,规定执行
【
? 4.3 —。宜独立设置的公共】设施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等教育设施以【及敬老?院、:卫生院?等幼儿园、小学【、,初中等教育设施的】用,地规模应符合—表2的?。规定
】4.3.1》 幼儿园按36生/!千人、?30人/《班配建服务人—口宜为1万人左右/!。所设置规《模宜为12班—、15班、18班】、24?班,新建幼儿园不宜【少于1?2班
》 4.3.2】 小学按70生/】千人、45人—/班配建服务人口】宜为1~1.5万人!/所设置规模宜为】18班、24班【、30班、3—6班新建小学—不宜少于24班
】
4.3.!3 初中按36【生/:。千人、5《0人/班配建设置规!模宜为24》班、:30班?、36班新建初中不!宜少:于30?班
4】.3.4 敬老院床!位,数应按不少于2【。0,0床/所设置
】。 , 4.》3.5 《卫生院床位》数应按不少于50床!/所:。设置
表》1, 南京市农村地区新!市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
—
— 序号— ,
设【置项目 《
,
用地面积!
【 (m2)
! 《建筑面积《
? 《。 (m2)—
【配,置要求
】
》
1
】 行政—管理服务设施 【
《 镇?街行政管理中心【。(,★)
】。。 10?。00~1500
! 10—00:~1:500
!包括镇街政府机构以!及市政、环卫—等管理用房针对已撤!销行政建制的新市】镇可:降,。。低,或取消街《镇行:政管理?中心的配建标准【
!
,
? 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
】。
《 ≥1500
! , (2/【3以上的面积用于】公,益性服务《)
?
提供【社会工作、就业【指导、家《政服务、咨询服【务、:社保:服务、法律援—助等服务
!
?
— 派出?所(★?)
》 ≥3》000
!≥200《0
:
, ,
—
》
— 2
?。
, 教育设施 !
,
幼儿园(!★)
— 详见》表2:
! 按》36生/千人、3】0人/班配建—
《
!。 小学(★—)
按!70生/千人、【45人/《班配建
— :
】 初中《(★) 《
按3】。6生/千人、—50人/《班配建
【
! 3
【 医疗卫生设】施,
《 卫《生院(★)》
:。
3—00:0~5000
】 ? 300《0~4000
【
【(其中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小于20《00:)
《 : 含残疾人康复设!。施也可单独设置卫生!院,床,位数应按不少—于50床/》所设置?
】。。
》 4
!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
老!年公寓(☆》。)
》 4《000~《5600
!。 ≥:3200
】 老年公寓是专】为老年人《集中养老提供独【立或半独立家—居形式的居住建筑一!般以栋为单位—具,有相:对完:整的配套服务设【施床位数宜按不【少于80床/所设】置,
?
?
】 4
【 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
【 : 敬老院(★)【
8】000~《10000
】 ≥6000】
? ?敬老院是为农村五保!对象提供养老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机构设有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每所农村敬老!院应有一片绿地、】一片菜?地、:一个活动室敬老院】床位数应不少于2】00:床/:。所,可附托老《所一并设置针对【已撤:销行政建制》的新市镇可降—低或:取消敬?老院的配建标准
!。。。
】
5
】 文化—体育:设施:
《 : 体育?健身设施(★) 】。。。
—8000~1200!0
>】100?0
《 包《括室外全民健身设施!、室内健身房—、,慢跑道、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台、小型足球!场和游泳池》等设施项目可—结合:文化站?一,并设置
》
】。
, 文化—。。站(★)
—
≥300!0
》 《(含不少于2000!m2的室外活动场】地): ,
? 建制镇—镇区不低于1—500;涉》农街道镇区不低于】1000(其中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4)《
包】。括,宣传栏、展览室【、图书阅览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多:功,能室(影视、歌舞、!游艺)、科技服务点!。以及各类文艺培训、!青少年和老年活【动场地等
【
》
6】
》 商业金融服—务设施?
》 菜市场》(★)
》
>200!。0
— >150》0
:
包括【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副食品、干货【、水果、熟食等商】品销售
!
!新市镇商业金融服】务设施?(☆)
! :
,
》≥10000
! 含超市、餐饮!、中西药《店、书店、文具【、美容美发》、洗浴、服装—。。、五金?电器、日用品—、旅馆等商业—服务设施银行储蓄】所等金融《服务设施其》中餐饮可采》取小:食中心、小贩中【心等方式以》便利居民《使用为?目标相对集中设置 !
《
【。 : ,。7
市】政公用设施
! , 公交首末站(】★):
《 ≥900【
》
》 , ,
《。
》
:
《 垃圾转运站(【★) ?
20】0~1?000?
?
— 含》绿化隔离《带用地
】
【 公厕(—★)
》 : ?
》 ≥6?0
》 , , ,
】
?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
! 600~7!0,0
》。 ?
为用】户提供换瓶服务【可储存一定数量的空!。瓶与实瓶
【
?
】 消防站(★—)
《 ? ≥2000—
《
《
【
,。
?
【 7
—。 市《政公用?。设施 ?
邮政所!(★)
!
》 ≥3》50
《 《包括邮政《分销业务出售邮资凭!证国内?函件、包《件国际平常函件报刊!收订和零售业务邮】政储蓄业务》、汇:兑业务(条件—允,许情况下)》水、电、气等代缴费!业务市民卡等充【值业务汽车票、火】车票、飞《机票等?票务代理业务国内电!话业务报刊、—邮件投递业务—可结合商业金融服务!设施设置
—
《
!电信所(★)
!
! 可含《在邮政所内 —
—包,括有线电视、固【话移动通讯、互联】网业:务 :。
】
8【。
公共绿!地
【 公:园、小游《。。园(★)《
》 ≥10》000
— :
】可结合文化》体育设施一并设置 !
】
合计 !
《 (公益【。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 》
: >200】。00
不!含教育?设施:、公交首末站、【垃圾转运站、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点、?。消防站和商业金融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
》
《
注1、《设置项目《后带“★《”号的设施(公益】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菜【市场)必须设—置其标准为刚性规】定带“☆”号的设施!项目:(经营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可选择设置其—标准为弹《性要:。求表中未提》。。及,的市:政设施参照有关【专业规范配置
】 : , ,2、新市镇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一般!为镇域具体可—根据人口规模确定各!类设:施的用地及建—筑规模
《
表2 南京市农村!。地区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校【设,置标准
《
,
《。
! 《生,。均用地(m2—/生)
》
校—园用地?(m2)
】
》
? ?幼儿:园
— 12班
! : 15.67—
《 5600
】
! 15班—
【。13:~1:5
【600?0
》
:
《 1》8班
!13~15
—
: 7500
】
《。
,
《 《24:班 :
,
1—3~:。15
【 100《00
—
》
》小学
!18:班
《 ? ,18.1《8
14!700
】
!2,。。4班
《
17.2!7
? 186【00
!
【30班
》
, 1》。6.41《
—2210《0
—
?
36班! ,。
15.!64
2!5300
【
】 初中》
【2,4班
!21.84
—。。
: 2《62:0,0
:
【
—30班
! 20?.75
【 3110—0,
?。
! 36班
【
18.】71
3!3600
》。。
—
注生均用地按南京!市农:村,地区一?级标准计来》自于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