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新市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准则《
4.1 新市】。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县城乡总体规【划的要?求与地区功能定位、!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发展需求—相适应原则上要相对!集中设置合理布【局
【 4.2 在新】。市镇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或邻【近公共?交通站点集中设【置新市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需独《立设置的设施除【外)可与新市镇公共!绿地结合《。设置共同形成新【市镇中?心其用地及建—筑规模应按照表1】的规定?执行
】 4.3 宜【独立设置的公共设施!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等教:育设施以及敬老院】、卫生院等幼儿园、!小学、初《中等教育设施的【用地规模应》符合表2《的规定
— 4.3.【1 幼儿园按—36生/《千人、30人—/,。。班配:建,服务人口《宜为1万人左右【/所:设置规模宜为1【2班、15班、1】8班、24班新建幼!儿园不宜《少,于12班《
4【.3.2 》小学按70生/千人!、45人/班配建服!务人口宜为1~1.!5万人/所设置规】模宜为18班、2】4班、30班—、,36班新建小学不宜!少于24班
】 4.》3.3 初中按【36生/千人、5】0人:/班:配建设置规模宜【为24班《、30?班、36班新建【初中不宜《少于30班
】 ?4.3.4》 敬老院床位—数应按不《少于20《0床/所设置—
? ?4.3.5 卫生】院床位数《应按不?少于:50床/所设置
】
表1 南京市农村!地区新市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
【
— 序号
【 设》置项目
! ,用地面积《
》 (m2【)
】建筑面积
! 《(,m2)
》。
《 配置要求
!
! :1
? ? 行政管《理服务?设,施
?
镇街行】。政管理?中心:(★) 《
100!0~1?500
》 1000~!1500
— 包括镇【街政府机构以及市政!、环卫等管理用房针!对已撤销行政建制】的,新,市,镇可降低或取消【街镇行政管理—中心的配建标—准
】 ,
? ? 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
— ≥1?500
《
? : (2/3—以,上,。。的面:积用:于公益性服务) 】
—提供社会工作、就业!指导:、家政服务、咨询】服务、?社保服务、》。。。法律:援助:等服务
—
—
》 派出所《(★)
— ≥30【。00
?
:。 ≥20—0,0
》 ?
《
?
【2
— ,。教育设施
】 幼儿》园(★)
【 详见表2
!
! 按36生/千!人、30《。人/班?配建:
!
—小,学(:★)
— 按70—。生/千人、45【人/班配《建
?。
!。 初中(★】。)
】按36生/千—人、50人》/班配建
!
: :
? 3
! , 医疗?卫,生设施
! 卫生院(》★)
》 300【0~:5000
! 3000~400!。0,。。
? (—其中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小:于2000) 【。
含残疾!人康复设《施也可单独设置卫】生院床位数应按不少!。于5:0床/所设置
! , ,
! 4
》 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
! 老年公寓】(☆)
》
4—000~5》60:0
【。。≥3200
!。 老年公寓是【。专为老年人集中养】老提供?独立或半独立家居】。形式的居住建筑一般!以栋:为,单,位,具有相对《完整的配套服—。务设施床位数—宜按不少《于80床/》所设:置
】
】。4
》 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
— 敬老院(★】)
《 80—。。00~1《0,000
!≥6:000
】 ,。敬,老院是为农村五【保对象?提供养老《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机构?设有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每所农村敬老院【应有:一片绿地、一片【菜,。地、一个活动室敬老!院,床位数应不少—于200床/所【可附托老所一并设置!针对已撤销行政【建制的新市镇可降】低或取?消敬老院《的配建标准
【
《。
《
, 5
! 文化体育设【施,
【体,育健身设施(★)】
— 80?00:~12000
! : ,。>1000
—
包括【。室外:全民健身设施、室内!健身房、慢跑道、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台、小》。型足:球场和游《泳池等设施项目可结!合文化?站一:并设置
】
?
— 文化站(★)
!
≥30】00
! (含不少于20】00m2的室—外活:动场地) 》
《 建制镇镇—区不低?于150《0;涉农街道—镇区不低于1000!(其中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4)
— : 包括宣》传栏、?展览室、《图书阅览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多功!能室(影《视、歌舞、游艺【)、科技服务点以】及各类文艺培训、】青少年和老》年活动场地等 【。
》
!6
《 : 商:。业金融服《务设施
》
菜市【场(:★)
— >《2000
! ,>1500
—
包括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副食品、!干货:、水果、熟食等商品!销售:
?
【
? :新市镇商业金融【服务设施(☆) 】
】
≥—10000
【 含超市【、餐饮、中西—药店、书店》、文具?、美容美发、洗【。浴、服装、五—金电器、《日用:。品、旅馆等商业服】务设施银行储—蓄所等?金融服务《。设施其中餐饮—可采取小食中心【、小贩中心等方【式以便利居民使【用为目标相对集【中设:置
—
《。
? 7
— 市政公【用设施
】 公交首末站(★!) :
—≥900
—。 《
】
】
? 垃圾转运【站(★)
! 200~100!0
《 :
【 ,含,绿化隔离带》。用地:
?
—
公厕(!。★,)
!
》 ,≥,60
《。。 ?
【
《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 》
60】0~700
—
: :。
】为用户提供换瓶【服务:。可储存一定数量的】空瓶:与实瓶
!
【 消防站》(★)
》
《 ≥2?000?
—
》 ,
!
【7
— 市政公用设施
!
邮政【所(★)
】
》
≥—350
【 包括邮政分销】业务出售邮资凭【证国内函件、包件国!际平常函件报刊收订!和零:售业务邮政储—。蓄业务?、汇兑业务(条件】允,许情况?下)水、电、气【等代缴费业》务市:民卡等充值业务汽车!票、火车《票、:飞机票等票》务代理业务国内电】话业:。务报刊、邮》件投递业务可结【合商业金融服—务设施设《置
】
】电信所(★)—
? :。 :
》 :可含在邮政所内
!
》。包括有线电视、【固话移?动通讯、互联网业】务
?。
《
》 , 8《
? 公《共绿地
【 公《园、小游《园(★?)
【 ≥1?0000
【 :。 :
》 可结?合文化体育设施【一并设置《。
》。
,
,
?
? 合?计
?
《 , (公益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
《。
》 >《20000
! 不含教育设施、!公交首末站、垃圾】转运站、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点、消防》站和商业金融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
】
:
注1、设置项!目,后带“★”号的设施!。(公益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菜:。市,场)必?。。须,设置其标准为刚性】规定带“《☆”号的设施—项,目(经营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可】选择设?置其标准为》。弹性要求表中未【提及:的市政设施参照【。有关专业规范配置】
—2、新市镇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一般为镇域具体【可根据人口规模确定!。各类:设施的用地及建【筑规模
《
表2 南京市农】村地区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校—设置标准
】
【
— 生均用地—(m2/生)—
校】园用地(m》2)
【。
【 , 幼儿园
】 《12班
!。 ,15.?6,7,
》 560《0
《
【 15班
!。
》13~15
—
6000!
!
: 18班—
:
13~1!5
75!00:
!
2—。4班 ?
13~!。1,5
《 1《。0000
!
》。 , 小学 —
,
1—8班 ?
1【8,.18?。
1【4700
》
, :
— 24班【
1】7,.27
!18600
】
》
—3,0班
》 : 16.41
】
: 2《21:。00
?
!。 36班
!
》15.64
【 ? ,。25300
!
:
【 初中
】 24班
! 21.84
!
《 2:6200
【
《
? 30—班
?
, ,。 2《。0,.75
!31100
】。
?
3!6班 ?
—18.71
】 33》6,00
—
注生均用】地按南京《市农村地区一—。级标准计来自于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