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新:市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准则《
,
4:.1 新市》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县城乡!总体规划的要求与地!区功能?定位、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发!展需求相适应原则】上要相对集》。中设置合理》布局
?
?
4.2 在!新市镇?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或《邻近公共交通站点集!。中设置新市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需》。。独立设置的设施【除外)可与新市【镇,公共:绿地结合设置共【同形:成,新市镇中心其用【地,及,。建筑规模应按照表】1的规定执行
【
?。
4.3 宜!独立设?置的公共《设施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等教【育设施?以,及,敬老院、卫生院等幼!儿园、小学、初中】等教育设施的用【地规模应符合—表2:的,。规定
》 : 4.3.1 幼】儿园:按36生/千—人、:30人/班配建【服,务人口?宜为1万人左右/所!设置规模宜为12】班,、,15班、18班、】24班新建》幼儿园不宜少于1】。2班
4!。.3.2 》小学按70生/【千人、45人/【班配建服务人口宜为!1~:1.5万《人/所设置》。规模宜?为18班、24班】、30班、》36班新《建小学不《宜少于24班
! , 4.3》.3 初中》按36生/千人、5!0,人/班?配建设置规模宜【为24班、3—0班、?36班?新建:初中不宜少于30班!
,。
? 4.《3.4 敬老院床位!数应按不少于—200床/所设【置
:
4—.3:.5 卫生院床【位数应?按不少于5》0床/所设置
【。
表:1 南?京市:农村地区新市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
! 序号
! 设置项目
!
》用地面?积
】 (m《2) ?
—建筑面?积 :
》 (m2—)
配!置要求
!
!1
【行政:管理服?务设施
】 镇街行政管理】中心:(★)?
? ? 100《0~:。1500
》
100】0~150》0
包括!镇街政府机构以及市!政、环卫等管理用房!针对已撤《。销行政建制的—新,市镇可降低或取消街!镇行政管理中心的】配建标准
】
?
— :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
《
?
≥150!0
— , (2/3以上】的面:积用于公益》性服务)
【 提》供社会工作》、就:业指导、家政服务】、咨询服务》、社保?服务、法律援助等】服务
】
】 派出?所(★)
—
≥3【000
《
≥200!0
:
—
?
》
2
! 《教育设施 》
,
幼儿园】(★)
】 详见表2
!
【 按36生【/千人、30—人,/班配?建,
【
《 小学—(★) 《。
按7】。0生:/千人、4》5人/班配》建
【
?
,
初中(】★)
】。 按36《生/千人、5—。0人/班配建 【
?
:。
:
《 3
—
? 医疗卫生设施】
【卫生院(★》),
【3000《~,5000
! 3:000~400【0
《 , (其中【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小于2000) !
含【残疾人康复设施【也可单独设置—。卫,生院床位数应按【不少于?。。50床/所设—置
【
《
? 4
《
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
《 : 老年公》寓(☆)
! 40《。00~5600
!。 ≥3200!
》 老:年公寓是专为老年人!集中养老《提供:独立或半独》立,家居形式的居住建】筑,一般以栋《为单位具有相—。对完整?的配套服务设施【床位数宜按不少于8!0床:/,所设置
—
】 《4
《 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
《 敬老院【(★:。)
【 800《0~100》00
【 ≥6000
】 敬老—院,是为农村五》保对象提供》养老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机构设有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每所农村!敬老院?应有一?片,绿地、一《片菜地、一》个活动室敬老院【床位:数应不?少,于200床》/所可附《托老所一并设—置针对已撤销行政】建制的新《市镇可降低或取【消敬老院的配建标准!
《
?
《 5
—
文化【体育设施
】 ?体,育健:身设施(《★)
【 800》0~12000
】
>1【000
【 包括室外全民健!身设施、室内—健身房?、,慢跑道?、,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台、【小型:足球场和《游泳池等设施—。项目可结合文—化站一并设置
】
【
文化站!(★)
【 ≥3000】
— :(,含不少于2》00:0m2的《。室外活动场地)
!
: , 建制镇镇区不低!于1500;—涉农街道《镇区不低《于1000(其中】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4)
】
包括宣】传,栏、展览室、图【书阅览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多功能室【(影视、歌舞、【游艺)、科技服务】。。点以及各《类文艺培训、青少】年,和,老年活动场地—等
?
,
?。
【 6
》 商业金融服!务设:施 :
,
菜市场】(★:)
— >?2000
! >1500
】 , ?包,括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副食品、干】货、水果《、熟食等商品销售】
《 ,
】 新?市镇商?业金融?服务设施(☆—)
!
? ≥10—。000
— 含《超,市、餐饮、中西药店!、书店、文具、美】容美发?、洗浴、服装、五金!。电器、?日用品、旅》馆等商业《服,务设施银《。行储:蓄所等?金融服务《设施其中餐饮可采取!小食:中心、?小贩中心《等方式以便利居【民使用为目》标相对集中设—置
》
—
》7
市】政公用设施
】 公》交首末站(★)
!
≥90】。0
? :
《
!
《
:
》垃圾转?运站(★)
】 , ?200~1000
!。
《 :
,。
, 含绿化隔离!带,用地:
》
! 公厕(★)
! 《
? : ≥60
【 , ,
【
》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
】 6?。00~700
【
—。
—为用户提供》换,瓶服务可储存一【定数量的空》瓶,与实:瓶
—
】 消?防站(★)
! ≥20—00
【
【 :
》
》。 7
! 市政公用设【施,
— 邮政?所(★)
【 :
!≥35?0
《 ?包括邮政分销—业,务,出售邮资凭》证国:内函件、包件国际平!常函件报《刊收订和零售业【务邮政储蓄业务【、汇兑业务(条件】。允许情况《下)水、电》、气:等代缴费《业务市民卡》等充值业务汽车票、!火车票?、飞机?票等票务代》理业务?国内电话业务报刊】。、邮件投递业务【可结合商业金融服】务设施设置
】。 :
《
《 电信所》(★)
】
】 可:含,在,邮政所内
】 , 包括《有线电视、固话移】动通讯、互联网业】务
【
【 , 8
公!共绿地?
— 公园?、小游园(★)
!
, ? ≥1000—0
!
可结合文!。化体育设施一并设】置,
《
—
? 合计
】 , : (?公益: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
】 >20000
】
》不含教育设施—、公交首末》站,、垃圾转运站、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点、消防站》和商:业金融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
】
注1、设置项目】后带“★”号的设】施,(公益?。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菜市场)必须设!置其标准为刚—性规定带“》☆”号?的设施项目(经营】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可选择—设置其?标准为弹性》要求表中未提及的】市政设施《参照:有关专业规》范配置
— ?2、新市镇》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一】般为镇域具体可根据!人口:规模确定《各类设?施的用地及建筑【。规模
表2 【南京:市农村?地区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校设置—标准
!
! 生均用地【(m2/生)
!。 校园用地】(m2)
!
?
— 幼儿园
! 12班 —。
《 15.6—7
— 5600
—
—
【15班?。
— 13~15
】 6》0,00
《
《
】18:班
《 ? 13~15
! , , 7500
】
:
》 24班
!
《 13~1》5
:
, 1000】0,。
—
?
小学 】
,
《。 18班 》
》 18.18
! 147—00
! ,
《 24班》
《 17.—。27
— 18600
】
?
! 30班《
1】6.41
— ?。 22100—
: :
,
】 36班
【 15.【64
《 2》5,300
》
—
初【中
?
24班】
? : 21《.84
】 ,。2620《0
!
30】班 :
《 20.75
! 3110】。0
:
》 :
36】班
《 《18:.71?
33】600
】
,
注?生均用地按南京市农!。村地区?一,级标准?计来自于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